云无处可去,只能去投奔自己唯一的亲叔叔。”
“但她的亲叔叔是一个贪婪且好财的人,他不想白白养着一个侄女,浪费粮食,但又觉得放过她实在可惜,于是便一不作二不休,将阿云给卖了。”
“并且卖给了村里一个游手好闲的老光棍为妻。”
“此时的阿云,还在守孝期间,却被自己的亲叔叔卖给别人当媳妇,不顾尚在丧期守孝,也要逼其与老光棍圆房成亲。”
“阿云不甘受辱,便想要自救,但她一个弱女子,唯一的亲人又为了钱将她抛弃,把她卖给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老光棍,她如今身在老光棍家里,太过害怕,便想着如果那个老光棍死了,那她或许就不用嫁了。”
“被卖掉的恐惧,和将来可能一辈子都要被老光棍折磨的恐惧给予了她莫大的勇气,于是她持刀上门,趁着对方酒醉,捅了老光棍几刀,阿云瘦小,这几刀下来,也只是砍断其一根手指,而后仓惶逃走。”
“案子很快告破,衙差直接上门拿人。”
“许是终于认命,面对罪名,阿云直接承认了,愿意接受法律制裁,以死赎罪,案子很快被理清交由登州知州许遵来审判,按照《宋律》,谋杀亲夫,要处以极刑。”
“但负责审理案件的许遵在审阅完卷宗之后认为:阿云定亲时,尚在为母服丧期,订婚无效,就不算谋杀亲夫,且韦大宝并没有死,所以阿云罪不至死。”
“但是案子上报到大理寺之后,大理寺和刑部审查案卷后认为,即便阿云不是韦大宝的妻子,但是蓄意谋杀且造成伤害,必须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