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是第二天午饭过后坐车回去上班的。
临出门前,他不忘对杨铮一番苦口婆心的叮嘱。
虽然杨铮很认真地在听,可是他压根没有听进去父亲的那些叮嘱。
这两三天,都是他们中学初三毕业生中考的日子,杨铮抑压住自己心中对奚小凡的想念,在家里安静地做了两三天的乖儿子,让身为母亲的卢卫红心里一连高兴了好几天的时间。
不过,星期一的晚上,他还是约了两个读书时的死党出去吃夜宵了。
听到他“衣锦还乡”,死党钟玉龙与冯振清,好像打了鸡血一样,瞬间亢奋了起来,一口便答应了下来,晚上夜宵店里见。
当他们看到杨铮的打扮之时,简直就是两眼发光,羡慕的神色,瞬间爬满了他们的脸庞。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杨铮特别享受这种被人用羡慕的眼光看着。
他有种走在一堆闪光灯下面的那种满足感。
可是,他自己并没有察觉到这和以前的他,有什么特别的变化。
他们两个都还是消费者,是学生,作为最先走出社会的杨铮,自然不会让他们感到失望了,夜宵往好的点,啤酒饮料放开肚子喝。
如果这个小镇和深圳那个大城市通讯那么方便的话,估计,这天晚上的夜宵,就不单是他们三个人在吃了。
夜宵档的老板,也察觉到了这个金色头发的年轻人,是个平时难得出现的一个“大款”,什么好吃不好吃的,都给他们来了一份。
十点钟开始吃的夜宵,愣是让他们三个人吃到了凌晨三点多。
最后,一路踉跄着脚步走了回家。
母亲卢卫红给他打开大门的时候,他已经坐在门墩上呼呼大睡了。
慈祥的母亲,冒着困意,将他扶进房间,给他脱了鞋,盖上一条薄毯子后,看了好几眼,这才回去房间继续安睡。
杨铮是出去喝酒的隔天早上,而且是一早上,七点多钟,来到奚小凡家门口。
昨天的傍晚,他已经用二叔的电话给奚小凡打过一次电话了,约了她今天出来。
他还特意在前一天傍晚去二叔家借了那部有点残旧的嘉陵摩托车,今天一早,草草吃了一个早点之后,便骑上摩托车出门去了。
其实早在他读初二的时候,就已经偷偷学会了骑摩托车了,如果不是有一次二叔走不开,急需去镇上买点东西,让他去买的话,他家人还不知道他学会了骑摩托车了呢!
所以,他今天早上骑摩托车出门,母亲卢卫红看到了,除了叮嘱他要注意安全之外,也没有什么好奇的。
等了一会,奚小凡便出现在他的眼前了。
远远望去,她穿着一条有点发白的牛仔裤,上身是一件粉紫色的T恤,长发束成一个马尾,显得干净利落,清丽脱俗。
他看着奚小凡朝自己走来,脸上的笑容渐盛。
当奚小凡来到他跟前的时候,有点慌乱地对他说道:“走,我们先走远一点。”
杨铮当然明白她在顾虑和害怕什么,马上发动摩托车。
奚小凡一坐上去,摩托车便呼哧一声,绝尘而去。
坐在后座的奚小凡,看着杨铮满头的金色头发,还有从他头发上面散发出来的真正发胶香味,她此时的心跳是非常厉害的。
这个男孩子,在给自己第一封情书的时候,他确实是让自己心动了。
少男少女对于朦胧的情感,本身就是没有太多清晰的感觉的。
杨铮给她的,确实是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尤其是看到他写给自己的那份情书,里面的内容,更是情真意切,缕缕情深。
此刻,他就在自己眼前,离自己连咫尺之遥都算不上,完全就是触手可及。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感觉半年不见的杨铮,似乎变了。
摩托车停在一个他们镇里的水库边上。
这里比较偏僻,几乎不会有人来这里。
两人下车以后,奚小凡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两步,四周扫视了一眼,然后才怯怯地朝杨铮望了过去,问道:“你,你怎么将头发染成这样啊?”
“怎么样?酷吗?深圳的年轻人都是这样的发型,还有这身打扮。”
他有点自豪地说道。
奚小凡点点头:“嗯!挺酷的,但是,但是和你以前的样子,有很大的改变。”
“对了,你考得怎么样?”杨铮关心地问道。
“挺好的,市一级的高中应该是可以上的。”
“这么说,以后你要到市里面去上学了?”
奚小凡清浅一笑,脸颊上两个酒窝浮现了出来。
这一笑,简直就让杨铮感觉如沐春风。
就这个笑容,让杨铮差点就醉倒过去了。
原来,她就没有一刻是最美的,而是每一个下一刻都是更美的。
杨铮心里是这么认为的。
“如果考上的话,那就肯定要去市里面上学了,刚好,我姑妈也住在那边,平时的话,我就应该比较少回来这里了。”
两人慢慢地沿着水库边上的小路走着,早上清新的空气,让他们感觉神清气爽起来。
“考到好的高中,就要认真努力三年了,然后考个好的大学,这样以后出去社会,也能够找到一个比较好的工作。”
“嗯!对了,你呢?出去打工,习惯吗?”
“习惯,当然习惯了,我挺庆幸自己能够这么早出来打工的,要不然,我都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原来这么繁华,这么美丽......”
“是吗?那,那你跟我说说外面的大城市,是怎么样的呗!”
“好啊......”
“......”
他们一边谈笑着,一边顺着水库的林荫小路行走着。
这个地方,在1998年的夏天,某一个早上,留下了他们欢快的笑声。
走完一圈水库的时候,杨铮已经牵着奚小凡的手掌了。
奚小凡被他牵着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