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用功。
野外没有火源就只能吃生食,他们只有三包火柴,得省着点用。
一声响亮的狼嚎毫无预兆地响起。
爱因斯坦心头一跳,仿佛惊弓之鸟,一蹦三尺高。
狼与狮子一样,也是群居动物。那狼嚎如泣如诉,听声音,仿佛近在咫尺。
他判断得没错。
只是几个呼吸的工夫,那些狼就出现在了视野里。因天色渐暗,衬得它们的眼睛炯炯,莹莹泛着绿光。
狼不会爬树,但这群狼来得太快,四人已经没有机会逃到树上去了。
它们的速度比狮子快很多,如闪电一般向着四块人形肉排飞冲过来,带起沙沙的风声。
“快跑!”
哪怕明知是无谓的挣扎,达尔文仍旧拉住宋安安,与爱因斯坦和达芬奇分头狂奔。
但狼群的速度实在太快!
短短几秒,它们就追了上来。毛茸茸的狼毛触碰到宋安安的皮肤,尖利的狼牙在昏暗的暮色中泛着阴森的白光。
既然逃不了,不如背水一战!
宋安安猛地转过身。
哎?
宋安安不可思议地停住脚步。
怎么回事?
那些狼呼啦啦的,顷刻间便越过了她,跑得干干净净。
“它们这是,赶着去干别的大事,对吃我们没兴趣?”宋安安迟疑地说。
一次死里逃生是运气,两次死里逃生,这是主角光环了吧?
难不成她是天命之女?
穿越十年,宋安安第一次感受到了穿越大神对她的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