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赤,地灵金人。
其相貌,为壮年男子模样。如今,修为堪比藏星一窍,开窍完成,其金铁之身再增,正常体魄三四丈之高,暗金色泽的金刚筋骨,强壮且较匀称,尽显钢铁的强硬气概,笔直一站,像一尊钢水浇铸成的雕塑。
当然,与火巨人般的温千岚相比,他成了小不点,气势也显孱弱。
泡在岩浆之中,双翼舒展背靠焦石,挑眉稍作打量,温千岚疑声道:“心窍?”
“是。”
金赤的回答,言简意赅。
开窍藏星,开何种窍,事关不小。
生灵之躯,穴窍为数不少,可真正的大窍,就那么几个。
其中,心窍与魂窍,是最为重要的两个,藏星当要甚之又甚,尽量选择藏入最佳的星魄。该两窍一成,强大与否姑且不议,生灵便堪称拥有了不死之身,纵是遭受严重的创伤,也能极快的复原。
心窍重要,长远考虑,金赤在心窍藏入金星魄,才最合适。
清楚此点,温千岚才略有意外。
咻。
温千岚不废话,一甩手,扔去一枚储物戒。
接过戒指,探入感知加以瞧看,金赤面无表情地说道:“唯有拓开心窍,我方可利用此火星魄,最大地拔升实力。今后若有机会,再开龙骨窍,藏金星魄。我没你那么大的雄心壮志,不必追求尽善尽美。”
不关心金赤的未来,温千岚随意点点头,“你自有主张就好。”
“事不宜迟,开始吧。”他腾起而起。
哗!
星空双翼掀起一幕岩浆,似赤红的幕布,遮空盖在金赤的上空。
温千岚双手稍作抱圆,如幕布的岩浆,旋成一团,将金赤包裹在其中。
噗通。
成团岩浆,落入了沸腾的岩浆池。
取出火星魄,将之藏入穴窍,期间,会散布十分强烈的波动,为防被冰仙虫王发觉,需加以掩饰。
金赤去修炼,温千岚重
新回到岩浆池,警惕感知,为其护法。
“不谢谢,让他拿媳妇抵债!”兽纹哈士奇,没头没脑地叫嚷一句。
星空翼正值藏星,它不得化实于外,近段时间来,温千岚与虫军大战,它眼不见为净,耳不听不犯,就是呼呼睡大觉。这会儿,它之所以蹦出这句话,缘于金赤拿走火星魄,又没感激涕零地道谢。
蠢狗吭声,温千岚无诧异。
心念交流,他随意道:“他媳妇,是金铁之身,哪哪都如金似铁,岚爷可无福消受。”
“呜……”哈士奇不明所以,“让他媳妇,被本哈做饭饭还债!”
“瞧把你能的。”温千岚鄙视,“让他媳妇还债,你帮岚爷去对付冰鬼老虫,抢冰星魄?”
“啊呜……”闻言,哈士奇困了,又抱怨道:“呜大兄弟,哈时候去找大美人,本哈想大美人,想大鸟,早知跟泥吃辣么多苦,本哈就和大美人享福去呐。泥瞅瞅,本哈过滴是狗日子吗,狗生艰难呐……”
提及洛云依,温千岚不由默然。
平时战斗不休,提心吊胆,他无心去胡思乱想。
现一空闲,说不想念,二狗子都是不信。
快了、快了。
只要藏入冰星魄,就可以扶摇而去,从雪蛛星脱困。
和二狗子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时间过的飞快,未出变故,未有火虫子来骚乱,金赤成功将火星魄藏入了心窍。
咕噜噜……
岩浆的沸腾加剧,浆流在拱起。
一尊金铁巨人,在翻涌的岩浆中,站起了身来。
该金铁巨人,浑身是炙热的暗红色,挂着粘稠的铁水,凶悍燥热之气铺漫,搅动烟云翻旋。
不算星空翼的话,火巨人温千岚,不及其脖颈加头颅的大小。
“呼……”金铁巨人一呼气,喷出的是滚滚火焰。
他,正是藏火星魄入窍的金赤。
火星魄在心窍,澎湃的力量四通八达全
身,其之身躯,是几十倍的激增。
侧重不同,增长存在差异。
温千岚为藏火星魄入左翼,得增长最多的,是星空双翼。
金赤为藏心窍,最得火星魄之力灌溉的,是整个身躯。力量过盛,他想缩小身躯,也是做不到。又由于他是金铁之躯,炙热的力量,使得其身躯在融化、凝固、再融化着……
“很好!”温千岚三目一亮。
他不怕金赤的实力一旦超过了他,会对他不利,二人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必须同仇敌忾的联手,才能活得久些。对方唯有指望他,才有希望从雪蛛星脱困。那么对方越是强大,当是越好。
从岩浆中走出,坐在焦石上,瞧着皮肤融化为铁水流动的双手,金赤沉然道:“下一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