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车走走。
温江市比他想象的要大,五年他都没有走完这片土地。他看着江面,拿出手机按下快门。
这五年他养成了拍照的习惯,笙笙离开的早,她有很多美景没有看过,很多美食没有吃过。他有义务帮她传递。
沿着江边走,一个喧闹的商业街出现。
他走进去想找找美食。
一个男孩在街上横冲,撞倒了一排衣服。
“哪来的臭小子,给老娘扶起来!你特么还敢跑?”一个夹着头发的女人从服装店冲出来,手上还缠着软尺。
“哎。”傅纤戈正看着女人想要确认一件事。
小男孩直接撞到他的身上,把他从恍惚中拉了出来。
怎么可能呢!
傅纤戈拎着小男孩的衣领,女人从暗处走出,阳光洒在她的身上,傅纤戈带着墨镜也有种被晃到的感觉。
“小屁孩,还跑不跑了!”女人一巴掌打在男孩的屁股上。
男孩迫于淫威,老老实实地走过去把衣服捡起来。
“谢谢你了,墨镜哥!”
傅纤戈一动也不动,女人觉得奇怪,“你怎么了?难道你是...对不起!”
女人赶紧后退两步,怪不得带个墨镜,不会是聋哑人吧!
傅纤戈颤抖着手把墨镜摘下,一双眼满是泪水。
女人停下脚步,看着比五年前混血更加明显的男人止不住地笑。
笑着笑着就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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