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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小花被抢走了(1 / 3)

京城里,每天都会有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事情发生,匪夷所思的程度能到“朝为落榜郎,暮登天子堂”的地步。但是,一介状元郎,特别还是未来的驸马爷身边的小厮,居然和田舍布衣抢媳妇,这简直是荒唐之上加荒唐。

叶小七急急地赶着路,脚下迅速地踩在阳光下的残雪上,寂静无声。直到冲进巷子的时候,她放慢了脚步,轻轻地向深处走去。

推开熟悉的院门,立刻便闻到浓烈的酒味,空气似乎也被酒水浸泡过一般。叶小七站在门口,透过空气中朦胧的酒气看着院子里神情疲惫的凌云度。此时的凌云度,头发扎束得干净整洁,轮廓分明的脸庞映照在还未完全融化的冰雪之上,给苍白里添加了几分暖色,厚实的棉袄紧紧包裹着瘦而坚实的身躯,一点也不显得臃肿,素净的长衫顺着膝盖的曲线铺展下来,棉靴踩踏在仅剩残骸的雪船之上。棉靴之旁,歪道着横七竖八的几个酒坛。

胡小花家悔婚了,原因是未来的驸马爷,也就是周循身边的小厮不知为何突然看上了年仅10岁的小丫头,八抬大轿赶过来,不由分说把胡小花抬进了状元府。

或者说胡小花的爹娘也根本没怎么分说。邻居们只看到凌云度冲出来理论了那么几句,还被小花的娘给没头没脑地骂了回去。而胡小花家则是一派喜气洋洋的氛围。在铺天盖地的喜庆当中,瘦小的胡小花战战兢兢地被人扶上了花轿。

看到叶小七,凌云度的反应很淡,似乎既知道她会来,却又不在乎她到底来不来。他垂下眼帘,抱着怀里的酒坛又猛灌了一口,然后就好像手臂脱了力,使得酒坛歪歪扭扭地倒在地上。凌云度伸手去扶,却因为身子地歪斜失了平衡,差点跌倒在雪堆里,好在挣扎一番,勉勉强强坐回了原处,撑起了一个书生最后那点可怜的尊严。

叶小七叹了口气,走到凌云度身边,坐倒在雪地里,捡起还有些许残酒的酒坛,咕咚咕咚喝了几口,抬起袖子擦了擦嘴角。

“你不是要走吗?”凌云度问话的时候,并没有在看叶小七,但这里没有别人。

叶小七没说话。北风中,她嘴角刚擦干的地方冰冻似的冷,但倏忽一下就过去了。但她知道凌云度心里的冰寒,远比这表层的冰冷更可怕,它是绵延不断的冷,就像是赤脚的人无望地站在冰天雪地里。胡小花的离开,不仅仅是对他情感上的沉重打击,也是他苦苦支撑着的读书人面子的撕裂,而那转身离去的潇洒,更使他绝望生活中的最后一盏灯被熄灭了。

苦苦挣扎在底层的人们,可怜,可悲,可叹。叶小七觉得自己该用俯视的眼光淡漠地去瞥过他,就如同瞥过挣扎在滚烫的开水中的蚂蚁,然后再冷漠地走开。然而不知为何她却做不到。她望着凌云度,希望对方能够感受到自己陪在身边的温暖,虽然也许对方所希望陪伴的人并不是她。

“你走吧,我没事。我还有父老乡亲们,我还得回去见他们,我不会有事的。”凌云度依然没有看向叶小七,只是茫然地望向前方。前方有什么呢?除了一堵墙之外,什么也没有。

“你不打算,下一届的科考?”叶小七试探着问。名落孙山的人多了去了,从不会在意一个书生的失落,除非他能够奋发图强,后期再蟾宫折桂。

“没有以后了。”凌云度缓缓摇着头,然后沉沉地垂下。被风吹着,撩起他的几缕发丝。

叶小七看到他裸露在外的手,有两根指头都起了冻疮。她叹了口气,探出手去握住那几根手指,感受到指尖的冰凉:“云度,你的指头比我的还要凉了。”说着,她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另一只手就探进自己怀里,摸出了一叠写满字的白纸:“你看,我这几天都有按照你的要求抄书,这些字是不是好看很多了?”

凌云度没有抬头。

“云度,你看,我有听你的话。你并不是失败到一无所有,你还,你还有我这么一个小书童呀。”叶小七顾不得形象,膝行至凌云度面前,矮着身子,强迫对方和自己对视:“云度,你别忘了,你可千万别忘了还有我。”

“你是我的叶小七?”迷蒙地睁开双眼,凌云度茫然地问。

叶小七连忙点头:“是的是的,我是你的叶小七。”

“那你为什么要走?”凌云度问道。

“我没有走呀。”

“你不会走吗?”

“我不会走,我会一直陪着你。”叶小七伸出手去,想要握住凌云度那冰冷到毫无温度的手指。

恰在此时,院子门被撞开了,呼呼啦啦进来了一群人,都着锦帽貂裘,很是气派。为首一人面貌堂堂,长得浓眉大眼,亮晶晶的黑眼珠看起来很有精神,是周循。

“凌兄。”周循意味深长地笑着,生怕自己说的话不够难听:“堂堂一个卓越不凡的天之骄子,现在竟堕落至此,和一个小厮耳鬓厮磨起来,真的是……唉,想凌兄当年,唉,这件事真是提不得,说出来真让人羞愧不已。”他伸出左臂高高扬起,模仿出一副傲视群雄的感觉:“欲上青天揽明月,何等的豪言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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