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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我的爱犬(2 / 2)

到《爱犬》之后,就觉得这是给柳苇最合适的剧本了,她演了这个之后,就可以定型了,然后凭着这个至少能保她四十岁之前都能营销过关——只要脸不垮。

陆北旌:“突出宣传你对她的知遇之恩。”

路露抬起头,明白了。

陆哥对柳苇迟迟不签合同感到不满了。

其实路露也觉得柳苇此时不签合同有点说不过去了。已经合作了两部电影,专门给她准备的第三部电影已经在筹备中了,他们一直是把她当成自家人在盘算的。

路露:“你问了她合同的事?她还是不想签?”

陆北旌:“她说觉得现在就挺好。”他觉得柳苇此时还这么说有点白眼狼了,占便宜没够啊。

路露想了想,说:“她也未必是这个意思。思思的性格很明显,有点被动,推一步动一步,不推不动,而且她到现在也没有说对这个圈子产生什么渴望。”

认真工作不代表就喜欢工作,可能只是人家本性认真而已。

主观动力不足,一旦施压,对方很可能就跑了。

路露:“目的还是要把人给签回来吧?不是想让人离心吧?”

陆北旌点点头。

路露:“那交给我吧,我来劝劝她,给她把事情说清楚。剧本我们还是照样买,反正买回来可以先放着。”

路露:“合同条件还是原来那个?”

陆北旌想了想,说:“不能给她太多钱,一开始给了太多钱,她可能就直接懒惰了。”

路露:“怎么说?给她分红?”

陆北旌:“不。她签了之后,十年内我保证她参演三部投资十亿以上的电影,或送选国际电影节一次。十年后,我负责帮她投资个人工作室。”

路露觉得这个条件圈子里八成的人都会答应,但也有万一。

“万一她不想搞个人工作室呢。”

陆北旌:“那她的个人工作室可以挂在公司名下,什么都不用她管,她想干什么都行,想参加综艺还是想演电影还是想演电视剧想拍广告,我都替她办好,她可以躺着赚钱。”

翻译过来就是:你跟我十年,我养你一辈子。

只要柳苇在这十年里听他的话拍电影,十年后,她想独立就独立,不想独立可以挂在陆北旌身上吃一辈子。

跟这一个合同相比,这次显然更宽松也更有钱途。

唯一不变的是,陆北旌要占有柳苇最年轻、最有灵气的十年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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