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通纳愣住了,一时语塞。
这个年轻的黄种人也太不按套路出牌了。
眼看着着利雄鹿就要冲出帐篷了,坎通纳立刻就慌了神,连忙伸手拦住了他。
可这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又怎么可能拦得住利雄鹿呢?
坎通纳被强装的利雄鹿顺势一推,差一点就摔了个狗啃泥。
“有话好商量,有话好商量。”其余的两个人赶紧也从旁帮忙,一边拽着利雄鹿一边苦苦哀求道。
“没什么好商量的,本来想让城里的居民少受一些苦,让你们少死几个人,既然你们不识好歹,那就怪不得我们了。”
“签,我们签!”
秦汉要的就是这个答案,当下喝住了往外冲的利雄鹿。
常凯申提前已经有了准备,把一份拟订的《白马城条约》拿了出来,直接摆在了桌上。
利雄鹿怒目而视,秦汉冷眼旁观。
坎通纳完全没办法了,签与不签就是一个程序而已。
正如这个黄种人说的那样,签与不签没有太大的区别。
眼前的这些黄种人花了两天的时间等待,就是为了让他们主动屈服。
罢了罢了,无奈之下,坎通纳哆哆嗦嗦地在《白马城条约》上签了名。
秦汉背着手,看着不平等条约那未干得墨迹,满意地笑了。
“很好,从今之后,我们就是自己人了。”
坎通纳哪里敢说不,连连点头。
“给你们三天时间,把所有事情办好,我们准时进城接收,保证秋毫无犯。”
说完,秦汉就把失魂落魄的坎通纳送走了。
回过身来,立刻开始写信,让常开绅派人给莫传武传递情报。
秦汉现在临时营地门前,看着几个送信的士兵骑着马在飞扬的尘土中飞奔而去,对接下来需要的物资有了新的想法。
虽然现在三利军只占据三个小小的城镇,但实际上的控制范围已经非常大了。
从最北边的伊格尔城,到最南边的白马城,再到东边的阿尔衮琴部落。他们控制的面积已经大到几十万平方公里。
虽然地广人稀,居住的人口少之又少,但是传递信息已经成了一个重要的难题。
一份简单的信息,往往需要十几天才能传递到目的地,浪费了大量的时间。
现在暂时还没有办法提高人员、物资的移动速度,但是至少要先提高信息传递的速度。
这在战略上也会是一项巨大的优势。
这个短板一定要尽快补上。
坎通纳等人还算言而有信,三天之后,他们基本上完成了《白马城条约》上的所有要求。
首先,在商会的威逼利诱之下,从城中收缴了大量的枪支弹药,虽然其中不乏火绳枪这种古董级的武器,但是数量上却很可观。
虽然还不能完全杜绝枪支在市面上流通,但是至少可以让白马城的治安大大好转。
其次,人口登记的难度也并不大,由于白马城周围再也没有大的市镇了,所以人口相对固定,大部分人都依附于哈德逊公司和白马城商会,所以很好确认身份。
最后。那10万英镑的赎城费反而成了一个问题,坎通纳带着大大小小的商人凑了很久也只凑出了6万英镑。在他们的苦苦哀求之下,秦汉非常“慷慨大方”地允许他们暂时欠下这笔费用。
第三天上午的时候,坎通纳带人用十几辆马车把枪支弹药运到了城外。
秦汉早已经率领部队等候在了白马城外。
因为约定是今天入城,所以临时营地已经拆除了,除了少量执行警戒任务的部队之外,南下先遣队以连为单位,在进入白马城的主干道前,排成了一个个方阵。
十几个连队的士兵整装待发,做好了入城的准备。
秦汉和三位营长骑在战马上,神采奕奕。
尤其是秦汉,经过半年来的风吹日晒和沙场打熬,肤色黑了许多,甚至粗糙了不少,但是却强壮了许多。
一眼看去,再也没有原来那种浑浑噩噩的颓废感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锐气,这种锐气还不锋利,但是却足够应付现在可能出现的所有情况了。
秦汉看着面前堆着的那些老枪老炮,非常满意。
“找个仓库锁起来,然后再慢慢处理。”
“是。”常开绅回答道。
“钱和花名册也保管好,黄金送到我那里,花名册等莫传武来了,直接交给他。”
在那堆成山的武器旁边,站着几十个商会代表,为首的正是坎通纳。
这些为蝇头小利勾心斗角的白人个个都西装革履,戴着海狸皮做成的礼帽:文明而优雅。
但是在三利军面前,这种优雅不堪一击。
他们似乎也能体会到自己的脆弱,所以非常地局促和不安。
一个个垫着肚子四处张望,如同一群笨拙的企鹅。
好日子还在后头呢,秦汉想到这里,下达了入城的命令:“出发,进城!”
十几个豆腐块一般的方阵动了起来,迈着富有节奏的步伐,进入了白马城。
秦汉路过这些商人的身边时,仅仅只是微微地点了一下头,就移开了自己的视线,对于失败的投降者,不需要给予给多的尊重。
马上的秦汉很爽,马下的商人们很慌。
坎通纳等人看着从眼前经过的这支部队,越来越后怕。
他们中的大部分第一次有机会近距离地观察这支部队,虽然时间很短暂,但是他们很快就发现了这支部队和讨伐军之间的不同。
这种不同不仅体现在那些新式的步枪和大炮上,更体现在士兵的气质上。
这些华人军官和印第安士兵非常沉默,但是沉默中却又传递出一种力量,一种压碎一切的力量。
几天之前,如果坎通纳硬着头皮拒绝签约,那么自己恐怕就没有机会活着站在这里了。
在那堆成山的武器旁边,可能还会多上一个由人头堆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