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一个雷电交加的夏夜,一个满身血迹的男子跌跌撞撞地闯入仙乡谷。看着他走进谷中密林,后面追赶的众人终于停了下来,在林外徘徊一阵,各自散去。而这个满身血迹的男子则倒在了浓雾弥漫的树林中。
一对年轻的姐妹说笑着来到林中摘采野菜。姐姐身材细长,满头白发,名叫孙小兰;妹妹年纪尚小,叫孙小莲。很快,两人发现了倒在地上的男子,孙小兰上前探了探,脉息尚存,便把香囊里的草药抖落出来,塞入他口中,片刻,男子终于醒来,开口便向她们求救。她们见他浑身是伤,动了恻隐之心,便搀扶着回到谷中。
对于孙家姐妹带陌生人回谷一事,孙老夫人极为不满,派人盘问该男子来历。男子答道,他姓文名庸,开封人氏,被恶人所害武功尽失,又被追杀至此。孙老夫人见他确实不会武功,没有伤人之力,最终答应他留在谷中养伤,将他安置在一偏僻处。
孙小兰时常给他送药,此人便时常讲一些外面的趣事给她听,一来二去,两人逐渐熟络起来。
此人初入谷时虽身受重伤,但体格壮硕,看起来颇为粗蛮。但在谷中养伤以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管对孙家姐妹,还是谷中家仆,都是谦谦和和、客客气气的,众人皆道他人不可貌相。他每顿饭都只吃素食,而且还吃得特别少。如此在谷中将养两三月余,不但伤势渐愈,样貌也变得清瘦起来。
孙小兰曾问他:“你可是一向食量都这么小?”
他说:“原来我也是个喜欢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人,但这次受伤想必累及五脏六腑,胃口大不如前,不但不喜荤腥,甚至不思饮食,不过随便吃点应付一下。”
此回答合情合理,孙小兰不疑有它。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她爱上了他。
孙家世代隐蔽于谷中,原本清贫自得,与世无争。不知哪一代的家主心血来潮外出游历,方知世间险恶。回谷以后便选用忘川雪中其毒无比的异株炼制毒药,诱世人入谷以高价购之,以谋暴利,孙家从此家业兴盛。
但从此孙家每代子孙中必出一白发之人,无论男女,从儿时起便是雪白银发。孙家也从此立下一个规矩,银发之人为下一代家主,在谷内成亲生子,有子嗣后便继承家业,主持事务,不得离谷。
孙小兰父母早亡,所以孙小兰即是下一代家主。未来家主的婚事通常慎之又慎,一贯是在谷内历代家仆亲信中选择良配,文庸始终是外人,所以一开始孙老夫人并不同意文庸和孙小兰的亲事。奈何孙小兰十分坚持,孙老夫人只得应允。
成亲后,文庸依旧深居简出,饮食寡淡,一年多下来,竟像脱胎换骨般,变成了弱不禁风的书生模样。谷中之人皆以为孙小兰找了个安分守己的好姑爷。直到三年前,忘川雪又一次开花了。
文庸跟孙小兰在一起这些日子,早就知道了这种毒物。
“小兰,”文庸道:“听说忘川雪的药粉已经制成了?”
“是啊,怎么了?”孙小兰问。
“既然如此,我的仇可以得报了。”文庸道:“真是天助我也!我原本以为武功尽废,今生今世再也无法为自己报仇了。小兰,你去取一些药粉给我。”
孙小兰摇摇头:“老祖宗立下过规矩,谷中之人不得使用忘川雪所制之毒药。”
文庸道:“规矩是老祖宗定的没错,但你是下一任家主啊,取一些药粉应该不难吧。”
孙小兰道:“那也不成,你有所不知,忘川雪虽在谷中成片生长,但异株极为稀有,每一季能产出的药粉非常少,今年寻遍全谷,才有异株三十支,外婆早已有意要把它卖给谷外求药之人,是不会同意给你的。”
文庸便成日闷闷不乐,无论孙小兰如何劝慰,都无济于事。孙小兰不但不怪他,反而心中愧疚万分。
眼看月圆之期将近,一日,文庸忽然道:“小兰,你跟我走吧,其实我一直不习惯待在谷里,要知道,我以前也是在外面闯荡的人。我想走,但我放不下你,为了你我才在谷里待了这么久。但是,难道你舍得让我在这里拘一辈子?”
“走?”孙小兰闻之心惊:“去哪里?”
“去报仇。”文庸道:“若是此仇不报,我终生难安。天下之大,还怕没有去处吗?”他上前拥着她:“小兰,我们一起走,我带你领略外面的风土人情,去过有滋有味的生活,好吗?”久违的温柔让孙小兰有些恍惚。
终于,他们一起离开了山谷,还带走了那一季的药粉和大量金银细软。他们在外隐匿数日,并未见谷中之人追来,便到东流镇安了家。东流镇富庶之地,文庸也颇有些生意头脑,没多久日子就过得有声有色起来。
后来孙家也曾派人来造访,不过文庸对来人傲慢无礼,全不念旧情。
来人只好道:“我只是来替老夫人传个话,老夫人说,她心疼大小姐,只要二位回去,前事既往不咎;若二位不回去,奉劝姑爷不要擅用毒药,这是孙家历代的规矩,若是犯了禁忌,当心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