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找了个花瓶把迎春花插好。此时已经中午一点了,她还没吃午饭,好在冰箱里有存货,随便弄点吃的,只需要半个多小时。
她斜睨了傅惟寻一眼,问了句:“你吃饭了吗?”
傅惟寻正把二二捉在手里撸,闻言立刻摇头:“没有。”
季清漪“哦”一声:“那你自己点外卖吧,家里没什么菜了。”
傅惟寻望了她一眼,又迅速低下头去,假装专心撸猫,整个人的精气神像是一下子就泄了,看着就觉得颓废。
季清漪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还是狠心没有理,她不能给傅惟寻任何幻想,不然对彼此都没有好处。
往厨房走了两步,却听傅惟寻又在身后说:“我不吃菜,你多煮一碗白米饭,行吗?”
季清漪忍不住回头,见到男人抱着二二,一人一猫都期期艾艾地望着她。旁边的三三和四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好奇地望过来,然后三只小猫非常有默契地“喵呜——”
就像是在说,你太狠心了。
季清漪:“……”
这人不仅收买她爹帮他说话,甚至把小猫咪们都争取过去了,实在可恶。她冷哼一声,转身进了厨房。
四十分钟后,电饭煲叮一声响,季清漪的最后一道菜也刚好做完。她一手拿盘子,一手拿锅铲,正把菜往盘子里铲,就见傅惟寻走了进来,非常熟练地把电饭煲的插头拔了,然后抱着往外走。
季清漪不满地嘟囔了两句,端着盘子跟在后面。
傅惟寻放下电饭煲,又转身回厨房拿了两副碗筷。刚才季清漪并没有答应留他吃饭,但没再逼他点外卖就是默认了,这点默契还是有的。
果真,她煮的饭、炒的菜都是双人份的。
傅惟寻掩饰住自己的窃喜,一本正经地端起碗吃饭。他从小接受精英教育,在吃饭这件事上也受过专门的训练。明明刚才差点被赶走,是一件很狼狈的事,可他坐姿端方,仪态毫无可挑剔之处,让人看了忍不住心生嫉妒。
反观季清漪,则随意得多。
两人成长背景大相径庭,一个是书香门第的小家碧玉,一个是豪门世家的精英子弟,照理两人的三观会有很大的不同,就算谈恋爱,也会有个漫长的互相磨合的过程。但奇怪的是,他们当初在一个展会上一见钟情后,就迅速堕入了爱河,在整个恋爱过程中,家世的鸿沟并没有给他们带来任何困扰。
从前身在其中不觉得,此时忽然想起,季清漪忍不住怔忡。
她不是没见过傅惟寻在外人面前的样子,说实话蛮有距离感的,很符合大众对一位如此高高在上的人物的固有印象。可是跟她在一起时,他跟普通男人谈恋爱时没什么两样。
会在惹女朋友生气时不知所措,相处久了才学会一点哄人的技巧;会帮女朋友操心日常琐事,还会用在合同上签个名字就价值数十亿的手,帮她签快递单、修家电,甚至还笨拙地给她手工制作过一把木梳子。
这些若是放在别人身上——譬如说肖准和袁青昱,只能分别做到一半。因为那实在是大相径庭的两面,但却又在傅惟寻身上融合得非常好。
不,应该说,傅惟寻同时把“傅氏集团总裁”和“季清漪的男朋友”这两个身份扮演得很好,简直可以说是切换自如。
季清漪的思绪飘了一会儿,猛然察觉到自己竟然在拿傅惟寻和她身边的其他男人做比较,忍不住一惊,连忙收敛了心神。
简直是疯魔了。
屋里就两个人,虽然还有三只小猫咪,但此时正是它们的午睡时光,所以静得很。季清漪跟傅惟寻是面对面坐着的,桌子并不大,这样的距离下,一方有点什么动静,另一方都能察觉到。
季清漪很怕自己刚才的失神被傅惟寻看到,偷偷瞥了他一眼,见他一直捧着碗在专心吃饭,似乎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她悄悄松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