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金光小说>游戏竞技>打穿steam游戏库> 第一千〇二十五章 改变夜之城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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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〇二十五章 改变夜之城的女人(1 / 2)

在我十一岁的时候,开始混街头,人没出路就只能混街头,去夜场酒吧里偷,去餐馆后巷的垃圾桶里翻食,跟别的小鬼打架,那时候我抢一辆摩托就敢开,哪怕从没有学过,一样的,拧紧油门就是了,后面跟着一队暴走族,被捉到就是揍,断手断脚是很正常的,死在路边了也没人管,或许等有人投诉了,NCPD就会派机械巡警来收尸。至少我没被抓到过。

被NCPD的条子抓住,和被混混抓住,下场都挺惨,条子们会把我这样的小孩扭送进福利院,那里比监狱好不到哪里去。被混混抓到,要么也跟着成混混,要么是被捉去切了器官转卖。女孩的话,大多会被人买去进行性偶培训。我认识的一些伙伴,基本三天不见就再也见不到了。据说有一个是被送去福利院,可他的尸体却出现在垃圾场里,肚子被剖开,里面空荡荡的,他到底被条子送到哪儿去了,我不知道,也不太想知道。

只是有时候会在酒吧和垃圾桶里翻到一些乱七八糟的药,许多跟我一样大的小鬼就把碎的药片、嚼过的烟草包含在嘴里,然后蜷着身,在餐馆后门的排气管附近躺一晚上,这样冬天也不至于冻死。夏天的某些夜晚很清凉,他们会四仰八叉地趴伏在雨过湿润的路面。

烂小孩都喜欢雨天,不是说喜欢雨天的就是烂人,但那时候的我们的确很爱躺在雨里。城市淅淅沥沥的尿一泡,浇湿我们没肉的躯体,看着高楼缝隙里的灰色云天,是我们最享受的时间。

这么多年过去,我忘记用手扒垃圾碎屑,被玻璃碎茬和刀片割伤手掌,触碰腐蚀性化学药剂时,刺激的疼痛,也忘记在换一笔赃款后大吃一顿热腾腾速冻饺子的舒服,我就是忘不掉夜之城的雨,还有被雨水浇湿的街道。

我希望如果有一天我死了,那天的夜之城会暴雨倾盆。就如逃出绀碧大厦那晚一样。

后来我也是淋着雨被边老师找到,他一个中年男人很有些步履蹒跚的样子,穿着一身磨损的正装,夜之城里这种人很少,教师群体的四成都是城市中产,收取高额的费用,剩下五成是烂人,在社区学校摆烂,欺负学生,不到一成是好人。边老师是好人,好人往往在夜之城很穷,但他有中产的派头。用他自己话说,教书的人要衣着体面,否则学生会不尊重课堂。

他那天穿着一身老旧的西服,一步步从雨里走过来,撑着一顶黑雨伞,就像一片黑云,从高楼缝隙狭窄的天空那边飘过来,挡住我的视线。

我说操,滚啊!

姓边的老头真是一点面子不给,看着干瘦的家伙,一只手把我揪了起来,“小孩,你家在哪儿?”

这里稍稍省略两段。

边老师乐了,“跟我读书去,走不走?”

这里再稍稍省略两段。

他微笑着,“要么我揍你一顿,要么跟我去上学,选一个吧。”

当时我不信这人嘴里蹦出了任何一个单词,于是找机会就跑,他撑着伞就追上来,我把他往虎爪帮的地盘引——都是老朋友、老熟人了。

“喂!老鬼,你要是把他们揍趴下,我就跟你走。”

虎爪帮他们有枪,我只等着看笑话,然后这个姓边的中老年就真的走到这群混混面前。

战斗啊!虎爪帮!我吹口哨。

然后虎爪帮的混子们一个个都点头哈腰,“边君!许久不见!嗨!嗨!您辛苦了!请慢走!”

老男人转头冲我笑了笑,“他们,我早就揍过了。”

吓人。这他妈也太吓人了。

道上大哥们,你们胳膊上的般若、虎头是真委屈。你们把自己身上的植入体掏出来都比这个老头要重了,居然还打不过这么一个没有改造过的自然人?

形势比人强,那时候我就认命跟他走了。然后来到他办的社区学校,这个学校后来有了个新校长,就是鹿宗平,也就是说,边老师算老校长。

社区学校没有名称,也没有注册过,收留的学生除了附近穷人的孩子,就是一些街头流浪的小鬼。

学校成天被人找麻烦,如果是帮派小子们上门讨保护费,那么边老师是有办法的,他的办法包括防御者轻机枪、M-179E阿喀琉斯、DB-4针式导弹、M-10AF莱克星顿以及一把漆黑的折叠刀。不过往往条子们也会上门。

边老师不愿意和条子打交道,所以他总是会选择带着学生们搬迁,圣多明戈、海伍德,甚至有一年还搬去太平洲,都是哪里房租低就去哪里。能一直跟着他的学生其实不多,不过他每到一个地方,就有一些孩子受益,这是很好的。

自鹿宗平接受学校之后,总算是稳定下来,不再流浪,这人很有本事,黑白两道都能混开。现在想想,对他这种人来说,这不能算是混江湖,只能算是迁就,神迁就凡人。

总之跟着边老师读书的那十几年,我跑遍了夜之城,丈量贫穷的街道,注视贫穷的人。

或许我真的需要为这座城市做些什么。

在阿德卡多,我说的那些鼓舞人心的话语,有些是边老师教我的,有些是我自己的思考。

我还记得歌舞伎区的小环溪路,东面就是海湾,有段时间社区学校搬到了这里,边老师租了一间铺子用来当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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