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惊又喜,他从老板手中接过镯子,递给了我:“粉彩昆仑玉,二十两的价格很值,至少比那据说是千年的紫参要值。”
“无功不受禄。”我满面通红不愿意接受,心怦怦直跳。
“那你送我的千年紫参,我可是熬成汤了。”端王不意我的态度,扬眉道。
“王爷救了我的命,区区一只人参何足挂齿。”
“对我来说确实是不值一提,可对你来说,怕是全部身家了吧。傻女孩儿——”说着,端王将粉镯硬塞到我手中。
粉镯绽放着温暖的色泽,我也无比开心,问道:“王爷,你怎么不去看游行队伍的表演?”
端王俯身示意我小声些,神秘地说道:“今日没有王爷,我说了我不喜欢鬼啊神啊”
活的前十六年中,今日怕是我最开心的一日。
端王很是健谈,阳光又开朗,若是没有身份之别,他就像个大哥哥一样,也难怪他能得到满朝文武的称赞,若他真是我的亲哥哥该有多好。
端王告诉我自己的寒疾不是一日两日了,什么珍贵的药材都吃过,也不见好,冬日便会复发,但这并不影响平日的练武习字游玩。
“你怎么不去看浴佛节游行,我看你倒是挺信佛的。”
我并没说话,心想哪里有我的位置,为什么端王于我很热情,可是尚书府的人对我却如此冷漠。
就算因为我的母亲,不论她对错,我却没错啊。
或许就像大娘子说的,我的出生,本身就是一个错。
分别的时候,端王说那个紫参后来还给了卖药老头,还逼着他退回了二十两银子,我吃惊地望着他,他一脸得意:“我不愿意你被骗,因此这个镯子算是你自己买的,我得了个好名声。”
这次不期而遇之后短暂的相处,一扫我心头长期的郁结。浴佛节结束,叶凤儿的婚事也提上了日程,我没想到她嫁的人竟然是端王。
我暗想,她的命到底是好,家里人宠着,即便嫁人,也嫁给这么一个温和的皇家公子。
只是以后端王便是我的姐夫,她嫁给端王,我怕是也快要启程去漠北,嫁给那个六十好几的老裨将了。
皇家娶妻,尚书府嫁女,端王与叶凤儿的婚礼震动半座京城。
我立在街角,看到骑着骏马的端王一袭红袍,神采非凡,身后的玉辂车上载着盛装的叶凤儿。或许,我和他的距离不止这里三层外三层的观者。
端王给我带来短暂的幸福与期待,然而其实也不过是一厢情愿的欢喜罢了。
他是皇家子嗣,婚姻大事自然讲求门第,我身后没有强大的家族势力,我娘甚至死得不清不楚,这样的身份,我何必仰慕高枝。
叶凤儿回门的时候,端王也陪着回来了,每一个节日,若是端王有空,都会伴着叶凤儿回尚书府。
他们每次来,我都远远躲着,去街上闲逛,或者是去大慈恩寺找明远说说话。
明远最是清楚我的状况,问我接下来该如何打算,我反问他,我一个孤苦无依的女子,打算那么多有用吗?
端王大约意识到我在躲着他,尚书府宴席正盛的时候,他来到大慈恩寺,正好撞见闲听讲经的我。
“你是故意躲着我的?”端王问,他喝了酒,有些轻微摇晃。
“王爷你是我姐夫。”
“姐夫?你不也尚未婚配。”
“怕是快了。”我冷笑。
“所以我要祝你攀上高枝了,你是尚书女,总归想着做正房大娘子,我可是说中了你的心思。”趁着酒劲,他抓住了我手腕,那只粉彩昆仑玉镯出现在他的视线之内。
我傲然说道:“庶女也知道礼义廉耻。名不正则言不顺,你没有给我任何名,我去接近你干什么,我已经很卑微,但并非下贱。”
端王缓缓松了我的手腕,但那双好看的鹿眼始终不离我半寸:“艳如桃李,冷若冰霜。古人这八字形容你这样的女人再合适不过。你以为我不想娶你,你可知道身不由己四个字的含义,婚姻在我们皇家,从来都不是自己可以做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