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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廖长歌(1 / 2)

一个掌握生杀大权的人,上了年纪之后,偏偏喜欢舞文弄墨,附庸风雅。

非但如此,这一手魏碑,还真被廖华山写出了风骨来……

如今的廖华山,寝不荣华,食不富贵,粗布麻衣中山装,五谷杂粮以果腹,拥兵百万,生活的跟平头老百姓差不多,甚至还要差一点……

前些年廖华山还喜欢酒,还是上了年份的茅台酒,价格不菲,当然再怎么贵,他也喝得起,也喝不完。

这些年不知道咋地了,酒也戒了,现在最大的爱好就是喝点茶水,练练毛笔,也算悠然自得。

要论起苏澈和廖华山的关系,还要从七年前的一场歼击战说起。

当时的苏澈还是随队军医,并没有多高的衔位,手上也没有带兵,不过随行而已。

那一仗的地点不便透露,边境地带,敌人也并非境外,而是境内蛮夷。

战斗是从凌晨三点钟打响的,结束战斗的时间应该是早上七点半。

本着仁义之心,战斗结束就鸣金收兵,没想到那些家伙知道自己是战犯必死无疑,便开始了疯狂的负隅顽抗。

甚至还引爆了提前准备好的同归于尽的陷阱。

那一瞬间,胜利的喜悦被瞬间掩盖,放眼望去,那一大片一大片的烈火,仿佛要把整个世界都给烧成红色。

“砰砰砰”“轰轰轰”的爆炸声,提前布下的雷,炸丸等等疯狂的炸响。

我方伤亡惨重。

而廖华山作为此次战斗的总指挥使,身负重伤,眼看着已经无法指挥战斗,敌人的攻势反而越发猛烈起来了,而且后续的支援也迅速赶到……

原本看着已经大获全胜的战局,因为一时的仁义而被对方抓到了可乘之机、

廖华山已经失去指挥能力,整个队伍眼看着溃不成军。

紧张时刻,苏澈作为他的随行军医,第一时间用纱布缠了他的脑袋,善做主张,掌控了电台,拿起了指挥机……

在录指纹发号施令的时候,直接拉着廖华山的胳膊把指纹给录上!

谁能想象一个军医,竟然有胆子指挥战斗?

不抱头鼠窜已经不错了!

至今为止,苏澈都忘不了当时廖华山看自己的表情,是怎样的千古奇闻!

惊讶,不解,惊喜,震怒,可笑,乃至是惭愧!!

要知道,这可是军令啊!

军令如山!

拿老子的指纹给你验证仪器,发号施令你自己的想法?

你特么是谁啊?懂带兵打仗?懂战术调度?

这不是开玩笑吗?

虽然说现在伤亡惨重,可是,活着的还有好几百人啊!

好几百人的性命,你能当家做主?

不管当时的情况是如何紧急,苏澈做的这件事,都算荒唐!滑稽!

荒天下之大唐,滑天下之大稽!

然而……

苏澈的指挥,还真有那么那味儿!

一字长蛇阵,首尾呼应!

百鬼绝杀阵,金花聚顶!

工兵走在前面趟雷探路,狙击手坐镇后方专取敌将首级!

不管是整体的架构协调能力,还是单兵作战能力,以及冷静理智之下的随机应变能力,苏澈都做到了绝佳!

很快,场面得到了有效控制,反败为胜!

那些负隅顽抗的战斗分子被全部歼灭!

直接全歼!

这第二场战斗从早上七点四十分,打到了八点四十分,足足打了六十多分钟。

战斗结束之后,苏澈放下了耳麦,扔掉了指挥机。

重新拿起了手上的纱布,手术刀,药水等等,给眼珠子几乎要飞出来的廖华山手术,包扎,治伤,整个流程下来,一气呵成,没有耽搁任何时间!

就好像是,这小子根本不是一个人,或者说,是一个人干了好多事儿!

要不是他及时的拿起了指挥机,全队都要死在这儿!

要吃败仗!

要不是他指挥完了之后又及时的用自己的神奇医术救了廖华山,廖华山也没机会活着吃庆功宴,喝庆功酒了!

战斗结束,廖华山只对苏澈说了一句话:“你小子的胆子,是真她妈大啊!”

从那之后,廖华山一手提拔苏澈。

从一个小小军医,七年时间,打过了营级单位,打过了团级单位,副师级单位!

最后,走到了如今的位置,炎黄整个历史上,最年轻的少将军,苏澈!

同时,还是炎黄第一军医!

精通山、医、命、相、卜!

一片辉煌!

后来,廖华山评价苏澈,说了五个字:“乱世出英雄”!

没错,在那种紧张的关头之下,要命的时候,保持冷静,拯救全队,反败为胜,这不是英雄是什么?

而若不是遇上那种情况,小小军医,再过几年退伍回家开个医馆,平平凡凡的过一生,哪有如今的最年轻的少将?!

虽然,苏澈是廖华山一手提拔起来的,但是,他从来都不会以上司自居。

虽然,苏澈的衔位没有廖华山高,但是,廖华山从来不让苏澈见他敬礼或是行什么繁文缛节的礼法。

因为廖华山说,你,苏澈小子,是炎黄的前途!这炎黄大地,若是多几个你这样的家伙,何愁我泱泱大国不能俯瞰全球,傲然当世?

抛开这些因素说,你苏澈,还是我廖华山的救命恩人!我廖华山这辈子,还能见到老婆女儿,还能有机会堂堂正正的站在这片土地上,穿上这身戎装,全都是你救的!在任何时候,你见我,不需要敬礼,不需要行礼,不需要叫我职位,甚至你直接叫我老廖就行!!

说到这儿,还有一个特别搞笑的小事,在廖华山让苏澈这个小辈儿叫他老廖之后,苏澈还真叫他老廖了!

又有一天,苏澈见了老廖的女儿,廖长歌,国外留学回来,和苏澈年龄相仿,好一个大家闺秀温润如玉,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留洋之后回来浑身上下尽是书香气息,不论是东方的古典美还是西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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