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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恶有报(捉虫)(1 / 3)

那位“高人”,大约从不曾料想到,自己竟然会撞在如今呼风唤雨的济海长公主手上。

一如京兆尹衙门也不能相信,长公主竟是如此一个苦主——上元夜被人盗走了荷包,不到中秋又被人害死了生母。

先前那一团盗人荷包外加拐卖妇孺的,如今已然尽数在死囚牢中蹲着。

然而这个卖假药的却是难判。

他贩的药本也不是能致人死命的毒药,虽则“能使妇人癸水复来,生育如初”是假话,且还累得数名妇人生了缺手少脚或生来痴愚的婴孩,到底他不是故意要害人性命的。

而他开罪的若是旁的皇族贵人,弄死也便罢了,偏偏是济海长公主。

谁不知晓长公主是个最板正的人物,她还要出资修《周律》的,可见是如何讲规矩——若为了讨好她,将这假药贩子重判了,可会反倒碰一鼻子灰?

倒是叫审案的主官好一番为难。

连回了家中都愁眉不展,被夫人问及原因,方一吐胸中块垒——不想夫人竟出了个好主意。

于是京兆尹依律抄了这厮家财,还另判了九十棍,为着不一次打死,每月打三十棍,打罢了便投入牢中养着,待次月此日,再提出来打三十棍——如是三月。

三月期满便丢他回家,养好棒疮后合家流放二千里。

这判决落地,京中百姓无不哗然,尤其是斥巨资购了假药的,又或是已然生了病残儿女的,更是愤恨已极,纷纷痛骂官府定然是收了恶贼贿赂,才能宽饶他一条命。

如这类人,押去斩首都是便宜了他,很该判个五马分尸、千刀万剐的。

可紧接着便有人叫道:“这可还没完呐,官府文告中说,是《周律》如此规定,做官的也不能罔顾律法,擅自加刑——叫咱们便是愤恨,也不可擅自寻衅,依《周律》,若非故意而致人重伤者,伤者及眷属可殴之,不可杀之……咦?”

这“可殴不可杀”,仿佛有些趣味。

立时便也有人明白过来:“这厮卖毒|药,害了多少人家!咱们一人一拳,也将他捶做烂泥了!可殴不可杀——这话说得当真是好,咱们不就是去一人揍他一拳么?谁是要杀了他了?无有,是他自己不经打,连这一拳也吃不下!”

若说这骗子也是活该——他但凡是得罪了个旁的贵人,吃那大刀一闪,也便尘归尘、土归土了。偏偏是将济海长公主得罪了个彻底,竟要被京兆伊“依法处刑”。

姬桢得闻这判罚时,亦切齿半晌才想明白其中关窍。

原还当着京兆尹的官员如此不长眼色——惨死的是她生母,他们竟然“秉公办事”到只抄没家产,打过九十杖就流放?

且还是分着打那九十杖,便是将此恶人杖毙都做不到!

恼得她差点儿将布告丢进火盆中烧掉,可接着便察觉到,布告下头特意写着的“可殴不可杀”,另有蹊跷。

这是说,若是受害之人的亲属们聚在一起,乱拳将这江湖骗子朱九打死,便都不算违律是不是?

便是官府想捉人讯问,又有谁能说得清楚,乱拳纷飞中,是什么人的一拳将朱九打死了呢?

姬桢立时对谢见深道:“我怕京城百姓不知这文书内里意味,等那厮出狱,你带着几个家丁,装作家中有人用了他药,上去边骂边打,务要闹得周遭士民百姓群情激奋,打死他才是。”

谢见深道:“殿下这话说得可也不对,这如何要装呢?王府里林孺人不就是被这药骗了么?至今还是那副模样。咱们怎么就算不得苦主呢?”

姬桢看看他,重重点了头:“是,咱们正是苦主,揍他也是应当应分的。”

她实在是太过像个好人了,才叫京兆尹衙门都不敢替她枉法。既然如此,她也不叫京兆尹难做。

朝廷设下衙门作出的判决,她身为长公主,自当率先遵循。

可为生母报仇,也是为人子女该做的事。

她总不是个冷血到连生母的死活都可以置之脑后的人。

然而朱九是不会这么早便被放出来的,他还要在牢中,实实在在吃够那九十板。

倒是先前她入宫托皇帝的一件事有了眉目——李辰被人告发纵容亲族贪占民田,皇帝借此机会,将他贬为司川郎中,说他只堪出朝堂做事,不宜于京中为官,索性派去与先前那些个绘舆图的官吏一同勘察水道,还额外征召了几名愿意习水务的秀才与他同行,做个徒弟。

据闻李辰接旨后哭拜在地,诚心诚意谢了圣主恩典。

大约也有许多人以为李辰这不过是客套话罢了,然而姬桢却信他真心。

于这么一个人而言,能去亲眼勘察天下水道,再为百姓们兴修水利,以偿当年贸然加堤致使宁淞江决口的罪过,大约是他求之不得的结局。

于他将要远行的那一日,姬桢特意带了沈衍,在京外折柳桥边等他。

不多时便见得一队人前来——倒也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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