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山坳间,视野比较空旷,不管什么方向来人,都能看到。陆繁星远远就看到了曾珍以及朱海棠、唐秀秀三位女知青,说说笑笑的挎着竹篮子往这边走。
陆繁星提醒林嘉禾一句,开始蹲下身体,捡地皮菜。
地皮菜其实就是地木耳,一种藻类植物,生长在潮湿的环境。往往一长就是一大片,采摘的话还是比较容易,就是比较脏,采集过后,需要反复的冲洗。
林嘉禾也开始帮着捡。
其实这回陆繁星不找他问八卦,林嘉禾也会主动的找陆繁星。林嘉禾虽说是村溜子,可是吧,摸鸡偷狗的事情,可从来没有干过。
就是懒,不喜欢干农活儿,平日里下地挣工分,也是能偷懒就偷懒,导致生产队的人看林嘉禾,就是成天游手好闲,混混一个。
林嘉禾现年16岁半了,后背的鳞片是在他16岁的时候长出来的。当时林嘉禾还以为自己是过敏了,长了鱼鳞癣,不痒不麻的,也就忽略了。结果一天长一块鳞片,很快后辈就长满了橘红色偏粉的鳞片。
林嘉禾小心翼翼的藏着,就怕暴露,让家人让乡里乡亲把他当做怪物。
幸好某一天他出门散步的时候碰到陆繁星,感受到了陆繁星身上玄之又玄,却应该属于同类的气息。也就是从这一天起,林嘉禾开始思索如何接近陆繁星。
结果他还没想好如何接近呢,陆繁星就主动找他。如此这般,他们应该成为朋友了吧。要知道他可是喊了陆繁星‘哥’。
“陆同志,林同志,你们在挖地皮菜啊。”正在林嘉禾想说什么的时候,已经走近的曾珍率先打招呼道。
“曾同志、朱同志、唐同志你们好。”
林嘉禾先开口问好,陆繁星紧随其后。
三位女知青并不觉得奇怪,在他们的眼中,陆繁星就是沉默寡言,不擅长与人交流的主儿。
于是打了招呼后,唐秀秀就好奇的问:“这地皮菜怎么吃啊。”
“木耳是怎么吃的?”陆繁星反问一句。
“凉拌,清炒...”朱海棠说:“要是炖鸡汤,放点木耳进去,也很好吃。”
“地皮菜可以炒,可以凉拌。”陆繁星微笑起来。“当野菜吃,挺不错的。”
“哦,那我们也采点?”曾珍看向朱海棠、唐秀秀二人。
林嘉禾感觉有点儿奇怪,就道:“顺便采啊,这又不是我们种的。”
“感谢大自然的赠与。”曾珍由衷的感叹。
陆繁星若有所思的眯了眯眼睛,却一言不发,看向林嘉禾:“我想去河边走走,看能不能捡点螺丝,你要不要去。”
“要去要去。”
林嘉禾忙道,甚至还挺主动的帮陆繁星背起了竹篓。
陆繁星朝着曾珍、朱海棠、唐秀秀三人微微颔首示意,就带着林嘉禾往河边走去。倒是不知道,他们一走,唐秀秀就迫不及待的抱怨。
“曾珍,这姓陆的也太高傲了吧。我们主动和他打招呼,居然这个态度,怪不得会被继父继兄联手赶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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