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拿着一把冒烟的手枪。
红毛小子一边开枪压制苏默,一边骂骂咧咧:“你文明边陲把老子当要饭的200月币就想收买我朴大哥可是一个月给我好几千,让我盯着你们这些当局走狗。”
苏默冷笑:“有命赚钱,你有命花吗!”
他直接从墙角冲出来,仗着重型防弹衣硬扛子弹。
“铛!铛!铛!...”
手枪子弹在防弹衣表面不断溅起火花,根本无法将其击穿。
下一秒,苏默端起海啸突击步枪猛烈还击。
“突突突突突——”步枪枪口冒出近半米长的枪焰,疯狂倾泻的子弹延绵成一条灼目火线。
红毛小子赶紧藏到厚重的石墩后面,
但他失算了。
反暴四课的装备主打一个残暴,这把海啸突击步枪配备的是高能穿甲弹,50mm厚的钢板都能打穿。
而这种风吹日晒老化严重的石墩,阻挡小口径子弹可以,在穿甲弹面前就是纸糊的。
霎时间,子弹落击处石块纷飞,石墩很快被狂暴的冲击力打得稀碎。
“噗嗤噗嗤噗嗤——”子弹穿透石墩,余势不止打在红毛小子身上,留下的不是枪眼,而是拳头大的空腔。
红毛小子瞬间血肉横飞,却阴差阳错都没伤在要害。
“啊!!!啊——”他倒在破碎的石堆里惨叫,变成了一个血人。
至于朴勇俊,已经见势不妙开溜了。
苏默走过去俯瞰着支离破碎的红毛小子,冷冷地说:“我说过,敢耍我,脑袋搬家。”
“嘭!”他一枪打爆那染着红发的脑袋。
看着面前的尸体,苏默发现自己不知何时适应了这种场面。
上次杀完阿罗特,他差点吐了,现在却毫无不适感。
看来自己也在不知不觉间成长了。
苏默换上新弹夹,向朴勇俊逃跑的方向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