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出金手指的真正实力那就更好了。
谢青云已经心动了,她朝傅钧义微微颔首,“我接受小侯爷的道歉。”
傅钧义听她松口,脸上笑容更灿烂了,他热情地拿起另外一双干净的银筷,给谢青云夹了一块油炸小排,“这是我最喜欢吃的,又酥又脆,你快尝尝。”
谢青云点点头,垂眸看着白米饭上面躺着的油炸小排。
油炸小排还在滋滋冒着油,边缘似焦非焦,散发的香味无比诱人,是一块色香味俱全的油炸小排。
傅钧义近距离看着谢青云,直到这时候才发现这个文质彬彬的书生有着一幅好相貌。
昨日武课对决,他的注意力都放在打架上,昨夜偶遇又是天黑之时无法细观,直到现在他才有机会细细打量这位来自天权班的“谢三元”。
他有一双清冷明澈的杏仁眼,又大又亮,长长的睫毛显得他的眼睛有点女气,如果不是一对斜飞入鬓的剑眉做缓冲,或许会有人误会他的性别。仔细看看,他的剑眉似乎还有青黛涂过的痕迹。
这小子不会为了买青黛才穷得只能吃馒头吧?
傅钧义还在打量着谢青云,从他高挺的鼻梁到淡粉的唇,再到清晰的下颌线,修长的脖颈。
这谢青云长得真好,和他竟然不相上下!
傅钧义有个不为人知的癖好——他是个颜控,对于长得好看的人会下意识心软几分,他活了这么多年,能让他心软的美人屈指可数,而谢青云的容貌可以在里面排一个大拇指。
真的是越来越想和谢青云成为好兄弟了啊!
傅钧义的视线不自觉落在谢青云鬓边。
当朝女帝喜爱侍弄花草,每每得她青眼的臣子都会得到她的赐花。朝臣们若是簪花下朝,必要驱马缓行,炫耀一番自身深得帝宠。因此,簪花在京城中形成一种风尚,无论男女都爱簪花出行。
只是,能上朝的那些朝臣要么才貌俱佳,要么气度非凡,簪花丑不到哪里去,民间却没有几个男子簪花好看的,傅钧义从边关回到京城,已经被很多个男子簪花的丑态辣到眼睛了。
傅钧义都差点厌恶起男子簪花的这股风尚,可是这一刻看着谢青云出色的五官,他却忍不住去想谢青云簪花该是怎样的英俊潇洒。
傅钧义很挺想拥有一个共同簪花出行的好友,他的语气不自觉染上迫切和兴奋,“青云!等你吃掉这块油炸小排,我们就是好兄弟了!今天晚上我们就一起泡温泉,一起脚抵着脚睡觉吧!”
谢青云艰难地把目光从油炸小排上拔开,有些漠然地抬眸看向傅钧义,“我只是接受了你的道歉,并没有同意当你的兄弟。”
这小侯爷实在是太热情了,看他这积极的样子似乎真的会说到做到,一旦她应下当他兄弟,就拉着她一起泡温泉一起抵足而眠。
虽然她真的很想泡温泉,但是她现在是女扮男装,真要去泡温泉,分分钟露馅。
谢青云放下银筷,一脸冷淡地将珍珠米饭弃之一旁。
心里却在遗憾错失这么一顿大餐。
为了避免自己被美食诱惑,不小心做出什么后悔莫及的事情,谢青云准备离开。
傅钧义一脸懵,还不明白为什么谢青云的态度转变这么快,他之前明明想吃油炸小排的,眼睛都亮了亮,怎么才这么一会儿又突然不吃油炸小排了,还这么冷淡无情地拒绝自己。
傅钧义看到谢青云起身要走,赶紧一把拉住他,这一拉,直接拉住了谢青云的手腕。大手箍住手腕,他的第一个想法是:一个男人的手腕怎么这么细!
谢青云身高一米七八,手腕相较其他女子自然不算纤细,但是在傅钧义这个一米八八的大高个面前,自是属于纤细的一方。
他莫名有些别扭,又有些心悸。
奇怪!不都是男子吗?怎么谢青云给他的感觉有些奇怪?
谢青云对傅钧义的热情充满警惕,很快抽回手腕。
抽回手的动作很快很短暂,但就是这么短暂的肌肤相触却让傅钧义头皮麻了麻。他在军营训过不少兵,拉过的男子手腕成千上万,没有一个男子的手腕是这个触感。
微凉,柔软又细腻。
傅钧义瞳孔放大,生出第二个想法:一个男子的皮肤怎么会这么细腻!
两个想法融合在一起,傅钧义总觉得谢青云相较其他男子,有点娘娘腔……
这个念头闪过一瞬,傅钧义察觉谢青云真要离开,赶紧抛开这个念头,迅速移动到谢青云面前拦住他的去路。
“好吧好吧,你可以先不当我的兄弟,但是你接受了我的道歉,必须要把赔礼都吃完。”
谢青云:“多谢小侯爷好意,谢某并不饿!”
她才掷地有声地说完这句话,肚子就不争气地咕咕叫了一声。
空气有一瞬安静。
傅钧义偷偷笑出声,“青云既然饿了就赶紧吃吧,我不逼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