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 但有些事情往往是嘴上说着无法接受,但权衡利弊后的结果却是同意进行献祭,毕竟在那个年月里让全镇人离开赖以生活的家园不是件小事,所要耗费的人力物力更是不可估量,相比之下,七年才献祭一个女子根本就不算什么……可问题是谁愿意做这个倒霉的新娘呢? 一开始有人提议去外头买个女子回来不就得了,可那个时候虽然人口买卖是合法的,但买回来杀掉肯定是违法的!除非是她自己愿意。但谁又会自愿去死呢?!于是又有人提出让家里有适龄女孩的人出来抓阄,抓到谁就让谁去。 可城里的一些有钱人自然不肯,他们就又提出可以出钱给那个献祭女儿的人家进行补偿……这样一来就将人人都不愿意的事情变成了一桩买卖,这其中难免就会有一些见钱眼开的父母为了利益舍出自己家女儿的悲剧发生。 今天一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