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昭心想,高氏戴着盖头,应该也不知道来人是谁。她于是清了清嗓子:“孟昭进来了。”
高氏微微一动。
孟昭有点手足无措:“还不知道夫人闺名如何称呼?”
“仆小字月华。”高氏说。
“月华。”孟昭说,“我且为你挑开盖头吧。”
“嗯。”
她用秤杆挑了高氏的盖头。第一感觉就是:高存的画像太抽象了,不过毕竟古代画像总是不可能做到一模一样。
第二感觉就是:这是一个十分漂亮的男子。
不是那种攻击性的美,而是非常柔和清丽的,端庄大气的美感,看着就像是那种当家的男人,正室夫人的感觉……妆容也很大气。
一旁侍男已经端来合卺酒。孟昭和高氏喝了酒,总觉得气氛还是有点尴尬。
“妻主累了吧。”高氏柔声说,“不如早点休息。”
“好。”孟昭说,“你身上的钗环首饰,也叫人帮忙摘掉吧。”
高氏一愣,“不、不需要仆来服侍吗?”
“这一天婚礼下来,你只会比我更累,又戴着这一身首饰,还不能动一动。晚上怕是没吃东西吧?”孟昭问。
“……是。”
还真没吃啊?
孟昭立刻吩咐人:“去厨房里拿点吃的来。”
“多谢妻主关心。”高氏脸红地说。
“今天是新婚,我也不想看着你受苦。”孟昭说,心想把话说开了比什么都重要,“以后你可能还要跟着我远走他乡,去蜀中,甚至是其他更远的地方。我不需要你伺候、服侍,也不会纳侍让你心烦,从今以后我的府邸就是你的家,全凭你管着。你要是想要回母家,我也不会阻拦。如果想要和离,我也全凭你心意……”
高氏目瞪口呆。
“……妻主这是在说什么?”他声音颤抖着说,忽而从床边起身,跪倒在孟昭脚边,“我生是妻主的人,死是妻主的鬼。”
“快起来快起来。”孟昭把他扶起来,忽而看到他手上戴得许许多多的首饰,过分小的手镯卡在手腕上,手指的骨节都是镶着珠宝的宽金环。
“这是什么?”孟昭说。
她没亲眼见过“大家闺秀”,这还是第一次,毕竟世家男子都要深居简出。少有几次见到服侍的男子,除了端茶送水、近身伺候的,也很少见到手。
“齐文帝时有‘白玉竹’,说男子手如白玉,雪白纤细而修长。男子爱美,多用环佩束手,养成白玉竹一般的美手。”高氏低声说。
他找来侍男,为他卸下手上的珠宝。脱掉那些首饰,孟昭果真看到了一双洁白如雪、细长如竹的手。
仔细一想确实,孟昭过去的世界里,古代女人有裹脚的陋习,男人中广泛存在的恋足癖是她和多数女人不理解的。女人更多是手控吧?
果然,这个世界里,女人掌权了,男人就要养成美手。当然了,男人脚大也难看,要束起来、穿小鞋显小,不过倒也不是什么普遍的需求了。
只是她这时还没有想到,这“束手”将会成为这个世界里存续了千年的陋习。一开始只是皇室贵族男子束手,后来凡是官宦人家男子都要束手,再后来所有男子都要束手,不束手会嫁不出去,一双大手遭人嘲笑。男子因为束手逐渐失去了劳动力,受到更多的打压和迫害,他们无法创造价值,数不清的男婴因此被杀。许多男孩一出生就被套上一对手镯,从此之后手腕长不大,紧跟着套上戒指,勒住指节。对男子畸形的手的病态审美,让整个社会中的男人被打压到了最下层。
当这个世界到了近现代,女男平等运动发展之后,男人依然追求美手,只不过不再“那么”病态。整形医院里,专门拉长手指的手术依然受欢迎,指骨夹永远是必需品,勒紧手指的戒指和细手镯是热门的时尚单品,更不用说美甲更是流行。很多男人会说,这是他们对美的追求,根本不是在媚女。
当然,这些孟昭都是不知道的。她如今只知道,男人已经要戴颈带,用各式各样的带子,或者首饰,挡住自己的喉结,以至于脖子纤细也成为了一种审美要求。
下人为高氏卸下所有首饰,终于能松泛一些。另一边有人拿来了吃的,高氏简单吃了一点,就说已经饱了。
孟昭叫侍男进来伺候洗脸,高氏还显得有点混乱。
“那我们早点休息吧。”都安排妥当,孟昭说着,解开外袍,上床盖被闭眼一气呵成。
“妻主……”
“你也休息。”孟昭说,“啊,记得卸妆洗脸。”
高氏眨眨眼睛,莫名所以地卸妆、洗脸,也躺到了床上。
——两个枕头,两床被子,两个人各睡各的。孟昭往那边挪了挪,给高氏多留了一些地方。
——
赫兀尔通一族成为卫奴可汗不过两代人,虽然只两代,如今的大汗卓里忒却率领她的子民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