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少阳点了点头,有些明白了。“难怪之前听人说天光墟里头不仅仅有翡翠交易,也有古玩交易,昨晚上却没有看见,还有点奇怪呢。”
“被盗窃的是什么东西呀?”旁边的芳姐忍不住好奇地问道。
“这个东西我也不清楚具体是什么,总之是个很大的宝贝,我估计是国宝级别的什么。”
庞老板摇了摇头说道:“上面的人也没说清楚,就说让我们帮忙调查,配合他们工作。”
“这种事情我们一直都是很配合的。我们鬼市里头,还有好几个帮助上头的人,抓了几个盗窃贼呢。”
“这也是我们天光墟鬼市虽然地方换来换去,但却没有被彻底取缔的缘故。”
“你们是给社会起到好的一面的,社会当然要包容你们的存在。”姜少阳笑着说道。
鬼市听起来可能有点吓人,但其实说白了的话,就是一个凌晨几点的集市嘛。
比较一下,就是个夜宵摊子,是不是就一点都不可怕了?
之所以叫做鬼市,是因为古代的时候,长时期官方不准老百姓夜出,正规的集市交易不仅限定了时间,还特么限定了地址。
所谓城市,古代是分开来理解的,城这个字说的是城池,主要是作为政治、军事用的建筑物。而市说的就是集市,市场,主要是作为交易的地方。
古代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商人要卖货,老百姓要交易,必须去集市才行。通常以物换物,住在一个村子的人,基本没办法。
虽然也有江湖游商,可绝大多数也是本地的小商小贩,去了远了那可是要路引证明的,一般人跨个乡都是问题,何况是跨城市交易?
而且正规的集市内又要交各种税,一些老百姓根本就没办法接受这样的集市,尤其是那些距离集市远的老百姓,尤其是住在乡下的老百姓,那每天来来回回地去集市,根本就没那个时间和精力嘛。
但是他们又有这个需求,这可该怎么办呢?
于是鬼市应运而生!
鬼市往往会在城郊,或者干脆就在乡下出现,往往都是人们口口相传,人带人加入的。
为了避免被人一锅端掉,鬼市也往往是过几天换一个地方,过几天又换一个地方。
天光墟鬼市的情况,相对于古代鬼市来说,已经算是很安稳的了。至少大多数的时间里,都可以在同一个地方开鬼市。
因为他们给官方和社会提供了有益的一面。
庞老板说道:“对了,最近你们可小心一点,有几个很厉害的惯犯出来了,偷东西水平很高,而且特别喜欢找外地人下手,一不小心你们的贵重物品可能就没了。”
“外地人在这里又待不了太久,往往东西被偷了,也不方便长时间逗留。失窃的受害者不在这里,很多案子也就没有下文了。”
“明白的。”姜少阳点了点头。
拉肠上来了。
还没有吃,姜少阳就觉得香浓扑鼻,是一道好吃的美食。拿起筷子尝了尝,格外的鲜香滑嫩,确实不同别的地方的拉肠。
加上牛肉和鸡蛋,的确可以说是一道不错的美食!
“怎么样姜先生,味道还算可以吧?”庞老板看着姜少阳,笑着说道。
姜少阳点头说道:“确实是难得的美味。”
“哈哈哈,我就说吧,这个店的拉肠绝对是道地正宗的!”庞老板听到他的夸奖,作为本地人的自豪立即暴涨,大笑着喊道:“老板,打包两份,我给家里人带回去。”
“好嘞。”老板应了一声,突然叫了起来,“哎哟喂,那姑娘惨咯!”
“怎么了?”庞老板被吓了一跳,“好端端的谁惨了?”
“外头有个姑娘被偷了手提包,但这个姑娘身手似乎不错,趁着小偷没偷走的时候,抓住了手提包。”老板快速地解释道。
听起来似乎没什么问题,但仔细想想,问题可就大了!
这里的某些小偷可是猖獗得很啊!
被偷的人要是当做没发现,或者是没追上,那一切还好,就只是东西被人偷走而已。
可要是拉拽反抗,那搞不好这个小偷是要亮白刀子的,十有八九马上就会见红。
一听店老板这么说,庞老板立即就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连忙从凳上起身说道:“这不行,我得去劝劝!丢了东西还好,可别伤了自己。”
“我也去看看。芳姐你坐在店里休息一下。”姜少阳拍了一下芳姐的肩膀,然后走出了饭店。
只见外头一个长发美女双手紧紧地拽着自己的手提包带子,大声地喊叫道:“来人啊,来人啊!有小偷,抓小偷啊!”
“妈妈咪的贱人!”小偷见她不仅拽住手提包不肯给自己,居然还叫大声叫人,登时面孔铁青,放开了手提包,却从身上掏出了一把白亮刺眼的刀子。
阳光照射下,那把刀格外的刺眼和寒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