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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丢钱(1 / 3)

丁浩洋是个典型自命不凡的文艺青年,他自诩就是缺一个慧眼识根的星探伯乐,不然他肯定能成红遍两岸三地的歌星大腕。

方黎听他唱完一首,丁浩洋兴奋地问:“我唱的怎么样?”

方黎客气地说:“挺好的。”

反正他也没听过几首歌。

丁浩洋顿时觉得方黎这人真有眼光:“你会不会弹吉他?会弹它能唱好多歌。”说着,他把身上的吉他摘下来,从床上跳下来拿给方黎:“你试试,”

方黎叫他吓了一跳,心说这人也太自来熟了。

“我不会”

“不会我教你啊!吉他是最好学的了,真的,我乐队里那哥们儿就学了一个暑假,就能跟着我们接活了。”

吉他被丁浩洋塞进方黎怀里,面对这个大家伙,方黎有些不知所措,丁浩洋摁着琴弦,教他:“手指,摁在这儿,这儿,对,这样摆”

方黎被赶鸭子上架,怀里揣着他不认识的乐器,在丁浩洋的指挥下,还真拨弄出了几个不成调的音符。

方黎脸上露出了一个笑容:“它响了。”

“哈哈,好玩吧!”丁浩洋笑了,一般人看见他玩这些都说他是不务正业的街混子,少见还挺感兴趣的,他从琴盒里翻出好几张乐谱,挑了一个最简单的,摆在桌上:“我给你弹这个,你听听”

丁浩洋摁住琴弦,弹了一个旋律简单的前奏,他给方黎看乐谱和他的指法,方黎看了看,过会儿又摇摇头,他根本看不懂琴谱,更别提他的演示。

“这个是三和弦,这个是大三和弦”

丁浩洋弹了两遍,见方黎不吭声,才反应过来方黎一个从没接触过吉他的人,怎么可能听得懂自己在讲什么呢,自己有点热情过头了。

“哈哈,记不住正常,没接触过得从五线谱开始学,上手了就容易了。那个,我收拾收拾东西就走了啊,就是最近估计得老来,我在外头和我们乐队一块租了个房子,要搬过去。”

“夜校你不继续上了?”方黎问。

“不上了不上了,原来这个名额就是服装厂给我姐的,我姐要结婚,我妈怕浪费才让我来,我也没看过账本,再说,我姐结婚我家里还等着用钱,不能让人家看扁了不是。”

方黎礼貌地笑了笑,觉得丁浩洋这个人除了有点自来熟之外,其他的倒还行。

丁浩洋其实最近真挺发愁的,他现在借宿在他乐队朋友那儿,他们在天桥底下扯着嗓子唱了几个月,天天叫城管撵的跟狗似的,好不容易接到一个去夜总会唱歌的活儿,谈好了价钱,结果人家老板知道在前头唱歌的是个男的,死活不要了,谁去夜总会是来看男的?

可找女同学吧,一听是要去夜总会,没人愿意的,再说夜总会那么乱,丁浩洋也怕把人家好女孩给祸搅了,可眼前见倒手的工作没了,把丁浩洋愁坏了,昨晚才和哥们儿们喝了那么多酒,借酒消愁。

丁浩洋叹了口气,继续打包床褥铺盖,方黎见他一时半会还要收拾,刚想把怀里的吉他放回去,可摸了一下,心里一动,手指轻轻地像丁浩洋刚才教他的那样放在了琴弦上,试着拨动起来。

从前念高中时他最喜欢的就是音乐课,只是乡下老师不懂乐理,只翻来覆去的教唱那几首歌就下课了,听说这学期会派下来一个城里的音乐老师,可惜他没等到,家里就出事了。

方黎尝试拨弄琴弦,他不懂乐谱,不懂和弦,更不懂什么曲调,但刚才丁浩洋弹的时候,他能听出几个音调之间细微的差别,组合的不同,他试着去复原。

丁浩洋在上铺收拾着,不一会,他听到下头传来一个生涩的前奏,虽然有些音不准,但调调是对的,他往下一瞧,见方黎抱着吉他,在轻轻地哼。

“我操,刚才是你弹出来的?”

丁浩洋很惊讶,虽然他刚刚弹奏的前奏曲调简单,但很少有人没接触过吉他,就能把旋律三五不差的复刻出来的。

方黎也就好奇了一会,他还有书要看,他取下了吉他:“还挺有意思的,谢了啊。”

丁浩洋看着方黎又拿起了书,问:“你多大了啊?”

“十九。”

丁浩洋问他:“你喜欢吉他不?我看你还挺有乐感的,反正夜校白天也不上课,要不你白天来跟我们学学?我们是临时拼的乐队,大家都有事,有时候人老不全,你要是来了,我们一起接活一块分账。”

“弹这个还能赚钱?”

方黎诧异的问,在他眼里,这些都是闲来无事才玩的东西。

“能啊,不过我们现在赚的都是小钱,要是能唱出个名堂来,那赚的就多多了,你瞧瞧人家大歌星,哪个不是成千上万的歌迷簇拥,住豪宅开豪车?”

丁浩洋说起来语气充满了羡慕,方黎很难去想象,他是小地方来的,对赚钱的认识还停留在要么在矿上做事,要么进厂,要么就是读夜校当个小会计这样中规中矩的路子。

什么当歌星,赚大钱,对他来说就像天边的星星一样遥远虚幻,不切实际。

“谢了,我现在没时间。”方黎晃一下手里的会计书:“你是厂里的名额,我是自己交的学费,以后要是不做会计,我的钱就白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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