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见过供状,其上所署字迹便是唯一能做文章之处,如今连此处都已为他摘了出去,别说是你有两张口,纵是十张百张都已说不清了,也再不纠结于此地,直言再问,“那药囊又如何说?”。
“什么药囊?”
严授叫衙隶将其送过去,“这是我之甘松香囊,怎么说是药囊?”。
张固怒目瞪道,“是你说在事后将其中炙甘草倒了,又换了甘松香进去。”。
鲁惇满面不可置信道,“便真是为我换却了,其中也不可能无有一丝一毫之炙甘草味道。何论子兴之药囊,相熟的同科学子都有见过,你们拿去一问便知。”。
其实严张二人都知已无这等必要,但还是命人拿去堂侧让干连人辨认过,果然都说是鲁惇平日所佩香囊,其人又不失时机地插了一句,“我与张巡卒远日无怨近日无仇的,张巡卒何以要一再栽赃诬陷于我?”。
一石激起千层浪,严授将惊堂木连连拍下去,才让堂下稍能肃静几分。
张固道,“小人请相干狱吏上堂为证”。
严授见那案犯闻言毫无惊惧之色,就知此举并无多少作用,不论事实如何,民众的信任已不向着他们——
这或许便就是此人的目的。
以往翻异别勘,京兆府三院之司录司、左右军巡院可互相转移推勘。
而如今,若是翻异别勘,此案再不会是京兆府,而会转往刑部或是大理寺。
而经手负责过此案的京兆府官员也唯有一个下场。
若想不落得个那等下场,那惟有让此案就在此处具结,遂准了张固请求,命其相干狱吏上堂为证,只是狱吏尚未开口,已为那人先发制人。
“太祖曾道,‘夫刑法者,理国之准绳,御世之衔勒。重轻无失,则四时之风雨弗迷;出入有差,则兆人之手足何措。’”
“太宗也道,‘“法律之书,甚资致理,人臣若不知法,举动是过,苟能读之,益人智识。’”
“我等士子寒窗苦读,发策决科,终将为官一方,为政治民,决断狱讼,诸样政事,非熟读律令,不能为之。”
“因之鲁惇曾悉心研读国朝各项律令,尤其是《断狱律》与《职制律》二项,惇今就说出几项,其中如有错漏之处,还请堂官悉数指出。”
严授不知此人又在卖什么关子,却又不好加以阻拦,只好点头示意其人继续讲下去。
“狱律中言,凡囚系在狱者,日支口食一升;其中又言,凡狱具盘枷,以干木为之,重不得过二十斤,不得微有增损,且须碾磨光滑平整,无致磨损罪囚肌肤。其中还言,凡讯囚止得用杖,常行官杖勿过十五两,亦不得加钉饰及筋胶之类,且讯囚一次不得过三十,共不得过二百,更不得私设刑具,非法残民——”
“如此种种,不知惇所言有误否?”
严授此时已知此意何为,却也唯有道得一句,“无误”。
“若是无误,那余二以百斤重枷拘锁小民,胡卫无故断支小民三日口食,丰乙以铁皮裹饰重杖砸断小民脊骨,王万蒋成更以鼠弹筝等各式非法刑具残虐小民肌肤手足。”“如此种种所为——”
话锋一转,“小民如记得不错,国朝早有诏令,‘狱无大小,长吏皆须亲临鞫问,无得委于胥吏擅自拷讯。’”“即便是长吏日有万机接应不暇,无法事事亲临鞫问,巡卒胥吏也得申得长吏同意后方许拷讯。”。
倏然抬目,几近逼问,“小民敢问,他们如此拷讯行为、方式,堂官知否?堂官又允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