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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1 / 2)

苏熙在家带牧牧,杨晓扬和姜可凡去警察局找王大维。

原来十一过后吴潇潇就搬回父母家住了,潇潇爸爸看出不对劲,一问才知道事情原委,气不过,带着潇潇的一个表哥去了王大维家里,把大维打了一顿,还把房子砸得乱七八糟。

因为动静太大,邻居报了警还把房东也叫来了。现在几个当事人都去警察局问话了。

房东特别生气,后悔把房子租给王大维,让他赔偿,并且不继续租给他了。

吴潇潇的爸爸吴涛还没打够,看见王大维就想上手,还不停咆哮着:“我精心养了二十多年的宝贝女儿,就毁在你手里了!我跟你没完!我告诉你,我会让你小子付出代价的!”

王大维既不还手也不还嘴,任凭他们打骂。他脸上、身上都有一块一块的淤青、伤痕,他只是眼泛泪花,默默低头,什么也不说,一副受气包的样子,看了很是让人心疼。

吴涛还在喊着:“看你小子那怂样儿,你根本配不上我女儿!你就是个渣男!”

这时,姜可凡和杨晓扬出现了,冲过去挡在了吴涛和王大维中间。

姜可凡拉住吴涛说:“您是吴潇潇的爸爸吧?先消消气,您看看,这又打又骂的,累坏了吧?歇会儿……”随即他递上一瓶矿泉水:“来,叔叔喝口水。”

吴涛直发愣,声音也小了,说:“你,你谁啊?”

“我是姜可凡,王大维的朋友。”

“好啊,感情你们是一伙儿的!”吴涛听罢把矿泉水扔向姜可凡,声音又大了起来:“呸!我不喝这水!”

姜可凡一把接住矿泉水,说:“这水招谁惹谁了?我又招谁惹谁了?您别朝我俩撒气啊。”他指了一下旁边的椅子,说:“来,坐会儿把,老站着多累啊。”

吴涛坐下以后,姜可凡继续说:“叔儿,没必要动这么大气。您看大维这么不顺眼,这不正好他俩分手了,您也就踏实了么?闺女还给您了,又回您家住去了。”

这话把吴涛噎得说不出话,他只能战术性接过姜可凡递回来得矿泉水喝了一口。

“这多好,喝点儿水冷静冷静。”姜可凡继续好言相劝。

趁这工夫,杨晓扬把王大维扶到椅子上坐下,掏出纸巾把他脸上的污渍擦干净,然后转过来走到吴涛面前说:“吴叔叔,我叫杨晓扬,是王大维和姜可凡的朋友,我比他俩大几岁,我比他俩经历的事情更多一些,我觉得这俩人谈恋爱啊,谁也说不准一定能成,一定不能成。那结婚了还净是离婚的呢。早点发现不合适早点分开,其实对俩人都好。”

见吴涛不说话,杨晓扬继续说:“我见过潇潇,聪明伶俐一个小姑娘,长得也好看,以后肯定能遇到更好的人。”

听到杨晓扬夸自己的女儿,吴涛突然掉了眼泪,哽咽着说:“是啊,我女儿这么好,被这个渣男欺负成什么样子啊!整天不吃不喝,以泪洗面。她第一次谈恋爱啊,要死要活,割腕自杀,现在手上还缠着纱布。我这个做父亲的都要心疼死了。”

“叔叔您别激动。”杨晓扬看吴涛情绪又上来了,尽量安慰他:“我知道潇潇割腕的事,当时也吓坏了,她是个倔强又执着的姑娘。但是您想啊,谁不得经历失恋呢,这就是人生一道一道的关,必须自己闯过去才能成长不是吗?您替代不了她,只能在旁边看着她,鼓励她。第一次谈恋爱都没有经验,互相折磨,失败了才能总结经验,下次争取做得更好。两人磨合不成而分开,是缘分没到,或是彼此不合适,坦然接受吧,您也不希望两个曾经最亲密的人以后成为仇人吧?再闹下去,那些美好的记忆都会被破坏掉了,以后回想起来是美好总比是噩梦强吧?”杨晓扬说完这些,不知为什么,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婚姻,这也是自己闯的关吗?也是自己成长的契机吗?

吴涛叹了口气,对杨晓扬说:“虽然我知道你是那臭小子的朋友,但我觉得你这人还行。”

这时警察进来做笔录了,问他们是否同意调解,问王大维是否要告吴涛故意伤人,是否要让吴涛赔偿砸坏家具等物品的损失费。

吴涛说:“我就算赔钱,赔上我的命,下半辈子去坐牢也一定要为我女儿出这口气!”

王大维像个霜打的茄子一样,垂着头摇了摇,低声说:“我不告他。”

警察说:“你确定吗?也不让他赔偿?”

王大维依旧摇摇头。

警察继续说:“那你在这边签个字,就各自回家吧。”

王大维签完,警察给吴涛签,说:“这么大岁数了,怎么还跟小年轻儿的打架呢?孩子们的事让他们自己解决,你一个当老家儿的(北京话,就是父母的意思)瞎掺和什么呀?我看这孩子不错,把人家打成这样儿了,不还手,不告你,也不让你赔,你就念弥陀佛吧,人家要真还手,你不一定打得过。”

吴涛不说话,只顾着签字,事情发展至此,他自觉确实有点冲动和理亏了,只得沉默不语。

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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