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金光小说>女生耽美>夜色撩人> 第九百零七章 剥茧抽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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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零七章 剥茧抽丝(1 / 2)

法官坐在高高的审判席上,旁边是陪审团。

公诉方检察官是检察院的首席,李检察官,四十多岁,一身正气。

刚一开庭,李检察官就对苏茗薇紧追不舍。

“苏茗薇,能讲述一下,姜染被绑匪绑架的时候,你为何会出现在现场吗?”

苏茗薇侧头,看了眼坐在旁边的律师。

律师看向法官,想要反对。但是却被法官轻松的驳回。

“还原案件情况有助于我们更了解整个案件发生的过程,对之后审判结果也会有很大的影响,希望被告配合。”

苏茗薇这才抬起头,平静的说道:“当时我出现在那里,是想要去找一个朋友。更何况,我也并没有看见姜染被绑匪绑架。”

“朋友?根据我们的调查,你并没有朋友住在那附近,所以当天你特意出现在那里,就是为了去看姜染是否真的被绑匪绑架,是吗?”

“根据目击证人李锦的供词,当时她看见姜染被人带上车,而你当时就在附近,可见,你是在说谎。”

观众席和陪审团面露质疑,苏茗薇这话,明显和证人的供词不一样。

苏茗薇看向检察官,“李锦之前也是案件的证人,最开始说没有在现场见过我,现

在却突然翻供,怎么确定这次她说的是实话?”

李检察官向法官申请证人上庭作证,法官允许,书记员:“传证人李锦。”

李锦坐在证人席,她的左边,是嫌疑人苏茗薇,右边是苏昌河,看了苏昌河一眼,李锦快速的收回视线,神情有些紧张。

李检察官起身,走到李锦面前,提问,“证人,你认识被告苏茗薇和苏昌河吗?”

李锦看了一眼苏茗薇,回过头,道:“认识。”

李检察官语气温和,不疾不徐道:“能说一下你当年在公交车站看见了什么吗?”

李锦,说:“我下班回家,在公交站看见昏迷不醒的女孩儿,很快一辆货车停在公交站旁,从车内下来几个人,直接将她带上车。我正犹豫要不要报警的时候,一转头就看见一个女孩儿站在不远处。”

李检察官追问,“那女孩儿就是苏茗薇?”

李锦点了点头,“对。”

“我问完了。”李检察官面向法庭,说道:“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团,根据证人李锦的证词,被害者姜染当时被带上车时,被告苏茗薇亲眼目睹了这一切,而刚才她却说自己是去找朋友,可见是在撒谎。”

李检察官发言完毕,

法官和陪审团点了点头。

法官问,“被告律师,还有没有问题要问?”

“有。”坐在苏茗薇旁边的蔡博源站起来,走到李锦面前,“证人李锦,你之前是否也作证过?”

李锦沉默了。

蔡博源立马说:“请你如实回答。”

她回:“是,但之前我撒谎了,因为有人给了我一笔钱,让我做伪证。”

蔡博源又问:“证人,你如何确定这次你说的是实话?”

李锦平铺直叙的说道:“我手中有苏昌河十年前给我汇款的明细,时间正好是在当年我要出庭作证的前一两天。”

蔡博源手中拿着一份资料递给了书记员,让其交给法官,然后才开始不急不缓的说道:“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团,这便是证人所说的银行的汇款记录,时间是在十年前姜染发生绑架案被救回来的一个月后,汇款方是苏茗薇的父亲苏昌河,而收款方是证人李锦。”

“但是这份汇款明细,并没有标明这笔款项的用途,证人如何证明这笔钱是被告父亲苏昌河用来让你作伪证的?”

李锦顿了一下,缓缓的说道:“没有。”

蔡博源见状,唇角露出一抹笑意,转身面向法官,掷地有声道:“法

官大人,各位陪审团,证人十年前在警局已经做过证,现在却轻易的将当年的证词推翻,另外,证人所出具的证据,并不能证明这笔钱的具体用途,这份证词明显不足以证明被告苏茗薇在案发时出现在犯罪现场。”

法官和陪审团脸色微变。

公诉方李检察官立马站起来,再次走到李锦面前,“证人,苏昌河当时来找你的场景,还记得吗?”

李锦回答:“记得。”

李检察官,“能描述一下当时情况吗?”

李锦顿了顿,闭了闭眼睛,随后开口,“我记得前一天晚上我婆婆喊肚子疼,我连忙喊救护车将她送进医院,隔天回家给她拿一些换洗的衣服,在小区楼下却被身穿西装的保镖拦住,他们将我带到了一辆车前,让我坐了进去。”

“苏昌河就坐在后座,他告诉我,他知道我婆婆生病需要一大笔钱,他可以帮助我,但是条件是去警局作证的时候,不能说出我在现场看见了苏茗薇。”

李检察官问:“在这件事发生之前,你并不认识苏昌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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