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不太好的姑娘了。思来想去,还是想买一套丹青送给她。
离开的时候她问温子栖,他以后就一直守着这里吗。温子栖望着雾已经散去的山谷,说,“不走啦,我已经走不动这江湖了。就在这里了。”
他不知道是说给自己听还是说给天下听,“就在这里不走啦。”
回去的路上,天下和沈希夺说,她要走了。
沈希夺并不觉得奇怪,“决定了?”
“嗯,我的剑不在这里。”
“我以前和无双一路由澜沧走到无双城,在医馆酒楼打工的那段日子,经常吃不饱穿不暖。我好羡慕传说中的天启,听说那里随便一户人家的屋瓦都是金子做的,一年四季什么蔬菜水果和牛羊鸡鸭都有供应。我就觉得,那里真是太好啦。”
“后来明白了,什么屋顶都是金子做的,不过是说书人编出来讲给小孩子听的。原来这么繁华的一座城,也有吃不饱饭的人在。”
天下叹了一口气,“我的剑,不当在这雍容华贵的皇权之城。”
“在天启的这一周以来,最让我对剑心有感悟的,居然是徐为前辈的那一棍子。”
“那一棍子充满了市井小民的一股痞子无赖气,可我却觉得那时候对出的一招崩剑,是我离家以来剑势最盛最通透的一柄剑。”
她望向被初阳镀上一层金边的云层,“我的剑,大概在那凡城俗景的红尘之中吧。”
沈希夺在她走的那天约她一大早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出来一趟,然后把她带到了大理寺阁楼楼顶,这里是除了皇宫以外天启城最高的地方。
他们站在屋顶,早晨的风有些凉。光从天上飞流而下,化作透明的瀑布,那光是轻轻的,连树影都是微淡的。这个时候街上还没有什么人,城市就像披着金色轻纱的新娘,隐隐约约染上些薄粉色。
“我每天早上来大理寺的时候,都喜欢提前到这里来看天启城的日出。
“这个时候的天启城很安静,像睡着了的一样…”
“…就好像天启城的屋顶都像是金子做的一样,”天下笑着侧身问他,“你刚刚想说这个,对不对?”
“对。”沈希夺话不多,他平日里就力求要句句说到点子上,不过他的表达能力,实属不算上乘。又或者,是他不好意思说…罢啦,谁知道呢。
“真漂亮。”天下在屋顶坐下来,惬意地荡着自己的小腿,“这次的这个地方我很喜欢,谢谢你。”
“真看不出来你居然有么有诗意……嗯……有生活情致。”她斟酌了一下用词,下一秒讲出来的话就又让沈希夺觉得他还是早点有多远走多远,“我还以为大理寺只会审案子呢。”
沈希夺硬是气的没听出来天下是在夸他还是在骂他。“我哪里不像是个有诗意的人了?”
“长得不像。”
天下说话是真的真诚。
沈希夺生气也是真的窝火。
天下不逗他了,笑道,“下次你如果去无双城,我带你去看无双城的夜景。我练完剑没事的时候,喜欢去栖霞山山顶俯瞰无双城,晚上灯火亮起来的时候,整座城就像一整片橙色的星空。”
沈希夺以前在天下这个年纪的时候,也曾经想要出去鲜衣怒马,快意恩仇闯一闯这江湖。后来他经历了很多事情,发现浪迹江湖也许可以守一方太平,可是他沈希夺觉得这不够。
人们都说他是铁面无私的阎王判官,可是沈希夺自己知道,他其实可贪心了。
守着小小一方的天地太平?这可不够,那太亏了。
就如天下说的,她要喝就喝最好的酒;他沈希夺要守就要守这一国的太平。
浪迹江湖也许就像雪月城的三位剑仙,能守一城太平;可是做大理寺卿,能守天下太平。
于是他义无反顾的走进了天启大理寺的门。
他看着倒映在天下眼瞳里的天启城,觉得这样就挺好的。“那就等你请我喝过那十余年的陈酿秋露白之后吧。到时候一边喝着最好的酒,一边在这里看着天启最好的风景,讲讲你的江湖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