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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离魂水(1 / 2)

季辰南踹了他一脚:

“快滚吧你!”

“什么夜不归宿?”

“以为人人都跟你一样浪啊?”

栾平笑着离开了。

季辰南去健身房,在跑步机上挥汗如雨的时候,一直想着栾平说的“兽血沸腾”。

一开始,他单纯觉得有莫名的喜感,越咂摸心里越不是滋味。

真的要为了所谓的“爱情”去娶一个随时随地都可以将自己干翻的厉害女人吗?

“爱”会渐渐消失,“兽血”可不会,还会越变越强。

白榆去陈森家做饭,没有提起那个塔吊掉落的事,她以为那只是一个意外。

她做了一大锅酸菜鱼,炒了一大盘回锅肉,征得陈叔同意,把欧仲文欧仲武姐弟也叫了过来一起吃。

欧仲文有些不好意思:

“谢谢榆姐森哥陈叔叔,有好吃的都想着我们。”

“感觉我跟我姐老在你们这里蹭吃蹭喝的。”

“实在有些过意不去。”

白榆开玩笑地说:

“要不你拜陈叔为干爹,拜我为姐姐吧?”

陈森:那我呢?

朴朴:你当然是干哥,我是干妹妹了。这都搞不清楚吗?笨!

大家一起笑了起来。

吃完饭,聊了会儿天,欧家姐弟就回去了。

欧仲文最近尝试减肥,每天都会进行夜跑。

他穿上跑鞋和运动服,戴了耳机,准时出门了。

跑步路线也是他提前规划好的,烧烤摊比较少,免得跑着跑着就克制不住去来上一串。

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他也没有去人迹罕至的路。

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

路过一条小巷的时候,欧正仲文加快了脚步。

这条小巷大约长20米左右,只要快速通过就没事了。

没想到啊,这唯一的一丁点侥幸心理,让他在今天着了道。

当一个彪形大汉捂住他的嘴,将他往一栋没有开灯的房子里拖的时候,他第n次的痛恨自己觉醒的不是白榆的那个技能。

虽然有失控的可能,但是无论是在战场上,还是在现实中,都是同样的实用。

遇到这种情形,别说一个壮汉,哪怕是10个壮汉,敲碎他们的脑袋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

在下城区,如果遇到这种情形,大概率会被挖肾,甚至挖心脏、取眼角膜,但这里是上城区,所以欧仲文不知道迎接他的到底将是什么。

正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房间里的灯亮了。

突如其来的光明让欧仲文闭上了眼睛。

“别紧张,孩子!”

一个慈祥的声音传来。

欧仲文睁开了眼,看到了一位头发花白、西装革履的老者。

老者的眼中,是父亲般慈爱的光芒。

可是,要真是一个慈爱的人,为什么要做这种绑架人的勾当呢?

想到这里,欧仲文冷冷地看着那位老者:

“你是谁?想要干嘛?”

老者示意那个壮汉放开欧仲文:

“不好意思啊欧先生,以这种方式将您请来。”

“说起来,咱们是一家人。”

“您是季氏的员工,我是季先生家里的员工。”

欧仲文皱起眉头: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老者笑着说:

“好的,那我就明说了,我是季先生家的管家。”

“今天找你来,是有点事儿要商量。”

商量?

欧仲文在心里冷笑。

谁家商量事情用这种方式?

他这种小人物配不上管家先生来请,那打电话或者找人带个话直接让他去约定的地方不就好了吗?

难道他还敢不去?

让壮汉把他拖进来,再然后在一屋子壮汉的“守护”下谈事情,明摆着要给他个下马威啊!

管家翘起二郎腿,端起桌上的咖啡,优雅地喝了一口:

“是这样的,欧先生,相信你也看出来了,我们家少爷对白榆小姐有不一般的感觉。”

“毫不夸张的说,白小姐是我们就少爷的初恋。”

“为了她,我们家少爷已经到了茶饭不思夜不能寐的程度。”

“但是你知道的,初恋嘛,总是会因为没有经验而不得善终。”

“我们家少爷表现得更严重一些,他的不着调的示好,对白榆小姐来说成了一种负担。”

“如果时间允许,我们也都希望少爷自己能够成功追求到白榆小姐,享受甜甜的恋爱,但是,真的来不及了。”

“我们少爷的这种状态严重影响到了他的工作,作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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