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之藜炖好了鱼羹,送到了聆心房间。
她挑起珠帘,将鱼羹置在靠近她床榻的矮案上,就走到珠帘外坐下,状似不经意间提起:“你知道七皇子案吗?”
聆心愣了愣,讥诮回:“三娘同我提起过……这种祸害能死一个是一个,死绝了,我们便都自由了。”
见她知晓此案,之藜心中顿时松了一口气,这下可以为她解释得更加清楚:“今日,我在市井里听人说,七皇子案的那个凶手又出来犯案了,之前想要将你买回去的那个畜生……他似乎也遇害了,说是被凶手割了喉管放光了血,挖了眼珠拔了舌,尸身还被分成十几块悬吊在了城门口……”
听闻那畜生的死讯,聆心情绪激动,胸口不断起伏,喘息剧烈,喉中刺骨的疼,发出的呼吸声嘶哑干涩,像是被烟熏过。
可她仍是觉得痛快。
“好、好啊!好啊!苍天有眼,苍天有眼!”她粗喘着气,艰难地提高了声音。
“要喝水吗?”之藜想为她倒杯水。
聆心立刻紧张叫停她:“不必,别碰那杯子,我渴了会自己去喝的。”
顿了顿,她又道:“……之藜,为我唱首歌吧。”
“唱什么?”之藜问。
她好久未唱歌了,自得病以来,每日都在被病痛折磨,嗓子坏了,眼睛瞎了,也没有唱歌的气力。
“嗯……或许,春江花月夜?”
窗外皎月高悬,之藜伴着如许月色,轻轻的唱了起来。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空里流霜不觉飞,汀上白沙看不见……
“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唱着唱着,之藜泣不成声,泪水流到嘴巴里,又咸又涩,像是满腔的酸楚全都在这瞬间化开。
聆心她盲了双目,哑了嗓子,她却在这里唱歌,却在这样落泪,却这样完好无损地站在她面前。
之藜觉得愧怍。
是幸者,对不幸者的愧怍。
除了替她杀了那些人,她不知道自己还能为聆心做什么,她该怎么缓和她的病痛,该怎么才能让她在余下的日子不留遗憾?她该怎么才能令她开怀,该怎么令她幸福起来?
半点朱唇万人尝,一双玉臂万人枕。
温柔乡英雄冢,这是男人看到的欢场。
女人看到的欢场是什么?是病痛是剥削,是自由被践踏,□□被剥削,是虐待是殴打,是瞎眼烂鼻残疾,是用鲜活的生命一日一日等待着因为病痛而不知何时到来的死亡。
——是每一个欢场中的男人,以女人的血泪白骨尸块堆积出的,女人的坟冢。
聆心被埋没在这坟冢里头,悄无声息的。
她是千千万万,被抹去姓名的女人中的一个。
史书当然不会记载她的名字,只会书写男人的风流和多情,以此当做他们韵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们会痛斥欢场女子薄情寡幸,却不会记载女子的病痛,女子受的毒打折磨,不会写她们得病只能等待活活死去,因为值得赏玩的,值得被记下的,只有她们年轻美丽的躯壳。
她们疮痍的病体被从史书上摘择抹去,无法被人看见。
无法被人看见。
“为什么不唱了?唱得多好听啊,我还想继续听……”聆心困惑,却听到了之藜的啜泣声。
“之藜,不要哭,不要哭。”
白帐下聆心的身体也在颤抖,却仍然在出声安抚她。
明明她才是最痛苦的人。
之藜心中像是被刀割开,血肉模糊,她很想不顾一切抱住聆心,可她们连互相拥抱的资格都被这个病痛剥夺了。
恩客这个词,真的是太可笑,太可笑了。
——什么恩客啊,明明是诅咒,是吃女人血肉为生的腐烂蛆虫。
之藜上前一步,恍惚间,她有也许可以隔着帘子短暂的拥抱对方一瞬的冲动,但聆心却似乎已经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只是温柔地说:
“别过来……之藜,别过来。记得我最健康的模样吧,别看我现在的样子。”
宋之藜抹了把眼泪,扯着嘴角挤出笑容,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轻松一些:“好,我会记得,我会记得你健康的样子,到我老了,死了我都会记得,我永远不会忘记。”
聆心长舒一口气:“嗯,这样就好,这样就足够了,你已为我做得足够多,不必对我感到内疚……所有的事情,都并不是你的错。”
并不是你的错。
之藜,你已为我做得足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