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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8(1 / 3)

“买下这个镇的土地?”

叶烟匪夷所思极了:“为什么要买一个镇子的土地???”

事情其实是这样的。

第五小镇是所谓的原住民保留地,混居着多个部落。他们来自于不同地域,使用不同的语言,有着不同的习俗,除了都被入侵者冠以“Indian”的名称外,几乎没什么相似处。

之所以他们会挤在一个西部的偏远小镇上,全是因为十七世纪颁布的那部臭名昭著的《土著迁移法案》,强制将密河东岸的部落们迁移至西部荒野。

有的部落不愿离开祖地,于是全副武装的军队亲自来“劝说”,烧帐篷杀家畜,贴心送上天花病人用过的毯子,逼得他们不得不在冬季最寒冷时踏上西迁之路,用两条腿,从东走到西。

那是洒满了尸骨的死亡行军,饥饿与疾病如影随形,婴幼儿和老人接连死去,接着是壮年男女。不断有人倒毙路边,而活着的人连眼泪都流不出来,谁也不知道下一个倒下的是不是自己。

那不止是一条血泪之路,活着的人每一步都踏在腐烂尸体上,惨死的魂灵在哀嚎,他们的葬仪在哪里?接引的神灵在哪里?埋葬着祖祖辈辈的土地在哪里?

当他们终于精疲力尽地到达只有石头与杂草的西部荒原时,部落剩下的人已不足半数,甚至更少。

也有部落不肯驯顺,不肯老老实实地做一头被拴住圈养的骡子,于是他们被视作“有威胁的野兽”,以所谓的正当理由,军队屠杀了他们,屠杀了他们全部,从战士到妇孺,没有人逃得过。

先进的火炮,充足的炮弹,火力覆盖了聚居地,轻易撕烂了皮毛和毯子搭的破旧帐篷,也撕烂了饥寒交迫的瘦弱躯体。

有幸存者跌跌撞撞想要逃出这人间炼狱,有子弹从背后击倒了他们,接着是军刀,扯着长辫割下头皮,那是荣耀的战利品。

最后,没有人幸存。

——讽刺的是,屠杀的导火线是食物匮乏的原住民们想要离开聚居点,去远处狩猎点猎物来度过这个寒冷的冬天。

而原住民之所以食物匮乏,是因为附近的白人移民有组织地灭绝了作为原住民传统食物来源的野牛。

——更讽刺的是,凶手们没有被追究任何责任,反而作为英雄被授予荣誉勋章。

而他们之所以屠杀平民,原因之一是曾在一场战役中被这个部落的原住民战士正面击溃。

如此卑鄙,又如此光明正大。

从此,东部的富饶土地变成了白人移民的乐土,海岸滩涂、平原密林间,再不见千百年生于斯长于斯的原住民们。

话说远了。

当原住民们艰难地在陌生土地上摸索求生,一代又一代地重又扎根,逐渐将这片荒凉平原作为新的祖地时,有矿业公司在小镇勘察发现储量巨大的铁矿。

——矿业公司想要这块地。

矿业公司派来代表,要求小镇上的原住民集体搬迁,并对这块土地给了个不怎么有诚意的买价。

镇民们基本都是西迁的部落后代,祖上已经吃过一次大亏,没理由再吃一次亏,当然是拒绝了矿业公司的要求。

但那可是储量巨大的铁矿啊,矿业公司的股价都要因为发布了新发现铁矿的消息而大涨三个交易日,怎么可能因为镇民不同意就放弃这块肥肉?

矿业公司有关系密切的议员,有大额进贡的政治献金,有休戚与共的利益共同体,没让军队直接入驻“清扫”,已经是看在现代人权、国际影响以及网络传播的份上了,小镇不能贪婪地要求更多。

更何况,矿业公司卓越的法律顾问和律师团们发现小镇居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是存在瑕疵的:十七世纪时部落酋长们决定以放弃密河以东土地为代价,换取第五小镇土地及数万美元的现金补偿给部落,并与A国政府签署了书面条约。

但之后A国政府颁布法令,不再承认原住民部落主权,并宣布实施土著人土地私有化,部落土地按一定亩数分配给族人后,剩下土地全部收归国有。

按照这个规定,第五小镇的镇民们只对极小部分土地享有所有权,而其他部分都为国有土地,如何处置当然无须取得镇民同意。

部落年迈的老人们拿出当初西迁前签订的条约,要求政府遵守条约。

可这百年前的条约真的能约束本朝的政府吗?

小镇内人心动荡,西迁是原住民共同的伤痛记忆,每个家族都有绝望时刻。而如今,绝望再现。

“你真的觉得买下整座小镇的土地就能解决问题吗?”叶烟问道。

银狼没说话,显然他也知道这是无稽之谈。只要铁矿还在这里的一天,矿业公司就一天不会放弃强买土地。

他们总是被迫在自己的土地上流浪。

“所以,能好好谈谈你的要求吗?我指的是,有可行性的那种。”

银狼看了她一眼,将棕马牵出马厩,翻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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