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绿色的草地上有一只手,一只孤单的手。
那只手的五根手指细长匀称,每个指甲圆润饱满,只除了手背上有一些淡淡的绒毛外,干净齐整得似钢琴艺术家的手那般完美。
而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那素手的细致纹理漫过纤细手腕之后,便是一个狰狞的断口,有红的血、白的筋、灰的骨,实在有碍观瞻。
最开始发现那只手的人,是个小孩。
美好的春天来临,小孩在家一个冬天待得闷了,便缠着爸爸妈妈到公园里野游,想探寻一些春天的美好--没想到这一探寻,探寻到的“美好”却把那小孩吓了一跳,直接给蹶过去了,他爸爸跑过来后,也是吓了一跳,一动不能动的,最后还是靠他妈妈打了“咿呜咿呜”的救护车和“呜咿呜咿”的警车来才算得救。
不过这也不能怪他爷俩胆小--毕竟一个那么小,一个又是真的怕这些东西的,自然都吓得腿软。
两人坐上了医院的救护车后,家里唯一的“顶梁柱”女警官就跟着警车回警局,去研究那只无主的可怜断手了。
在那只指节带着浅浅凹痕的手微曲着手指,仰躺着被带入岩城警局的时候,刚从警局大厅里出来的林遇洲正好和它擦肩而过--谁也不知道,他和它的主人在未来的日子里,会对彼此会有如此深重的影响。
林遇洲是去警局办事的。
他是个半大不小的大龄单身青年,从事幼教工作--性格极为保守规矩,没想到人到而立,好不容易想冒险赚点钱的时候,却不慎被大学的学长给骗了二十几万去.......那可简直要了他的老命!所以连他这种一般情况下都觉得吃亏是福、最讨厌麻烦的人,都只能赶紧去警局报案了。
从警局出来以后,林遇洲就打算回自己住的地方--毕竟攒了小半辈子的钱丢了,他现在哪里有心情再回去工作?而他也不想和人挤在一块,只想赶快回去——所以原本想直接打车的,但想了想,考虑到钱的因素,他还是选择走回去了。
可能也是天太热了,让人闷得慌,他这几天又没好好睡觉吃饭,心情不好又还要省钱,走在沿河边的栈道上,莫名很荒凉的感觉——就回去的路老是走不到噢,又突然很想妈妈地,他的眼泪差点飚了出来,但因为旁边又有人,就只好继续走着。
但这天气明显很和林遇洲作对,原本头顶上还蒸汽逼人、热的要命,结果一下子又黑云翻滚,马上就要下大雨了。
林遇洲虽然很没心情去理这些事情,但他明显是个理智大于感性、且“斤斤计较”的“利益”主义者——反正他是还没有悲伤到忽略所有,然后像电视剧里悲男哀女那样,毫无知觉地在瓢泼大雨下走着。
除非是已决定好死亡,否则再难的情况下,他也会衡量“利益”得失:他的身体已经很难受了,要是再淋一场大雨回去,肯定会发烧的,发烧了以后没人照顾肯定很难受,请假也不好请,到时候又更让人烦了。
是以,看了眼那几乎压到头顶的乌云,一皱眉头,林遇洲只好紧走几步到最近的公交站,紧赶慢赶才刚好在下暴雨前搭上了返程的公交。
车上的人很多——估计大多也都是为了躲避大雨才上车的,所以个个气喘如牛、大汗淋漓的,让人不由起感到烦躁,更想要逃离。
车行了一阵子,果然下起了瓢泼大雨,这下弄得,更没人要下车了,而后来上车的人又越来越多,人越来越多,像不要钱的沙丁鱼罐头一样——能塞几个就塞几个地,挤死个人了!
林遇洲上车的时候就没座位了,就只站在后门下车竖杆的位置,手抓着横杆。
刚开始还好,人也不多,过了两三个站后,人就一个个地更挤了上来,连林遇洲的怀里面都塞了几个——而他只能尽力站得像根杆子,手抬得更高了。
抬眼看去,车窗前的世界都模糊得像八百度近视,在密密麻麻的车流中简直堪比丛林探险。
司机很不容易,乘客也很不容易,一个紧刹紧刹地怕撞到人、又怕不能按时到达站点,一个又是浑身黏腻地挤着、又只能绷紧身体尽量不去碰到别人——或被别人碰到。
在林遇洲看来,每个人都做得挺不错的,只除了他身旁一个装酷的男人:一手提着重东西难以控制重心就罢了,另一手居然不扶着扶手或拉环,反而插在了口袋里!
这是什么情况?
就算你长得的确很帅,身材好高大的,但除了那些小女孩外,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喜欢被你碰的吧?你看,那个女人……好吧,她好像是不讨厌的。
可大多数人不讨厌,并不代表他林遇洲也会喜欢啊,而且他又是个男的,他才不会对他有什么绅士风度呢!再加上他长得还那么像学长那“斯文败类”样,让人看了就更心烦。
只不过那男人碰到那些别人的时候,林遇洲不好说什么,而且看他皱着眉头苦大仇深的模样,别人肯定还以为他受到了什么委屈呢——但当那个人碰到自己的时候,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