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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5 章(1 / 3)

李莎莎惊呼一声,又下意识捂住嘴巴。她与溪月打小认识,从未见过好友大发脾气。溪月信佛,平日里自然讲究修身养性,很少动怒,以至于李莎莎都忘记好友也是个有脾气的人。

宋之扬在被酒浇灌的一刻将眼睛紧紧闭上。鸭舌帽的阻挡让酒精避开了双目,浓烈的烧酒顺着两边的脸颊滑落下来,嘴巴尝到了烧酒的厉害,宋之扬暗暗佩服溪月居然能喝了大半杯还面不改色。

老板在一边看呆了,他不是没遇到过喝酒闹事的客人,但女生毕竟少生事,尤其是对着男人发火更是少见。眼前的男人有点眼熟,老板觉得宋之扬虽是素颜却轮廓感突出,即便遭遇狼狈,气质依然凛冽不损。

溪月将酒倒了干净,心里忽然卸下了重量,不过面子还是挂不住。她故意将酒瓶重重放下,抓起车钥匙,问路边一个看热闹的“小蓝人”。

“代驾吗?”

那人点头。

溪月把钥匙丢给他:“那送我回家吧。”

宋之扬和李莎莎赶紧起身。莎莎喊道:“小月,你今晚在我家睡吧!”

宋之扬:“周溪月,我送你回家!”

溪月顿了下脚步,转过头去恶狠狠地说:“都不准跟着我!”

莎莎知道她性格,于是刹住了脚步,她也拉了下宋之扬的衣袖。

莎莎看得出来溪月是真生气了。她如今是可怕的地雷,谁碰谁炸,两败俱伤。

**

待得溪月的车子消失在夜色里,宋之扬才回过神来。这时李莎莎已捡起了地上被踹翻的塑料小凳子。那凳子质量倒是不错,丝毫没有损坏。李莎莎对老板赔笑:“对不起啊老板,她酒喝多了,有点发脾气。我多转点钱给你,就当是赔罪了。”

老板看了场免费的热闹,当然不气,也哈哈一笑,用带着浓浓福建口音的普通话说:“不用不用!我有时候酒喝多了也发脾气,你们男女朋友吵架了是不是?” 他看向宋之扬。

“哈哈,是啊,搞得我这个外人也很尴尬的说。” 李莎莎揪了下宋之扬,让他重新坐下,一张嘴就斥责道:“有些事情自己懂就行了,不必说出来!知道情商低下四个字怎么写?”

宋之扬不咸不淡地说:“反正都说出去了,现在后悔也没用了。”

“你啊!” 李莎莎恨铁不成钢的语气:“什么都可以提,就是不要提她爸爸!别说你了,我跟她在一起那么久,都没看到她气成这样。你家里人都在吧?那种失去家人的痛苦你体会不到的。那就少说两句。退一万步,林箫要真模仿人家老豆也没什么,溪月天天都在想周叔叔,你就当林箫做善事嘛。”

“这叫做善事!这是骗人!拿死去的人来做文章!”

“得得得,我不跟你吵架。” 李莎莎将溪月没喝完的烧酒递过去:“喝一杯吧,她舔过的杯子。”

宋之扬推到一边:“这酒度数太高,我近期闹胃病。”

李莎莎这点是佩服宋之扬的。之前也听溪月说过,宋之扬从不在人家面前说苦,她本以为是人设的一部分,后来见识了太多稍微伤点皮就哀嚎到天崩地裂的小明星,才知道宋之扬这种性格其实很男人。

她抬眼看他,即便是在路边摊坐着,他腰背挺直,姿态是极佳的,大概只有做到这一地步才不怕被狗仔拍到丑照。宋之扬没有丑照,除非是自己故意搞怪自拍,拿出来也是在万圣节愚人节的时候。他皮囊也好,骨相也罢,都是极佳的,可惜偏偏是不近人情的英俊,说是心如止水没错,可也会让人不寒而栗。

“奇怪了,溪月是怎么喜欢上你的?” 李莎莎托腮问道:“她从前跟林未泉交往的时候,我知道她爱帅哥。人林未泉长得也帅,所以现在也闯出名气。可是,可是他性格很好啊!说话总是藏一半露一半,永远都挑好听的说,溪月跟他在一起的时候,笑的颧骨都痛。”

宋之扬感觉喉咙一阵阵缩紧,疼的厉害:“你一定要在我面前提她的初恋男友吗,伤口上给我再撒点盐巴?”

“是啊,我就刺激死你怎么样?” 李莎莎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

宋之扬盯着她看了很久,看到李莎莎以为他真是记仇,准备把自己给生吞活吃了,然后转念一想,死在个帅哥手里也算是风流。

良久,才听得他轻轻地说:

“莎莎,你是溪月最好的朋友,你帮帮我。” 他一定很少求人,瞧这不老练的模样。

李莎莎随即大笑:“我才不帮呢!我自己情路不顺,就想看别人倒霉!开玩笑开玩笑的!再说了,我怎么帮你?我虽然跟她从小一起长大,但她从来不听我的。别说是我,周叔叔和梁阿姨的话她也是不听的,她认定了什么就会坚持到底。当年她跟林未泉在一起,我们都觉得不配呀,大家都持反对意见,她还不是都当我们放屁。”

“那我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李莎莎笑说:“你别担心,她最多就气一个小时就想通了,但想通之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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