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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我嫌手脏(1 / 3)

般青在林依佳三步开外的地方礼貌点头。

“你好。”

温泉山庄待过一晚,她自然记得林依佳的名字,但直呼全名有些生硬,叫后面两个字又还没熟悉到那个程度。

林依佳略一扬眉,没想到般青会主动打招呼,她不清楚自己与陆凌之间的过往吗?

“你好啊,陆凌的...未婚妻。”

“般青。”

般青温声提示自己的名字。

“哦...般青,你未婚夫丢下你一个人来逛街吗?”

林依佳不以为意,她就是懒得记般青的名字,开口的话里含着机锋。

般青本不想与林依佳计较,但她叫名字的方式实在太不尊重人。

“林小姐,以后咱们若是再见面,请不要称呼我为陆凌的未婚妻,叫我全名即可,还有,我与陆凌已经结婚了。”

般青顿了顿,接着说道。

“女人可以一个人出来逛街,结婚的女人依旧可以一个人出来逛街,难道你婚后需要得到丈夫首肯,由他带着包上头巾只露出两只眼睛的你出来逛街吗?爱肤浅到需要由是否陪伴你逛街来判断吗?”

林依佳的脸色先是有些青白,之后又变得通红,为自己无知的言论感到羞愧。

“你...你已经和陆凌结婚了?!”

般青就知道她最在乎这件事。

“林小姐,你体正貌端,何必困在一人身上,陆凌也只是一个普通男性,或许是你的幻想给他增加了许多附加值,你那么优秀,我觉得你配得上更好的男人。”

林依佳面色稍祥,也不像之前那么有攻击性,有些疑惑的开口。

“陆凌这么普通的话,那你为什么要嫁给他?”

般青一笑,清冷地面容霎时点缀出潋滟色彩。

“因为我也是个普通女人,不及林小姐优秀。”

林依佳有些不可置信,她是家中老二,上头还有个姐姐,她自小就生活在姐姐的阴影之下,这些年无论她如何努力都入不了父母的眼,如今家里在为姐姐的婚事操心,她就想自己如果嫁一个不错的男人,父母是否会注意到她。

所以在知道姑姑的牌友是著名地重工石油大亨陆震鸣的儿媳妇时,想方设法的搭上了这条线,也如她期望的被带到了陆家,见到了陆凌。

林依佳之后便下定决心,一定要嫁到陆家去,成为最新一代的陆家掌权人/妻子,这样父母一定会高看她一眼,家中生意也会仰仗于她,姐姐就再难与她相比较了......

可没想到,陆凌竟然有了未婚妻,知道这件事的当晚,她彻夜难眠,好不容易才寻到的机会,怎么就让旁人捷足先登了呢。

林依佳不甘心,她想只要没结婚就还有可能性,可现在她看向对面那个淡漠如兰却内核坚硬地女人,那个已经与陆凌结婚的女人,她知道再无可能了。

般青独立、善良、富有大爱,将她的卑劣映照的一清二楚,她该是要放弃了。

“般青,祝你和陆凌幸福。”

“林小姐,送给你我最近才学到的一句话,先爱己而后爱人。”

两人相视一笑,擦肩而过。

......

挲巴和林子上了那座山,在豁口位置的东侧发现了盗猎份子逗留的痕迹。

少量旱烟碎屑,一个喝完的红牛瓶子,几根火腿肠外皮散落在地上。

就目前的线索分析,这个位置只来过一人,正是开枪的那个人,也就说明了当时为什么翻车后没有人上前查看的原因,单枪匹马确实不敢贸然上前。

他们拨通了陆凌的电话,将山里的情况一一告知。

“旱烟?说明这个枪手是上了年纪的人,起码在四十岁以上;至于只派了一个人在那处埋伏我们,我想并不是真的要牧勒他们的命,而是为了给我们下马威,吓唬我们不敢再追上去。”

陆凌嗤笑一声,眸似寒潭。

“通知下去!每一位队员枪不可离身!”

玩命是吧,他陆凌最不怵。

彭晓那边也传回消息,通过断续地车辙印判断,这伙盗猎分子一共开了三辆车,十几个人的样子。

“凌哥,再往里走就都是冻土了,看不清车辙印,前头到了分岔路口,我不知道朝哪个方向追。”

“黑山,你往那儿去。”

怙锡群山中有两座特殊地大山,北黑山,西赟山,陆凌之所以笃定他们去了黑山,是因为黑山上生长着顶级珍稀动物——野生雪豹,而赟山大多生长的是野牦牛,盗猎份子如此大费周章,不惜开枪阻止巡山人员,这一票肯定是要干大的。

彭晓当即也反应过来,提速朝黑山方向而去。

陆凌这边已经跑了一天一夜,还未到怙锡群山的边缘,他觉得有些不对劲儿,赶忙叫队员拿出地图。

黑山再往北500多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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