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孟不知道有多少年没有起这种大早了。
她全程被婢女伺候着穿衣洗漱,整个人都是神游状态。
因为是要去给上朝的建安王掌灯,所以婢女揣测着她殷切的心思,一大早的给她梳了非常繁复的发髻,还选了一套十分华丽的首饰戴上了。
嘴唇更是涂得像是刚吃完了死孩子,陆孟在这天色未明的时刻,看了一眼镜子里如今的自己,差点以为自己见着了女鬼!
她这才想起她已经不是她了,而是成为了长孙鹿梦,她本来的样子和长孙鹿梦并不相像,从头到尾,就只有名字谐音而已。
陆孟抬起手,碰了碰镜子里浓艳妆容也遮不住的陌生的小嫩脸,陆孟由衷感叹……
这世上还有这种好事儿!
模样就不说了,反正陆孟觉得原来的自己也是如花似玉,但她虽然记不住长孙鹿梦多大,可是古代结婚都早,长孙鹿梦瞧着可比自己现代起码年轻了十岁不止!
十岁啊,十年啊,人生有几个如花似玉的十年,何必追求什么虚无缥缈的爱情作践自己?
陆孟只会为了追求实打实的真金白银来“作践”自己!
她正对着镜子顾影陶醉的时候,余光中发现一个婢女在收拾昨晚上的嫁衣和凤冠。
纯金的那个她亲口咬地跑路费!
不行!
“放下!”
陆孟因为着急,带着命令的话便冲口而出。
那个正抱着凤冠的婢女被她吓了一跳,还以为陆孟这是耍新侧妃的威风,躬身连忙要跪下。
陆孟的话接着就传过来:“把凤冠放在花瓶旁边,不必收起来。”
喜服上面虽然也有金线,但是抽下来拢共也没有二两,凤冠不一样,那可是纯金的,纯金的不能离开她的视线。
婢女闻言愣了愣,但见陆孟绷着一张脸,竟一时看不出是喜是怒,便躬身应声,手脚麻利地按照陆孟的话做了。
陆孟本也是在试探,试探这婢女会不会按照她说的做,还是说要把凤冠还去哪里。
婢女把凤冠摆在格栅上花瓶的旁边,陆孟心里顿时就舒坦了,很好,这东西应该是她戴了就是她的,不需要还给谁。
陆孟梳妆好,被婢女扶着起身,虽然还是困得神志不清,但就为了这个纯金的“加班费”,她也愿意去伺候一次男主角建安王。
因为时间还算充裕,婢女就询问陆孟要不要先吃点东西。
陆孟点了点头,虽说没胃口,但不吃点就去“上班”,实在是心不甘情不愿。
然后婢女就把昨晚上和陆孟说的红豆粥端来了。
一晚上过去,红豆都要炖没型了,红艳艳的还有肉眼可见的,快被炖化的果干儿,引得陆孟食指大动。陆孟拿着小汤勺尝了一口,甜香浓郁,很是开胃。
她不紧不慢地拿着大家小姐的架势,虽然优雅但并不慢地把一整晚红豆粥都喝了,意犹未尽地想再来一碗,但似乎有些崩人设。
而且原身的胃口应该很小,就这么一碗猫食儿,她都有点撑。
陆孟心里叹口气放下汤勺,想着婢女说卯时还有正经早饭吃,便接过婢女给的帕子擦了擦嘴,被伺候着穿上了披风,出了屋子。
外面正是夜最静谧的时候,因为昨夜是新婚夜,所以王府的路上隔上几步就能看到尚未燃尽的红烛、红灯笼。
陆孟走在小路中间,余光看着两位从昨晚上就伺候她,但是她一直也没弄清楚谁是谁的秀云和秀丽往哪拐,她就往哪拐。
好在陆孟是个新嫁娘,本也不该对王府熟悉,所以该往哪走,倒不用陆孟多操心,两个婢女就会来扶。
她起得比狗都早,盛装披风地朝着王府的大门口去,还未等到门口呢,便远远见着王府大门口灯火通明,侍卫和马车什么的,早早就候在那里了。
陆孟心想这都亮了能把她闪瞎了,还用她掌灯送行?
古代人可真会溜人。
然后两位婢女扶着她拐了个弯儿,又走了好几个小门,这才到了一处乌漆嘛黑只有几盏残灯的院子前面。
然后其中一个婢女将手里提了一路的灯递给了陆孟,轻声提醒:“梦夫人拿好,王爷就快出来了。”
另一个婢女十分有眼力的把她提过来的另一盏灯吹灭了,这是免得抢她功劳?
陆孟不喜欢整这些花里胡哨的,她现在想回去睡觉。
可是想到男主角现在是她老板,陆孟便稳稳接住了灯,捏着站好。
同时撑着眼皮打量着这间院子。
和她的院子比可真不是一般的华丽,光长廊就比她院子的宽了好几倍。但院子里没有任何的红,连几盏错落的残灯,都是白色的。
没任何娶亲的样子,足可见建安王这个狗东西多不重视她这个侧妃啊。
啧,那敢情好。
陆孟从小就想找一个有钱有势的,还非死皮赖脸喜欢她,哭着喊着要养她,最终性功能不行的大款。
没想到啊,一遭穿越,她的梦想就这么猝不及防地实现了。
虽然某些地方稍微有所偏差,但不碍事儿,陆孟得了男主角养她一辈子的承诺后,就觉得人生已经到达了巅峰。
她现在连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