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混混。他兜里仅剩下的十几块钱被抢走了,他还被拉进小胡同里,修理得鼻青脸肿。
每每想到这一幕,唐庆都怒不可遏。他不断地告诉自己,必须要想办法摆脱下等人的命运。
他是个刚进入社会,没有文化的青少年,想要摆脱命运,唯一的途径就是混黑社会。
这是他当时能想到的,最快的捷径。
他想要找个黑老大,给他当小弟。
但他不认识,找不到门路,只能在街上溜达,找口吃的糊弄肚子。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听到两个街溜子说,想要跟老大混,就得有投名状,至少身上得沾点血。
想跟黑老大混,身上沾的血越多,就越受老大高看。
到时候,什么票子、房子、女子,那都不是问题。
那时候的小唐庆,一心梦想着能给奶奶换个大别墅。
为了能引起黑老大的重视,他必须要练出胆子,能随时要人命的胆子。否则,黑老大连看都不会看你一眼。
唐庆想明白了这些,一咬牙,决定干了。
从此,唐庆开启了,自己魔鬼般的蜕变。
他当晚在水果摊上顺了把水果刀,半夜摸黑去了一家私人小旅馆。
小旅馆柜台里,男老板正在玩手机。老板娘抱着怀里,已经熟睡的小孩,靠坐在吧台旁的沙发上。
老板娘以为他是来住宿的,睨了他一眼,打着哈欠爱答不理。
唐庆二话没说,拿出自己顺来的水果刀,转向沙发上的老板娘,一刀捅进了她的喉咙。
老板娘喉咙溅出的热血,喷在怀里孩子的脸上,孩子惊醒啼哭。却被唐庆抽手一刀,捅进了心脏。
柜台外孩子的啼哭声戛然而止,引来男老板前来查看。
唐庆顺势解决了男老板,终结了一家三口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