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魔都,不是每幢洋房都可以叫做。
就是——公馆。
在魔都,真正有钱人住哪里?
不是超级大平层。
不是别墅。
也不是什么郊区大庄园。
而是……花园洋房。
如同帝都的四合院,花园洋房在魔都,同样具备特殊的含义。
魔都的老洋房,主要建筑的时间是在百多年之前,地理位置极好,占地面积极大,一般为复式结构的多层建筑豪宅。
也因为当时魔都是外国的租界之一,所以大部分房子的建筑风格都偏向欧美。
而建国以后,老洋房成了重要的历史建筑之一,几乎所有的产权都被收归。
如今整个市面上,能交易的花园洋房,不超过五十幢。
这种洋房之中佼佼者,都会被冠以公馆两个字。
青门之主杜家居住的花园洋房,就叫杜公馆。
玉家家主的百年洋房,自然就叫玉公馆。
所谓公馆,就是离宫别院的意思。
如果你遇到一个吹牛逼的家伙,在你面前炫耀,他的某某朋友,在帝都魔都,拥有多么大的一片庄园,什么高尔夫球场都是自己后花园,基本上可以断定,这孙子的朋友,一定是高尔夫度假村的球童。
牛逼不是这么吹的。
在帝都,你要说你拥有几座四合院。
在魔都,你得炫你拥有多少公馆。
这,才是吹牛逼的正确打开方式。
魔都华山路,公馆豪宅,全球有名。
基本上魔都华山路,就等同于港岛山顶道,好莱坞比佛利山庄。
魔都,也有自己的标准,只有住在传承百年之上的公馆,才能称之为真正的本土世家。
玉公馆的主楼,是一幢五层洋房,后面带有两个花园。
整个公馆都是古香古色,透着一股子百年气息的韵味。
甚至连很多摆设,都力求和百年之前一样,属于是特制的。
洋楼南端顶层,有一个古香古色的书房。
玉德生穿着一身西装马甲,银白的头发整齐的梳向脑后,油光水滑,露出极为宽阔的额头,完全是一副老派魔都公子的打扮。
书房一角,放着一个小巧的青铜香鼎,白烟袅袅沁人心脾,让人无比的宁心静神。
显然,里面燃烧着极为名贵的香料。
玉德生手边,还放着一套喝茶的青瓷茶杯。
每一个不过鹅蛋大小,胎薄如纸,隐约透出茶色,赫然是大明成化年间的鸡缸杯。
成化鸡缸杯传世只有八只,任何一个都是天价,最便宜的一个,拍卖价都是两亿。
任何一个藏家得到这种宝贝,必定会珍而重之的收藏起来,轻易都不会拿出来给人看,但是在玉德生的手上,却是一个茶壶配了四个茶杯,还放在手边随取随用。
书房里还有一个人。
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女人,雍容华贵至极,身穿一件极为合身的旗袍,化着淡妆的脸上,泪痕未干,似乎刚哭过。
她看着玉德生,眼神之中,十分的复杂。
畏惧,害怕,还有深深的怨念。
见玉德生不说话,女人终于再也难以掩饰愤怒,喊道:
“爸爸,您不能这样。”
玉德生这才缓缓合上书,然后抬起头,深邃的眼神之中闪过一丝微微不满的神色:
“玉良,这件事,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你不要说了。”
女人不由得愤怒的尖声叫道:
“那是我的女儿,您的孙女啊,您怎么就……!”
玉德生眼中的不满立刻化为雷霆。
但是随即又消散不见,哭笑不得的说道:
“好了好了,玉良啊,你真应该和琉璃,师师多多交流,不要总是端着母亲的架子去说教,你又知不知道,这并不是我一意孤行,而是她们……自己愿意的!”
周玉良一脸哀怨,满脸泪痕的看着玉德生:
“爸爸,我不信她们会愿意,简直就是荒唐,那个叫苏牧的小赤佬,我……!”
玉德生突然重重的哼了一声,然后端起手边的茶杯,喝了一口,这才皱眉说道:
“玉良啊,琉璃是要招赘的,玉家的产业要留给她,师师这孩子脾气你也知道,一旦她决定的事情,八匹马都拉不回来,苏牧这小子,是很多年之前,我就为师师挑选的人,只是没想到,琉璃也会相中了他,这种姐妹同嫁的事,不是什么稀罕事,为了家族,别说姐妹同嫁,姑侄同嫁一夫的还少了吗?况且,还有很多事,远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也不能和你说什么,去吧,让你那不争气的丈夫滚进来。”
周玉良咬了咬牙,只能低着头,带着深深的不满,退了出去。
书房外面还有一个会客室,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帅哥,同样是油头粉面,西装马甲,一双巴洛克棕色皮鞋,油光锃亮,正带着金丝眼镜,翘着二郎腿看报纸。
“玉祥荣,你爸爸让你滚进去。”
男人连忙起身,笑眯眯地去牵夫人的手,一副安慰的模样:
“好了好了,老爷子决定的事情,我们何必自找苦吃呢?”
周玉良气得咬牙切齿:
“那是我们的宝贝女儿,老爷子他……简直就是……!”
玉祥荣连忙伸手摇头:
“姑奶奶,你小点声,爸爸听到了,我又要挨骂了。”
周玉良狠狠剜了丈夫一眼,扭着腰气咻咻的下了楼。
她倒是要看看,那个叫苏牧的小赤佬,到底有什么好的。
居然想着染指老娘国色天香的两个女儿,简直就是找死。
如果只是这样,她也还能憋着这一口气。
最可气的是,这小赤佬,听说还有七八个女人。
自家一对宝贝姐妹花,居然还是最靠后的。
这简直没把周玉良气炸了。
也就是说丈夫不争气啊,她要有个儿子……!
苏牧要敢出现在她面前,她就敢直接动刀。
玉祥荣送走了夫人,这才心虚的擦了擦额头,轻轻走到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