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林桢桢第一次见路云川,是在他们公司的VIP接待室里。
彼时的林桢桢才初出茅庐。
算起来她已经工作三年,但对于独立承担一个大项目来说,还是个太过年轻,所以大老板才会带着她到顶层见识一下。
接待室里的双方是合约的推进者,及各自的助理,加上林桢桢共五个人。
作为见习,林桢桢不必要做什么。
但一路正常签约下来,大老板和路云川以非常熟稔的状态进行,这样有区别于平常签约的情形令林桢桢陡然觉得尴尬起来--她也不懂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觉得,但就是感觉自己从头至今一句话都没讲,好像也显得太不懂礼数了点。
严格意义上来说,她不算什么都没讲。
路云川刚进门的时候,大老板有顺带介绍一下她。
“这是我们公司的菜鸟一个,带出来见见世面”
林桢桢就赶紧向他欠身打了个招呼。
但路云川只一个浅笑颔首,轻轻地扫了她一眼,什么也没说地只和大老板寒暄别的。
这也没什么不得体的。
两方会谈,自然是正事要紧。
林桢桢也不觉有他,乖乖地等路云川坐下了,她也才敢坐下。
大老板和路云川身后的助理交换合约,最后检查一遍过后,便放在桌前等待两方的大佬签约。
这个空档很是不错,所以林桢桢试着说些什么。
“路总您这支笔真漂亮!”
她由衷地赞美。
路云川却只撩起眼皮看了她一眼,沉吟地点了下头,然后笑了。
“谢谢”
但那笑容明显只是一勾唇角的得体,旋即他又垂下眸去签字,隐灭了笑容。
很显然,他不想理她。
自讨没趣之余,林桢桢不由地庆幸。
好歹他回了自己一句,也免得自己落入更不堪的境地。
安静了一会,林桢桢在心里默念她自己总结的所谓职场“生存之道”
做事要够,脸皮得厚。
做事不够,脸皮来凑。
对,她要稳住,然后撑过这场签约!
这接下去,林桢桢没再说一句话,只在一旁乖乖地听着。
已经敲定的合约很快被签好,路云川一行起身。
他们还有下个行程要赶,所以很快要走。
大老板也起身相让到了接待室门口,口中不住叹息这次时间太赶,不然可以陪他们到处走走。
路云川也直言可惜,并约好下次再来。
但基于他们这种跨国交易,下次是什么时候真的很难说,说不定连底下具体对接项目的人换了好几拨都会,所以这种话有时也只是听听而已的客套话罢了。
而正当林桢桢努力把这种“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招式印在脑海里时,将将要出接待室门的路云川将刚刚放回胸口的那支笔又拿了出来,然后在行走之间递给了站在一旁的林桢桢。
“你喜欢,送你”
林桢桢有些愣住,但看着那笔普普通通也不算新,路云川他们又急着要走,而且也一副不容拒绝的模样,便不想黏黏哒哒的客套,犹豫了一会,便扑闪着眼睛,径直双手接了过来。
“谢……谢您”
她很认真地说着,大大的眼里闪现着笑意。
路云川不置可否,淡淡地瞥了她一眼,旋即跨出门去。
2
难得结束一年的旺季,久违的下午茶时光又卷土重来。
本来林桢桢在此间的角色并不突出,但奈何张姐的“百事通”能力实在太强,径直对向了她。
“桢桢啊,听说你得了一支新笔!让我们看看呗”
陡然被点名的林桢桢可不敢拿乔,只一笑而过。
“也不算新啦,好像用过很久了,标都没了……”
“标都没了,嗯?你是在搞笑吗?”
张姐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
“桢桢啊,你知不知道那个路总身价多少啊?他会用一支笔用到没标?”
“这怎么可能”,张姐忍不住扶着她的肩膀摇晃,然后伸出了五根指头。
“他可是他们那个区的首富耶!最常用的那支笔是PINK SOPE的首牌,最低也要五百万好不好”
“而且还是随身用了那么久的笔,你也好意思给人拿过来”,张姐恨铁不成钢地摇了摇头,又坐了回去。
不管其他人是如何震惊,才遭受暴击的林桢桢只呆若木鸡。
不是吧,一支笔而已嘛,居然要那么贵!她原本还以为几千块钱就到顶了,没想到居然这么变态!
张姐这个人虽然强势,可为人很是正派,也从不乱说话,她的话是可信的。
可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