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金光小说>女生耽美>废土没有傻白甜,我觉醒兽血后赢麻了> 第七十四章 去给我把那个女人弄死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七十四章 去给我把那个女人弄死(1 / 2)

季雪感觉到自己的有些过火,讪讪地说:

“哥,你别生我气啊!”

季辰南笑着摸摸她的头:

“哥哥怎么会生你气呢?”

“哥为你高兴啊!”

“你长大了,有秘密了!”

“挺好!”

季雪试探地问:

“哥哥,你刚刚看到什么了吗?”

季辰南笑:看到了一个二臂!

季雪松了一口气,扑进他怀里撒娇:

“你好讨厌!”

季辰南揉揉她的脸:

“不是要看电影吗?”

“走吧!”

季雪有些担忧地看了看门口:

“你让人看看爸爸在不在?”

“万一碰到了……”

季辰南:不用担心,他那边有我的卧底,他所有的行程我都知道。现在他应该是去会议室里开会了,咱们不会碰到他的。

季雪这才放了心,挽着季辰南的胳膊出门。

一路上,她的手机提示音响个不停。

季辰南一脸戏谑的笑。

季雪尴尬地拿出手机调成了静音模式,在电影开演前,她借口去卫生间,打开了手机一看。

舔狗吴:到底是赶出季氏还是直接弄死,你给个准话。

季雪:赶出去就行了。

那边秒回:确定了?不反悔了?我的大小姐,你这一会儿要这样,一会儿要那样,我都不敢动手了。

季雪:这次确定了,不反悔了,你放手去做!

舔狗吴:收到!

季雪回到影院看电影。

这是一部讲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孤儿相依为命成长的故事,剧本很感人,但是演员的表演根本没有跟上,哭戏更是尬的人脚趾头抠地。

演到兄弟两人多年后重逢。抱在一起哭得稀里哗啦的时候,继承男直接被尬的笑了起来。

季雪真的很想掐死那个主演,即使他是她喜欢了三年的爱豆。

她真是瞎了眼,喜欢了这么一个玩意儿,演技差不说,还丑得要命。

见鬼了,她以前怎么就没发现他鼻子那么塌,眼睛又小,跟条鲶鱼一样。

她决定从这一刻起,她就脱粉。

不对,不光要脱粉,她还要在遇到他的时候狠狠骂他,以泄她的心头之愤。

看完电影,季辰南主动提出要去逛商场。

季雪很开心,她哥哥虽然很喜欢健身,也很注重自己的形象,但他跟她们这些女孩子不一样,不会亲自去商场买衣服 这些事儿都是由管家来完成的。

那么他今天提出去逛商场就是为了陪她了!

他一定觉得她失去了妈妈,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失去了爸爸,是一个需要关爱的小女孩,所以才加倍对她好。

想到这里,季雪的眼睛都有些湿润,她挽紧了季辰南的胳膊。

即使她失去了全世界,那也没有关系。

至少还有一个人一直站在她的这一边。

进了商场,季辰南直奔一个主打性冷淡风的女装品牌。

季雪拉住了他:

“哥,我不喜欢这个牌子。”

“我喜欢那种公主风,或者甜美的少女风。”

季辰南:

“我知道。”

“我们先给白榆买几件衣服,再去给你买,好不好?”

白榆?

季雪的笑容僵了。

原来他逛商场是为了给白榆买衣服,而不是什么想要加倍对她好。

她真是一个笑话,自己脑补了那么多,把自己都感动得要哭了。

季雪的心一下子凉了,但她不敢表现出来。

如果她连季辰南都得罪了,恐怕季家大门她都要进不去了。

她忍着内心的不悦,帮季辰南参谋。

季辰男是真舍得花钱,他让人搭配了五套衣服,三套常服两套礼服,连鞋子首饰都全部配齐了。

买完这些,他又去了隔壁店里,二十几万的鳄鱼皮包一下子就买了三个,理由是让白榆搭配不同颜色的衣服。

季雪这个大小姐,即使是在她妈妈贝蒂娜深受纪明城宠爱,季明城爱屋及乌,对她也好得不得了的时候,也没有过一次买这么多东西的时候。

现在她才发现,她妈妈和她得到的那些真的不算什么,因为她见识到了季家男人这种级别的真的为一个女人心动的时候,究竟可以做到什么程度。

即使是曾经的她的妈妈,也没法让季明城亲自去为她挑选礼物。

白榆!

白榆!

她究竟凭什么?

给白榆买完衣服,为了表示对妹妹的感谢,季辰南给她买了一条项链,一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