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冬丸注视着犬夜叉, 像是在着一块瑰宝,总 光。 少顷, , 我想把自己也输给, 愿意接受吗?” 犬夜叉:…… 众狗:…… 好家伙, 狗, 脸皮果然厚,别人打输是自动退场, 他打输是现场表白。 的人和妖天然免疫, 冷不丁被这么戳一下,八会神志恍惚。 毕竟,天冬丸的嘴再不济, 脸也是顶好的。战损状态更甚, 褪去慵懒, 添些脆弱, 很程度上中和了日曜白犬的强势和暴戾, 再加上一道蜿蜒的蛇纹,令他上去十分无害, 也颇为可口。 可惜,犬夜叉真不好这口,也真没这爱好。 一表白,他毛骨悚然, 二话不说给了天冬丸一记友情破颜拳。 众狗:哦嚯! 他不仅打,他还骂:“不愿意不接受,想都别想!我要干嘛?能干嘛?我养三座城和一个杀生丸就够累了, 白犬来就很能吃,再加上, 我每天要做少肉?邪见还要洗一副碗筷,肯白给,我可不要!” 天冬丸受打击:“我会狩猎……” 犬夜叉:“邪见都会捉小鱼和蜥蜴,会狩猎顶什么用?况且,我也会狩猎,要何用?” 天冬丸:…… 输了个彻底。 台上,凌月拢着手,问:“邪见、邪见,是谁?难得这孩子反复提起一个名字,是什么了不得的妖怪吗?” 星久丸:“会洗碗筷,会捉小鱼和蜥蜴,上去并没有了不得。但能被她记住,也算是一种了不得。” @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杀生丸:“邪见是我的随从。” 转向亲妈和表弟,“因为与我杀生丸有关,所以她能记住,明白了吗?” 凌月和星久丸:…… 不知为何,总感觉这厮嘴里说这话万分不要脸。 星久丸温和一笑:“犬夜叉的记性一直很好,不过是百前与我见过一面,再见时还能直接说我的名字,就像相处了百、从未分开过一样。” 呵,什么叫做“与相关她能记住”,她可是记了我的名字一百。 杀生丸:“就像?原来有睁着眼说梦话的习惯啊,星久丸。” 星久丸:“有这习惯的人可不是我——兄长人,能与犬夜叉朝夕相处,真是令人艳羡。想必的衣服上绣着几朵梅花,犬夜叉也记得很清楚吧?” 杀生丸冷笑:“小子,珍惜活着的时间吧。” 狗东西不一定记得住他衣服上绣了梅花,但她一定会知道星久丸的血与红梅是一个颜色。 台上的白犬氛紧绷,台下的点名也渐近尾。 犬夜叉撕掉天冬丸的信,点了“青丸”的名。虽说青丸的信不含任何颜色,只是礼貌地邀请他一起去赏月,但日曜之战已开,早晚都要打,不如一波解决。 事实上,青丸也是这么想的。日曜的白犬迟早要开打,既然能在典解决,就在典解决吧。有么犬妖共同见证将的诞生,将的威严能当场确立了。 他下了场。 有了天冬丸这个前车之鉴,青丸明智地闭嘴,无需犬夜叉言就拔了佩刀。待两边都进入战斗状态,比上一次更激烈的对战就此展开。 青丸认真对待,他比天冬丸还长些,在“量”这块稳压了犬夜叉一,令他陷入了苦战。 在长达小半个时辰的对战中,他们比拼了速度、反应、敏捷性和直觉感,各有输赢,也各有负伤。奈何犬夜叉血条太长,青丸的持续攻击愣是没磨平他的体,反而让他越战越勇,甚至开始适应起青丸时快时慢、时动时静的打法。 青丸渐渐明了:“原来如此,靠身体来记忆,靠战斗来提升……” 犬夜叉:“还有闲心说话?” 一记月呼逼开青丸,犬夜叉捕捉到了他的妖,抓住罅隙劈开一道风之伤。 然而,青丸的防御很强,妖也在鼎盛阶段,他一刀劈奥义硬顶风之伤,卸掉对面的一半威后,他决定用身体单扛。 凭日曜白犬的恢复,被卸掉道的风之伤不会在他身上造的伤害,也不会影响接下来的战斗。而且,在犬夜叉以为风之伤击中他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