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是一个庞大的家族,嫡系的人在战乱的时候就从北方迁居港城避难,分支的族人遍布全国。
温郁淮则是嫡系中最小的一个,也是和温老爷子最像的一个,因此许多产业都交到了他和大儿子的手里。
只不过大儿子平庸不适合开拓新的产业,只适合老老实实的守着家业。
所以温郁淮才会代替温老爷子来S市投资,不仅是喜欢这个最小的儿子,而且也是帮权益过渡到他的手里。
也是让温郁淮管家变得更理直气壮一些,只不过明面上的管家人还是大少爷。
而霍玉是温老爷子的三子所生,温三少和三姨太留在了内陆,那位三姨太是位年轻的教授,在大活动期间下放,之后霍玉的爸爸也跟着下了乡,在乡下的处境并不好才会娶了乡下的女子。
才会跟乡下的霍文华结婚,就是单纯的为了在村子里活得轻快些。
又在恢复高考的时候离开,没有一丝后悔。离开了之后也不愿意带走霍玉母子俩,只觉得她们是自己耻辱。
在考上了大学之后便想方设法的离开内陆,到了港城去当他的温家三少爷。没想过霍文华一个人带着孩子会有多么辛苦、多么不易。
霍文华憋着一口气,就想让霍玉出人头地,情绪一直都是紧紧的绷着的,身子越来越差。
……
温郁淮看着后退的房屋、街道,泥泞的水泥路,一切都和他想象中的相差甚远,已经做好了内陆条件不好的准备,到了这里还是有些不适应。
真的好贫穷,是处在落后的发展国家。
温郁淮眼神带着一丝阴霾,像是挥之不去的烟雾,总是带着一股凉意。
好像是生来就是没有感情的人,心性本就薄凉冷血的人,是没有温热的感情,就好像皮肤之下的血也是透着一股凉意,让人喜欢不起来。
浑身都透着股凉意,冷冰冰的,即使权高势大,也让人喜欢不起来。
“五少,已经将住的地方都排查过了,很安全。可以放心入住的。”司机老吴笑着说,一口老练的港话,说的很有味道。
他是个土生土长的港城人,只会说港话,不太会说国语。说起国语来磕磕绊绊的。
温郁淮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
陷入了沉思中被打扰,有些不耐烦而已。温郁淮的唇形很薄,看着就透着一股冷意,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气息。
但是出色的容貌又让人移不开眼睛,看着像是一个危险又迷人的海妖,随时都会陷入美梦中被绞杀。
“知道了,辛苦你了。”
温郁淮望着窗外,漫不经心的说道。
“这些都是虎头应该做的。”
想着那个女孩,和他在宴会上见到的千金不一样,没有赶上着巴结讨好,也没有像那些仇富的人一样,有羡慕又嫉妒的眼神看着她。
而是一律平等的表情,好像自己不是什么特别的人,就连轿车在她眼里也没有那么重要,只是讶异了一下下而已。
真是一个特别的人。
……
宋知意在卧室里看着这封霍玉写的信,大概的内容就是他在温家的生活,也许是没了母亲,也没有能够说话的长辈,就只能拜托叔叔写信给她。
认回了温家,他就改了姓,因为母亲的原因,霍玉的爸爸并不喜欢他,只是在霍玉的名字前面加了一个温,温霍玉。
在港城,亲生父亲不喜欢他,继母对他也是客客气气的,住的地方反倒不是家。
宋知意想想就知道如今霍玉的处境并不算好,身边也没有可以信任的人。
看着信件上写的地址,于是宋知意决定写一封信过去,虽然寄过去的时间会很久,也总比什么回应都没有来的强些。
想了想提笔写下了清秀的字迹。
心灵鸡汤,她也是喝了不少,安慰人的话,自然对她来说也是小菜一碟的。写完了之后就找了邮票贴上,准备明日再找个机会送到邮局去。
宋知意写完了作业,又拿起素描本,画了一会儿。
种花国的历史悠久,历史沉淀下来的底蕴是一些国家比不了的,一些独特的审美,都非常的吸引她。
像是旗袍突出了女性的身体曲线,玲珑曼妙的身姿,像是各种各样的发簪,有的有翠鸟的羽毛就做成了好看的点翠簪子,特别的美丽。
只是过度的捕猎导致了翠鸟这种生物濒临灭绝。
宋知意慢条斯理的画出了旗袍的改良版款式,更宽松一些。
花了些墨色的竹子和白色形成了明显的对比,扑面而来的文人气息,让宋知意喜欢极了。
灵感一现,便想到了如何制作这件衣服。
投入到喜爱的领域,宋知意无疑是身心都沉醉其中的。
感受着其中的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