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之后,凯恩带着一支队伍出发了。道森堡离三利村并不远,所以不需要带太多的补给,因此整个队伍的人数也不多,也就三十多个人。
在凯恩的眼中,这是一次很简单的劫掠活动。只要把步枪往上一架,那些懦弱的华人自然就会把那个神秘人交出来。
更何况,他们还有一个内应。
这支劫掠队的人员构成非常奇特,三分之一是背着弓箭的印第安人,三分之一是拿着木棍的黑人,剩下的三分之一是装备步枪的白人。
黑人走在最前面,印第安人在两侧,白人骑着马趾高气昂地走在中间。
几个小时之后,这支队伍就来到了三利村外。
村子的栅栏看起来是刚刚翻新过,但是除了几个哨塔之外,大部分地方都不到一人高。只要有足够的冲刺距离,骑兵可以非常轻松地跨过去。
但是略微让凯恩感到惊讶的是,栅栏上的木门竟然紧紧地关闭着。
记得在几年之前,凯恩曾经来过这里一次。那一次,这些华人看到白人简直就像看到了神,不要说关门,就是笔直地站着都不敢。
在距离栅栏还有300米的地方,凯恩让队伍停了下来。他给身边一个名为吉格斯的干瘦男人递了一个眼色。
吉格斯取下身上的步枪。熟练地装上弹药,举起来朝天就开了一枪。突如其来的枪声把近处树林里的鸟都惊了起来。
吉格斯使用的是一把肯塔基长步枪,足足有1.8米长。这种步枪并不特指某一种具体型号的步枪,而是北美殖民者常用的一类线膛步枪的总称。它的最初型号可以追溯到中欧地区的猎人使用的耶格步枪。
从十七世纪末到十九世纪中叶,肯塔基长步枪是北美殖民者最常用的步枪。
在这两百年的时间里,肯塔基长步枪最初的发射方式还是“燧发”,后来随着火帽的出现,又演变成了更稳定的“击发”。
因为枪管长,再加上拉了简单的膛线,所以肯塔基长步枪即使在300米的距离仍然有惊人的射击精度,而同时代英军使用的普通燧发枪在200米之外,能否击中目标就全靠运气了。
在1777年的萨拉托加战役期间,美国狙击手墨菲就是用一把肯塔基长步枪,在300米的距离上击杀了英军指挥官西蒙·弗雷泽,让英军阵脚大乱,从而让北美联军赢得了战役的胜利,而这场战役的胜利也成了美国独立战争胜利的重要转折点。
甚至有人说,北美殖民地之所以能独立,靠的就是肯塔基长步枪。
枪声消散,三利村仍然没有任何动静,木门仍然紧紧地关闭着。
“不知死活的黄种人!”凯恩心中暗笑,接着就下达了冲锋的命令,看来今天是要流点血了。
在凯恩的一声令下,队伍里的印第安人和黑人像野兽一样发出怪叫,朝着栅栏的方向冲去,而白人们则开始装填子弹,准备射击。
在凯恩的预想之中,先头部队很快就会冲到栅栏附近,那时,黑人和印第安人要么直接占领栅栏,要么就会和华人陷入近身搏斗。白人们就会用肯塔基长枪对那些反抗的华人进行“逐个点名”。在他们的火力压制之下,华人的抵抗很快就会瓦解,他们就可以大摇大摆地进入村子。而那个长满麻子的内奸则会恰到好处地出现在人群中,声泪俱下地鼓动村民把那个神秘人交出来。
凯恩对于即将到手的战利品很期待,不知道能不能换到更高的职位,他早就在育空这个该死的地方待腻了。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超出了凯恩的想象。
先头部队冲出去100多米之后,就有人扑倒了下去:一个、两个、三个……转眼间就倒下去了一多半,剩下的一半扔下手里的弓箭和木棒就往回跑。
紧接着,凯恩就听到了一阵枪声!
这枪声不像肯塔基长步枪的声音那么响,但是却异常地清晰和……连贯。
这些华人的手里竟然还有枪?
“瞄准,准备射击。”
凯恩话音刚落,身边的白人们还没来得及把枪举起来,那与众不同的枪声就又从侧面的一个小山坡传了过来。
当凯恩听到枪声时,已经晚了,正在举枪瞄准的白人一下子就倒下去了五六个。
凯恩一下子就蒙了,这不可能!发出火光的那个小山坡距离他们的位置足足有四五百米,就算是自己手里的肯塔基长步枪,在这个距离也不可能有那么好的射击精度。
凯恩是一个人渣,但也是一名经验丰富的士兵。他没有下令撤退,敌人这一轮射击结束之后,需要装填弹药,那么就轮到他们反击了。
然而,还没等白人们从山坡上找到敌人,枪声就又一次响了起来。
凯恩身边的吉格斯在这一轮袭击中,连人带马被射翻在地,半个脑袋直接被掀开了,腥热的血喷了凯恩一脸。
他看得很清楚,那颗子弹击碎吉格斯的脑袋之后,又射穿了他的坐骑的肚子。
什么枪的威力这么大?
好的战士不只要勇敢,还要聪明,还要怕死。
凯恩一鞭子抽在马的屁股上,飞一般地逃走了。余下的白人也跟着一哄而散。而剩下的那些黑人和印第安人因为没有马匹,自知逃跑无望,索性就坐在了地上,听天由命。
这时,远处的山坡上,秦汉从一道简易壕沟里站了起来,他的身边是莫氏兄弟两人。
看着那七八个狼狈逃跑的个白人,莫氏兄弟他们两眼通红,异常地激动和兴奋,恨不得再举枪补上几枪。
但是秦汉却没有那么畅快,对于21世纪的废柴青年来说,即使是远距离杀人,也不是一件那么容易接受的事情,这和打游戏的感觉相差太大了,看来以后自己还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