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算啊,失算!
我就知道,这民国三十四年的最后一天(农历的)跟我犯冲。
“致远,来尝尝这道手抓羊肉,味道怎么样?”老妈慈爱地望着正埋头苦吃的某个人,还不忘给他夹菜。
“好吃,好吃,真是太好吃了!没想到东北菜这么好吃!谢谢伯母!”正吃得不亦乐乎的某人抬起头,用感激的眼神看了老妈一眼,又继续在餐桌上奋斗了。
“哼,对蹭吃蹭喝的人来说,不好吃的东西也变好吃了。何况,我妈煮的菜,不用你夸也好吃!”我没好气地把他伸向鸡腿的筷子挡住,将鸡腿放进了老妈的碗里。
“妈,你也别光顾着给这种厚脸皮夹菜了,自己也多吃点。”
“依萍——”老妈给我了责备的一眼。
“致远,依萍年纪小,不懂事。你别跟她一般见识。”说着,把我夹到她碗里的鸡腿放到了他的碗里。
“喂,老妈!”我抗议。这鸡腿可是我的一片孝心唉!怎么可以让某个莫名其妙跑到我家蹭饭的人享用呢!
也许是不好意思,也许是被我恶狠狠地脸色给吓住。这人还算醒目,又将鸡腿夹回到了老妈的碗里。
“伯母,我刚刚是想夹给您吃的。您辛苦了!”
“谢谢您收留我一个无家可归的人。在这大年夜里,有人和我一起吃年夜饭,是我做梦都不敢想的一件事。没想到今天实现了!”
真的假的?我狐疑地望着他,心里摆明了不信。
无家可归?这也太能扯了吧!装可怜也不用拿自己的家人来开涮吧?只不过是一顿饭而已,值得吗?
瞧他那一身打扮,十足一□□,倒有可能是因为混□□被家里人给赶出来的。
“那你的父母、兄弟姐妹呢?”老妈关心地问。
“不知道!”他摇头。
“不知道?!”我和老妈直直地看着他。
“我是个孤儿,三岁的时候被人在街上捡到,送到美国人办的孤儿院。我就是在那儿长大的。”这人回答得倒也挺干脆。
“孩子,你吃苦了!”老妈怜爱地摸摸他的头。
“伯母!”某人抬起头,用小狗狗般的眼神望着老妈。一老一小在我面前上演起了亲情的一幕。
受不了。我摸了摸手上的鸡母皮,打了个寒颤。
“是吗?”我斜眼瞟他一眼。好好的一顿年夜饭,就被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家伙搅黄了。现在又在这儿装可怜,想到这里,我就气不打一处来。
在孤儿院长大的?恐怕这也只能哄哄我这同情心泛滥的老妈而已。我会信才有鬼。别的不说,他的名字就不是对中国文化半通不通的老外能取得出的。
林致远?哼哼!如果他说自己叫林迈克什么的,我倒有点相信他是从小在美国人办的教会孤儿院长大的。
“哎呀!”这人突然抱着头。
“怎么了,致远?”老妈关切地问。
“我忽然觉得头有点痛。刚才不知道是哪个小孩子乱踢石头,砸中我了,现在还痛着呢!”这人摸着头,□□着。还不忘偷偷地给了我一个得意的眼神。
我咬牙切齿地瞪着他,真后悔当初自己踢的那块石头不够大,要是那时把他砸晕了该有多好。哪有现在的麻烦。
后悔啊!早知道这人是个飞毛腿,竟然连电车都能追得上。当时我在电车上就不要这么嘴贱,非要出一口气不可了。这不,这人现在成了我家的座上宾,竟然连年夜饭都赖在我家吃了。
今天,让我懊恼的事还真多啊!被人当成叫花子不算,踢个小石头还能带来一个拖斗。这个家伙,在电车在下一站停靠时,一古脑儿地站到了我面前,板着脸望着变傻了的我。
“道歉!”感情他跑这么大段路,跑得气喘吁吁地,象只小狗那样直吐舌头,就只是为了让我跟他的道歉?我服了。
世上竟然有这么一根筋的人,受不了。
本来,人家当事人已经走到我面前了,而且,我还亲口承认了自己的罪行,道歉是理所应当的事。可我那会儿不知道怎么回事,怎么看他怎么不顺眼,当然就不可能道歉喽。可拜他那飞毛腿所赐,我自然是没法子摆脱他。于是,这家伙就从电车上一路跟着我,我们俩一路斗着嘴,直接到了我家的门口。然后,就在我把他训得灰头土脸,没脸见人,正要气得吐血之际,在家里等了我半天的老妈听到门口有声响,把这小子当成是我认识的人,热情地迎进了屋里。结果,就成了现在这场景了。
“啊?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小孩子,这么不懂事?在大街上乱丢石头。伤得重不重?要不要到医院找洋大夫看看?”老妈无心的责备害我脸红一阵白一阵,再对上某人窃笑的样子,又让我气不打一处来。
“堂堂一个大男人,被一个小孩子伤到了,还有脸哭诉,真不知道该怎么说!”我努力地冷静下来,若无其事地夹菜送饭。
“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