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菜就上齐了,满满的一桌,五花八门。冯晨晨哪儿吃过这么正宗的古代菜肴,哪儿顾得上听他们说了些什么,只是伸筷子就大快朵颐起来。
真,真,真好吃!冯晨晨感动得都想哭。
饭局上,那些人都打着欢迎她的借口,一个劲灌她酒,尤其是身边的吴姐姐,灌得可带劲了。
可他们都低估了冯晨晨的酒量,一群人都喝了个遍,见她也是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样子。
哼,小样!能干倒她的,恐怕也就只有辜雨城买的那千年陈酿了吧。
只有一个叫周寻意的妹子总是给她添茶夹菜,让她悠着点喝。
周寻意与秦小宛有些交情,冯晨晨之前见过她一次,上次闺蜜李文文烧过来的合照,就是她让秦小宛转交的。
她在冯晨晨耳旁笑着低声说,是小宛拜托她照顾一二的,千万别让部里的老单身汉们,占了她家乖乖的便宜。
冯晨晨见她没喝两杯酒就小脸红扑扑的,一双眼眸跟小鹿般灵动。
果然,跟小宛耍得来的姑娘,都好可爱!
那个陆镐,对冯晨晨的心思,都快写到脸上了,他那赤裸裸的目光就没离开过冯晨晨身上。在其他同事的怂恿下,更是一杯接一杯地向她敬酒,恭维的话一说一车轱辘。
酒过三巡,冯晨晨有些尿急,就上了趟洗手间。出了洗手间的门,有些晕晕的感觉了,忽然记不住从哪条道过来的了,就胡乱地沿着一条走廊走了去。
路过一间房的时候,余光瞥见了墙上挂的一幅画,冯晨晨的脚不自觉地挪不动了。
没错,这画她又是见过的。
如果没猜错,画中之人,是她的往世。冯晨晨进了屋,正盯着那幅画出神,门口忽然传来一个声音:“这位姑娘,你认识画中之人?”
冯晨晨回头一看,是刚才招呼他们的郑老板。他一身青衫,长得清俊舒朗。
“不认识,你认识吗?”
“我当然认识,”郑老板说,“她是我祖母。说起来,你与我祖母年轻时还挺像的。”
祖母?
一句话让冯晨晨顿时醒了酒,她盯着老板看了又看。额,他是她那一世的大孙子?
“我这一手做菜的手艺,都是我年迈的祖母手把手教出来的呢!”
冯晨晨眼睛一亮。
年迈?她所知的另外几世,年纪轻轻就凄惨挂了,难道这一世终于打破魔咒,得了善终?
“你愿意向我讲讲,你祖母的故事吗?”
郑老板请冯晨晨坐下,又泡了一盏茶递给她,“这茶解酒,你先喝点。”接着,将她祖母的故事娓娓道来。
冯晨晨是怀着沉重的心情将故事听完的。因为,郑老板的祖母,依旧没逃脱宿命。
他说他的祖母名叫沐心莲,童年时,一次风寒高烧后,就偶尔出现一些疯癫的行为。她父母怕她惹出祸端来,就将她关到了汴京城郊的一处乡下小宅子中,派了几个下人日夜守着。
沐心莲在宅中百无聊赖,就整日琢磨着做菜,练就了一手好厨艺,疯癫的病症也年复一年好转。
十六岁那年,一个护院的小伙子向主家求娶沐心莲。她父亲觉得还有人愿意娶她,感激涕零。
成婚后,两人生活和美,还生下了一个男孩。可有一天,沐心莲忽然犯病,竟亲手拿菜刀杀了她的丈夫,连十岁的孩子也受伤失去了一只手。
她的父亲于是又将她关了起来,接走了孩子。孩子长大,结婚生子,但他始终放不下自己的母亲,将母亲接了出来,亲自照料。
而此时的沐心莲,虽才四十出头,早已白发苍苍,形同老妪。她痴痴呆呆,整日念叨着亡夫的名字,除了做菜,什么都不知道了。
她的孙子那时候也有十岁出头了,喜欢吃祖母做的菜,天天看祖母在厨房里忙碌,也跟着学了一手好厨艺。
郑老板说,他十八岁那年,祖母死了,是被烧死的。她在厨房做着菜,就突然起了火,火势太大,根本救不了人。
大火熄灭后,祖母骸骨的手中,握着一枚簪子,那是她成亲时,她丈夫送给她的。她戴了一辈子。
郑老板说着,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盒子,里面装的是一枚簪子。他说,是来地府后凭着他的记忆,找人复制的。
冯晨晨看着那枚簪子,不知怎地心中猛地一阵刺痛,耳边突然回响着一句“得卿为妻,风雨永霁,执手相看,汴京春袭”。
冯晨晨的眼泪,就这样静默无声地,掉下来。
“姑娘,你知道我为何要在地府中开这‘汴京春’吗?因为祖母那一辈子,让我觉得人间太过悲苦。她被禁锢了一辈子,祖父的出现,也许是她人生中唯一的快乐时光。但,太短暂了,但就是这昙花一现,却让她到死都还握在手中。”
郑老板将盒中的簪子拿了出来。簪花的造型很别致,用细细的金丝编成了两个同心圆,两圆之间,是细密精致的纹路,镶嵌着祖母绿宝石。
“这个簪子的名字,叫‘汴京春’,是祖父取的。我留在了地府,开了这家汴京春,做着祖母拿手的菜肴。我只希望,祖母和祖父的魂魄,哪怕轮回转世,也能有一天认出这里来。我希望,他们能在此相遇。”
冯晨晨连忙擦去泪珠,虽然她真的忍不住很想哭,她这一世一世的命,真的太苦了!
可她不能表现得太明显,不然太尴尬了。难道要她与郑老板抱头痛哭,说她就是他祖母转世吗?
分晨晨挤出一丝笑容:“不好意思啊郑老板,我这个人比较容易感伤,失态了。只因你祖母的故事,太让我感触了。”
郑老板凝视了她许久,没有说出什么认亲的话,只说:“姑娘,今日能与你讲我祖母的故事,也是一种缘分。我见你与我祖母有几分相似,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