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易淑雅的话,司徒蓝樱不禁愣了一瞬,漂亮的凤眼里写满了不解,那支红宝石钗子可是她的宝贝,怎么会突然送给自己?
易姝雅单手撑在床上,直直盯着她,问道:“难道你不喜欢吗?”
司徒蓝樱眨眼睛的频率几乎跟她的心跳一样快。“也不是......就是感觉太意外了......”
易淑雅凑得愈发近了,她的气息好似一团浓雾,笼罩在司徒蓝樱的头顶上。“我今晚要跟你一起/睡,你明白吗?”
“什么?”
一根手指轻轻点在了她的嘴唇上。
“不懂也没关系,我教你。”
司徒蓝樱甚至无法理解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她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厚重的棉被里,那只不停游走的冰凉的手。
自那以后,易姝雅对她的态度一下子好了很多,不仅不欺负她了,还时常送些小礼物。这世上从没有人跟司徒蓝樱讲过什么是性与爱,什么是伦理与道德,她懵懵懂懂,浑浑噩噩,只知道被人喜欢,免受打骂是一件幸事。歌女有什么贞操可言?青春和人生不过是商人间的一笔买卖,从她踏进这座深宅起,已经没人在乎她会经历什么了。
那段时间,易淑雅总是把喜欢挂在嘴边,因为喜欢才会做奇怪的事。不过这种话显然没什么分量,她身子抽条很快,仅过两年就有了钟意的男人,嫁到门当户对的家庭中做阔太太去了。
而司徒蓝樱终于登上舞台,开启了作为歌女艰难又波折的生涯。
易淑雅再次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在歌舞圈崭露头角了。那女人打着帮她发展事业的旗号,想要介绍两位颇有财力的太太跟她认识。从各种意义上讲,这是一件极其隐晦又羞于启齿的事,但是对于那些长期受道德约束难以宣泄情感的女人们而言,却是一种安全的尝试。
一瞬间,司徒蓝樱心凉得仿佛掉进了冰窟窿,相识几年,她知道自己不值钱,却也没想到会低贱如此。易淑雅料到她不会愿意,索性直接去找了剧团老板娘程金凤,程金凤觉得这是一桩一本万利的买卖,当即应允下来,并且把自己的丫鬟浣玉派过去牵线搭桥。
当时的司徒蓝樱没有任何做主的权利,又深陷歌女间的残酷竞争,急需钱财和人脉支撑演艺之路,因此还是选择了妥协。她比任何人都懂得权衡利弊,如果不能在短期内杀出重围,她的人生就再也没有出头之日了。
后来,她终于如愿以偿的红了,即便某些隐秘的角落里还流传着关于她的闲言碎语,但又有谁真的会在乎这种事呢?
就连司徒蓝樱自己都不在乎,她走到今天,确实有命运的造化,但更多还是个人的选择,她从来不觉得自己无辜或是委屈,当刻薄和冷漠变成保护色,当歌后的头衔成为勋章,她已经很少去回想那些陈年往事了。
可现在专门有人来跟她聊这个了。
她斜着眼睛扫了刘凌娥一眼,挖苦道:“没想到我会得到冯太太的厚爱。”
“荣华富贵要靠自己争取。”刘凌娥一圈一圈地转着中指上的戒指,不着痕迹地勾了下唇角。“你不会让我失望吧?”
司徒蓝樱莞尔。“我的两只耳朵听到过太多承诺,能实现的却少之又少,你要是真有诚意,不如讲点实在的东西。”
“你想要什么?”刘凌娥挑了下眉,显然被激起了兴趣。
司徒蓝樱也不跟她绕弯子,直言道:“把你手上的戒指送给我。”
刘凌娥愣了一秒,低头看向自己手指上那颗闪着光的鸽血红宝石,突然笑出声来:“你的胃口还真是不小。”
“不过钱财终归是身外之物,你要是喜欢,送你也无妨。”她坐在了床对面的一张太师椅上,轻轻撩起了/裙摆。
司徒蓝樱解开/喜袍领口上紧实的盘扣,从床上滑下来,跪在了/女人的/脚边。
喜烛在小小的烛台上散发着明黄的光,那枚价值连城的红宝石平躺在黑色的丝绒布上,浓郁得仿佛要滴出血来。
*
第二天,司徒蓝樱趁天还没亮就爬起来,准备悄悄溜出去跟秦梨央见个面,谁想还没走进院子,就被刘凌娥撞了个正着。
“年轻人精力好,起得可是够早的。”她手上拎着洒水壶,边给花坛里的海棠浇水,边说道:“先去厅堂吃早饭,你应该记得怎么走。”
司徒蓝樱脸上一片茫然。
刘凌娥冷笑一声:“刚进门的媳妇儿,连家里都没熟悉,就惦记着往外跑,合规矩吗?”
司徒蓝樱惦记穆阳雪的安危,心急如焚,只能放软语气:“我去一趟剧团,很快就会回来,之前走得太匆忙,很多事情都没来得及跟梨央交代。”
“你对那个小丫头还挺上心的。”
司徒蓝樱抿了抿嘴唇,心里慌得直打鼓。时间紧张,要是再扯皮下去,可就什么事都办不成了。
刘凌娥眼珠子一转,突然松了口:“要不这样,我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