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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七百三十三章会和我们提什么条件(1 / 2)

“拘留室里不许抽烟,你以为你是在你家呢。”

那个警察冷冷的回答了一句。

“那就没办法了,你这也不行,那也不让的,咱们没法儿沟通了,你还是忙你的去吧。”

李海满不在乎的说,然后径自转过身儿,继续开始转圈儿了……

“李海,不许再走来走去的,给我老老实实坐下,你再折腾,我们就对你采取强制措施了!”

那个警察忍无可忍的大声儿训斥了李海几句。

“强制措施?呵呵,怎么?你们要进来把我全身都捆起来让我一动都动不了?你信不信;我有好几种办法能自己把我自己弄死?不知道你负责看管的嫌疑犯如果突然死了,你要承担什么责任?而且是在被你们采取了强制措施之后死的,到时候你就是浑身上下都是嘴,只怕也说不清楚了吧?”

李海突然恶毒的说道……

“你以为你想死就能死得了?”

那个警察鄙夷的反问道。

“你可以试试看,我发誓;我一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李海毫不畏惧的说。

这句话说完之后,两个人都不再说话了,就这样隔着铁栅栏儿互相你瞪眼看着我,我瞪眼看着你的对视着。

“你这种人,的确是死有余辜!”

最终,那个警察冲着李海扔下这么句话,转身儿走了!做为一个警察,他自然不会和一个即将走上刑场的家伙较真儿,犯不上。

“小样儿的,我还制不了你?呵呵。”

李海得意的在自己的心里念叨了一句,转身儿继续开始溜达起来了……

其实他不光是早就走累了,而且两只脚的脚脖子早已经连皮都磨破开始出血了,但是他心烦意乱啊,如果不这么走来走去的话,他怕自己会烦得发了疯!

“不知道下次再提审我的时候,玉儿还会不会在了。”

这个念头儿突然出现在了李海的脑海里!

这么多年来,除了小玉儿,李海就再没有任何一个“亲人”了,虽然他有很多的手下,但那些人也只不过是他的手下而已,他从没把那些人当做自己的亲人或者兄弟,在他看来;凡是用钱可以买来的人,都是不能当做亲人或者兄弟的。

但玉儿不是……

玉儿不是他用钱买来的,是他抢回来的!而且玉儿和他之间也不存在物质利益上的关系,尽管他养了她十年。

而直到今天,直到落到此时此刻这个地步,李海才突然发现;原来自己是那么的在乎小玉儿!他现在才恍然发现觉;原来小玉儿不但是他想得到,占有的“女人”,而且还是他唯一的家人和亲人,也是他唯一不用小心戒备,防范的人。

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不会给他带来任何威胁和危险的人,那么那个人就是小玉儿。

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让他在乎,让他可以享受生活快乐的人,那么那个人也是小玉儿。

李海开始后悔了!他真的后悔了!

早知道不派人去追杀那个女警察好了……早知道自己这么在乎小玉儿的话,几年前就收手不干多好!然后带着小玉儿悄悄去一个没有任何人认识自己,知道自己是谁的地方,安安稳稳的和小玉儿在一起生活多好!

钱挣那么多有什么用?再说了,自己挣到的钱,早已经几辈子都花不完了!

如果李海真的能早几年就有了现在这种“觉悟”的话,他也许真的能侥幸逃脱法律对他的制裁了!只可惜,这种觉悟对他这样的人来说,总是要到走投无路,死到临头的时候才会想明白。

这就和那些偷东西的小偷一样。

很多小偷都曾经不止一次的对自己发誓说;偷完这次,我就再也不干了!结果呢,偷完这次永远都会再有下一次,直到最后失手被抓……

所以做坏事儿也是一种生活习惯,这种习惯一但养成了,就很难再改变了!做惯了小偷的人,走在街上眼睛永远会情不自禁的盯着别人的口袋,手永远会控制不住的去拿别人的钱包儿!

李海就是这样;当初是为了钱而走私贩卖违禁品,后来累积的钱财已经足够富有了,但贩毒已经成为了他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即便不再是为了钱,他也控制不住自己要去干!这是一条不归路,一但两只脚走上了这条路,就再也回不了头了……

人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懒惰”的生物,思维方式基本上都是惰性思维,在生活中总是会按照自己养成的各种习惯去行事,比如我们喝自己习惯喝的饮料,抽自己习惯抽的烟,穿自己喜欢的风格的衣服,看自己喜欢的风格的电影。

大多数情况下,我们都是按照自己的各种习惯行走在这个世界上的,不管是好的习惯,还是坏的习惯……

秦良习惯见了漂亮的姑娘就咽口水;沈若夕习惯了不分时间场合的教训自己的老公;刘小云习惯了和人动手打架;沈若雪习惯了和人撒娇卖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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