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初愈,周煜林身体有点虚弱,陶艺做了一半,一股疲惫感就涌了上来。
索性洗了手,靠在工作室的沙发上,看会儿店里的书,打发下时间。
陆序出去给他买午饭,回来时接到公司的紧急电话,下面的人办事儿出了差错,需要他立即过去解决。
陆序烦得要死,匆匆跟周煜林打招呼:“饭我放桌上了,趁着热乎赶紧吃,别回头少二两肉靳哥还找我算账。”
周煜林没抬头,只平静地回:“嗯,谢谢。你去忙吧,今天麻烦你了。”
陆序看了他片刻:“虚伪。”
他最讨厌的就是周煜林这点,明明他们是情敌,周煜林却总对他没什么防备,也一点都没有对情敌应有的敌意。
总是那么温文尔雅,进退有度。
这种‘绅士风度’,分明是上位者,看一个对自己毫无威胁的蝼蚁的怜悯,虚伪至极。
临走前,陆序瞥了一眼周煜林在看的书。
好像是本心理学,也不知道写了什么,让周煜林看得那么认真。
对这种神神叨叨的书,陆序一向是嗤之以鼻,丢下一句‘没品味’,抓起沙发上的外套就走了。
等脚步声远了,周煜林才放下书,开始吃饭。
下午他没在工作室待多久就走了,最近心不静,不适合做陶艺。
一路散步回家,天上又飘起了细雪,周煜林停住步子,伸手去接雪。
突然闻到一股甜腻的香气,扭头就瞧见,街角有个卖红薯的摊位。
他怔了下,快步过去:“老人家,怎么卖的。”
以前都是靳修臣给他买烤红薯,到现在,他都不知道街上红薯的价格。
因为靳修臣在很久前,就霸道地‘剥夺’了他买红薯的权利:
“林林爱吃的只能我买,这是我专属的特权。林林自己也不准偷偷买。这样以后林林每次看到烤红薯,就会想起我。”
又回忆起那时靳修臣顶着张青涩的脸,说这些浑话的样子,周煜林一时忍俊不禁,嘴角轻弯。
老人半张脸埋在围巾里,双手揣着兜朝他笑:“两块一个。”
周煜林付了钱:“麻烦给我一个,谢谢。”
老人用夹子夹起一个又大又圆的红薯,包在油纸里递给他:“小心烫昂。”
周煜林:“没事,有勺子吗?”
老人乐了:“哪儿来的勺子,谁吃红薯用勺子。”
周煜林微顿,礼貌一笑,转身离开。
他站在满是积雪的街上,手里捧着发烫的红薯,却不知道该怎么下嘴。
周煜林垂下眼,喃喃:“原来买红薯不送勺子……”
他头一回知道这件事。
也是第一次发现,他被靳修臣养得那么好,保护得那么好,岁月和尘世烟火,都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过去的十年,他们冬天最爱吃的,就是烤红薯的。
起初周煜林并不喜欢这种东西,他本就对甜食不太喜爱,红薯吃起来麻烦,而且还会弄脏手。
他第一次吃烤红薯,是被靳修臣软磨硬泡的。
到现在,周煜林都记得那时,十几岁的靳修臣,捧着个热气腾腾的红薯朝他笑:“林林尝一口嘛,好吃的,你肯定会喜欢。”
最后耐不住靳修臣的磨人,他吃了一口,直接就爱上了。
结果弄脏了手,洗手的时候,他被冻得直哆嗦,本来就是体寒体质,冬天洗完手,好久都是冰凉的。
靳修臣揣着他的手,捂了半天都捂不热,无奈叹气:“林林的心这么软,怎么手这么凉,跟石头一样。”
从那以后,周煜林每次吃红薯,靳修臣都会递给他一个一次性的塑料勺子。
这么多年,他一直以为,勺子是买红薯送的。
如今才发现,勺子是靳修臣一直随身带着的。
知道他爱吃红薯,怕他弄脏手。
连这种小事,都无微不至地对他用着心……
周煜林的眼神变得柔软,但又很快暗淡了下去。
他们已经很久,没一起吃过烤红薯了。
脑子里又响起陆序说的话:“难道过去的那些事,这么多年的感情,都不值得你再给他一次机会?”
良久,周煜林很轻地叹了一声,低头咬了一口红薯。
—
快到家门口时,周煜林突然瞧见,街角的拐弯儿处,立着道熟悉的身影,正要细看,那人却直接朝他走来。
靳修竹优雅地弹去肩上的细雪,一双丹凤眼仍如记忆中那样,锐利外放,却又多了几分历尽风霜的沉稳:“林林,好久不见。”
咖啡厅
靳修臣双手合十搁在桌上,语调歉意:“林林,上回酒吧是我爽约了,抱歉。”
周煜林不在意地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