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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1 / 2)

火塘里的火烧的越来越旺盛,房间里暖烘烘的。

达瓦村里只有一家客栈,无甚讲究,门前立个牌子歪歪扭扭写下可住宿三个字,路过的人将信将疑,试探着踏过乌黑发亮的门框,踩在嘎吱作响的木地板上,光线昏暗,空气里弥漫着松叶的香气。

左边有一个小小的吧台,琐碎的杂物下摊开一本泛黄的登记册,笔记断断续续,勉强能看出个大概,背后放着一个置物架,黄黄绿绿的小品牌饮料瓶上积了不少灰,再往旁边走,有一扇小门,通往后院。

房间右侧垫高了二三十厘米,放着几个图案花哨的坐垫,倘若客栈房间不够,这里也能睡下十几二十个人。矮榻前面有一个火塘,原是家里人自己煮饭的地方,后来改了客栈,小年轻们喜欢围着火塘谈话唱歌。

晚上十一点多,客栈老板娘早早歇下,躁动不安的住客们还围着这一圈火光舍不得散。

听说客栈里有三位住客是搞音乐的,还有一个乐队,便围着那团火等他们唱。

微弱的白炽灯下,灰烬轻轻落在半新不旧的琴盒上,名叫菲兹的银发女孩拉开琴盒,从过隔层里掏出一本散架的书,不慎掉出一页被火燎了大半,菲兹捡起来看了一眼,随手扔进火堆里,火顿时旺了几分将纸张燃尽。

视线从围坐在火塘前的所有人脸上滑过,清了清嗓,郑重其事地说:“我们乐队的名字叫经典开篇法。”

烧断的树枝咔擦咔擦响,蜂窝煤炉上的茶壶正冒泡。名字取得无厘头,提的也太突然,众人没有做出菲兹期待的反应。

看得出来她对这个名字十分满意,愤愤不平地翻开破烂的书,指着正文第一行:“我们乐队的名字是有来头的!喏,取自这本书的第一句话——”

“他乡遇故人,是小说的经典开篇法。”

话音刚落,门忽然被推开,刺耳的响声,风霜涌进来。靠在墙角的边月吸了一口冷气,疑心有雪花飘到了她脸上,昏沉沉的大脑清醒了几分,听见菲兹的话,眼睛还没完全睁开就顺口问道:“遇见……遇见之后呢?要做什么?”

最近几天天气不好,住客也不着急赶路,她来的晚就只能暂时睡在矮榻上。整好赶上几个小孩熟悉起来,要围着火塘聚一聚,一声一声姐姐叫得可甜,边月拉不下脸说不许,只好笑着说你们玩吧,别管我。

又邀她一起坐过去,边月刚把自己捂热,懒得动弹,便说自己在这儿也能和他们聊天,那几个小孩儿也就不再勉强。

没有人听见边月的话,围着火塘的那几个小孩儿都齐刷刷朝门口看去。

“老板在吗?”声音冷冷清清,似有霜雪覆盖在嗓音里,约莫一米九,全身上下都是黑色,背着双肩包,带着卫衣外套上的帽子,眼睛隐藏在细碎的发丝下,在帽檐的阴影下窥见高挺的鼻梁与优美流畅的下颌线。

空气安静了几秒,坐在菲兹身边的男孩儿小乔跌跌撞撞站起来,“你先坐下烤烤火,我帮你去叫……”

“谢谢。”往室内扫视一圈,目光落在用外套遮住半张脸的边月身上,顿了顿,若无其事的移开,边月不知道什么心情,暗自松了口气,却见那人跃过火塘,直接坐在了矮榻上,距离边月不到一米。

菲兹咽了口唾沫,颤动的琴弦带出来几个生涩的音符,声音不大自然:“之后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呗,反正就只是遇见,又不代表什么。”

再一次波动琴弦,几秒钟后,流畅的音乐托着沙哑的女声缓缓而起,因为新人到来而凝固的气氛逐渐舒缓,众人跟着音乐晃动,影子倒影在摇曳的火光中,在一壶煮沸的茶水里,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庄。

菲兹大抵是还没记住歌词,后半部分是低哑的吟唱,偶尔才蹦出三两个清晰的词汇,但她唱的自在,听歌的人也没觉得哪里不好。

边月兀自发怔愣,想不懂已经上了火车的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小门的帘子被掀开。

达瓦村里十个女孩有八个名字与花有关,光边月见过的就有五六个。刚从后院进来的春花眼睛黝黑发亮,脸颊两侧红彤彤的,健壮的身体里好像燃着一团火,雪花落在她睫毛上嗖的一下就化成小小水珠,摇摇欲坠。

标间五十五,没有单独的卫生间,二十五可以在矮榻上过一夜,提供枕头和毯子。远在几十公里外上学的一个妹妹和弟弟,家里一个孱弱的母亲,都眼巴巴的指望着这几十块钱过日子。

喻枫利索的交钱,春花又从小门出去给他抱来毯子和枕头,临走时问边月要不要和她一起睡。

边月浑身一激灵,昨天就叫过她一次,她懒得折腾没去,现下想去了,又担心一起身就被喻枫认出来,把毯子再拉上去一点,摇头。

春花打着哈欠回去了。

除了边月,房子里还有乐队三人组,一对大学生情侣,一个独自旅行的男生。突然间多了一个人,几个小孩儿难免不自在,刚才叽叽喳喳,从初中和某人起冲突打了一架,到前几天误食鱼腥草,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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