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秦慕玉刚回到院子里,就看见秦姝从一树凌霜的白梅树根下收回了手,看她的态度,手里似乎刚刚还在握着个什么东西似的。
这可把秦慕玉看得起了好奇心,于是立刻步并作两步走上前去,踮脚左窜窜右探探,追问道:
“秦君这是在干什么?”
秦姝端庄地把一只沉甸甸的羊脂白玉瓶往袖子里塞了塞,笑道:“浇花。”
秦慕玉不疑有他地点了点头:“那我先进去和阿母说话了。”
秦姝也含笑示意道:“去吧。”
两人的对话看起来那叫一个友爱和睦,岁月静好,但如果度恨菩提在这里的话,肯定会发出来自灵魂的尖叫:
来人啊,秦君又开始搞事了!我看见那个羊脂白玉瓶了,我曾经为了把灌愁海水和普通的水分层放在一个瓶子里无师自通了化学的密度相关知识,就算是把我烧成灰我也认得这个瓶子!
总而言之,不管下一个在秦姝手里即将遭殃的倒霉蛋是谁,反正眼下谢爱莲过得那叫一个春风得意。
只不过这“春风得意”里,怎么看都有些微妙的意味:
因为她已经结过婚了,女儿也都这么大了,一看就不是个能安心待在家里打理家务的普通女子,所以不光媒婆们对她避之不及,生怕说出桩失败的婚事来砸了自己的金字招牌,主家也不得不正视她在联姻之外的作用,使得这种原本应该只有男性出席的带着权力色彩的宴会,此时此刻,在谢家的正厅,终于为一位旁支的女郎举办了。
而且为了让谢爱莲玩得开心,主家的人还颇花了些心思,把谢爱莲曾经的、尚在闺中的密友们都请了过来。
一时间,谢家这间曾经只有掌握了足够可靠的权力的男性才能踏入的、几乎象征在京城中的身份的正厅里,挤满了以往绝对不会出现在这里的无数女性。
只见绫罗绸缎交相辉映,金银珠宝光彩烂漫,若不看这些女郎们身上穿的,不是坦领和抹胸这种袒露着胳膊、脖子和胸脯的盛唐式毫不拘谨的衣装,而是用宽松的款式和严严实实的布料,把自己捂得活像个层层叠叠的布团子的礼服,还真会让人有种“梦回大唐”的错觉——
因为在那位女帝执政的期间,官场上就该是这个样子的。
乾坤并行,阴阳平衡,红袖漫卷过纸墨笔砚,将无数流丽的词句记载在史册与书本中,残留在数百年前的那个遗落已久的梦里。
旧梦不再,往事难续。硬要说今晚的这场专门为谢爱莲所举办的宴会,和数百年前的盛唐气象有什么相似处的话,那就是一首从正在轻拢慢捻抹复挑地弹奏琵琶的英俊乐师手下传出的小调了:
“……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秋风吹不尽,总是玉关情。”
“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
这人一唱罢,当即就有一位胳膊上挽着酒红色披帛,身穿百蝶穿花洒金袄和遍地织金裙的妇人笑道:
“这曲儿唱的可不对。阿莲妹妹好不容易回到京城,又中了头名,正要去太子身边当个清贵的官儿呢,你盼着人家‘平胡虏’干什么?”
此言一出,立刻也有人笑着附和道:
“正是正是。而且阿莲妹妹的千金不是也要去贵州了么?虽说她肯定吉人自有天相不会出事,可一码归一码,唱这曲儿的人真真该打,怎么不能捡个好听又吉利的唱?”
说来也巧,这些正簇拥在谢爱莲身边说话的人,几乎全都是十余年前,和她在诗会上调笑过,捉弄她,问她“将来会嫁个怎样的郎君”的闺中密友。
白驹过隙,日月如梭。谢爱莲在於潜苦守了十几年后,虽然后来又回到了京城,可她一想起自己在那些年里干过的傻事,就恨不得以头抢地,好像这样就能把那些尴尬的记忆全都抹去似的。
——然而这必不可行。
——因为能洗刷过往尴尬的,只有日后取得的更加辉煌的成绩,才能够切实转移自己和他人的所有注意力。
而谢爱莲果然也做到了这一点。
因此她今日终于得以与昔日旧友、闺中姐妹们再见面的时候,展现出来的便不再是那十几年里来往得愈发稀少的书信中,展现出的“独守空闺而不自知、甚至还觉得自己十分幸福”的家庭主妇的形象,而是一位成熟的、可靠的、稳重的、前途一片大好的官员。
于是她开口说话的时候,一时间,就连一旁还在奏琴助兴的清秀小琴童们都立刻停下了手,恭恭敬敬地站起身来,听着谢爱莲接下来要说什么:
“罚你另捡一只好的细细唱来,再唱不好,就叫人打出去了。”
刚刚那位试图眉目传情的琴师立刻惨白了脸色:
天地良心,他刚刚唱这首曲子的时候,可真的没有“平胡虏、罢远征”的心思!
他肚子里的墨水不多,会的曲子也不多,虽说想自荐枕席,可是他想归想,轮到他这么做的时候一时间还真想不出什么又委婉又风情的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