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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忘记了孤独(1 / 4)

下班后她从杂志社出来,发现何又冬的车正停在不远处,他从里面伸出脑袋来叫她的名字:“杜思秋!”

她抱着胳膊,用奇怪的目光打量他,一时弄不清他的来意。

他的声音懒洋洋的:“我又不吃人,你怕什么。”

“不是怕,我只是在猜你来找我有什么目的。”

“男朋友接女朋友下班,算不算目的?”他的五官在阳光充足的下午,棱角分明。

她点头表示满意,自己打开车门坐进去:“男朋友,话说你真的打算帮我演一场戏吗?”

“你说说看,是什么样的戏?”

“我前男友后天结婚,你能不能陪我去参加婚礼,以我现任男友的身份。”

他早就猜到是跟她前男友有关的了。

“然后呢?”

“就这样,没有然后了。”她轻轻地说。

“可以。不过我有个条件。”

“你说。”

“我们至少三个月后才能分手。”他解释道: “否则我在我妈那里同样过不了关,她会怪我轻浮。”

他说他妈妈最讨厌玩弄感情的人,大概就是这个原因,使得他昨晚被迫承认自己和她的恋爱关系吧。

她一口答应了他的要求,心里狡猾地接上一句:但你偏偏就是很轻浮!

他们的“同盟关系”就此定下来,他为她演场戏,她帮他敷衍他老妈。

他毫不避讳地问:“前任结婚,你为什么去凑热闹?”

“是他自己邀请我去的,我不得不去。”她说:“他不让我好过,我也懒得跟他客气。”

“也许他并没有恶意呢。”

“假如你知道他有多讨厌我,你就不会这么说了。只有我不快活了,他才会开心。”

“这么说的话,你可太便宜他了。”

她眼前一亮:“怎么,你有更好的主意?”

“坏人姻缘的事我可不做。”

“知道啦,你只管说,我来做。”

“你听好了,用昨日之誓言讽颓丧之现状,就是对承诺者最好的羞辱。”

她瞠目结舌,这家伙真是一肚子坏水啊,不过他说的也算是个不错的办法。就他所说的昨日之誓言,这唯一的证据也只有彭滔在大学时代写给她的那些情书了。

那就这么办吧,她决定找个机会在他的婚礼上重温他们当年的情书,给他点颜色瞧瞧。

爱极生恨,大概就是这样吧。她一直用这个理由安抚自己理直气壮。

这一天很快就到来了。

杜思秋穿上跟冯雪借的玫瑰紫的小礼服和银色的尖头细高跟鞋,自己仔细地化了个淡淡的妆容,盘上发髻,恰到好处地露出光洁细致的脖子。

何又冬倚着车门,远远地打量她。她也边走边看他,只见他身着一套中规中矩的黑礼服内搭白衬衣,连个像样的领结都没打,只散漫地敞开领口露出脖子下面的一小截皮肤。显然没经过精心修饰,除了剃须刮得有点发青的下巴。一时间有种邋遢中带了点讲究的怪异感。

一入场便看见数不清的挎着Parade,LV包包的靓丽女子,一身名牌货,都是时尚达人。晃得杜思秋头晕目眩,仿佛走错地方进了潮流展品会。她懊悔不已,早知道就不来这里丢人现眼了。

这时她只好转移注意力批判何又冬的衣着:“什么啊,你这身打扮是准备打酱油来的吧。”

“我穿什么不是重点,你的情书呢。”

“呃…好像落在车上了。”

“杜思秋,我看你是有贼心没有贼胆。”他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好脾气地往停车场走去。

杜思秋气结,谁没有贼胆了!

她缩在墙角独自喝苏打水。

一个穿白色西装的的中年男人凑过来搭讪,他浮肿的脸冒着油光。“这位小姐,一个人吗?”

她骇笑,不晓得如何摆脱这种窘迫的境地。

见她不语,他厚着脸皮坐下来,递一张名片给她:“来,这是我的名片,请多多指教。”

她看他一眼,还是不做声。

“来,小姐,给个面子嘛。”他说着有意无意地用手指蹭她的胳膊,一脸□□。

她立刻站起来怒喝:“干嘛呢你,别动手动脚的。”

男人面露尴尬之色:“您看您,干嘛当真呢,我不过是想跟您交个朋友。”

“吴总,我可算找到您了。”两人僵持间,姚云迪向他们走过来。她那原本精致的五官经过修饰,又锦上添花。

男人立刻换上斯文的嘴脸:“嗨,Windy,有事吗?”

“大伙儿正四处找您敬酒呢,我说您可别想逃啊!”

“哟,我像是这种人吗,走,我们现在就去。”他斜了杜思秋一眼,挺着肚子大摇大摆地走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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