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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刚刚,他看见了林初。
虽然两人自从大学毕业后就没再见过,但仅凭一个侧脸,他就认了出来。
不过对方似乎没看见他,径直从他身边走过。
陆浔眉头紧锁,在通讯录中翻到了楚辞的名字。
【之前说的同学聚会,林初会——】
字打到一半,陆浔便长摁删除键,一个字都没有剩下。
算了。
陆浔抬了抬眼,意外看见李溪明正蹲在地上准备脱他的鞋,奇怪道:“你在干吗?”
他面上神色冷了几分,“我付你工资不是让你来给我换鞋的。”
李溪明工作能力强,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喜欢做些不合时宜的事情。
陆浔本就对吃穿用度没什么讲究,更不需要找人来伺候自己的日常生活,他有手有脚,不是奴役别人的废人。
李溪明呆愣在一旁,双目放空,准备回去之后将那本《职场行为学》烧个干净。
老板根本不吃上面说的那一套!
秦爽拍了拍李溪明的肩膀以示安慰。
老板不喜欢被别人碰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他还要上赶着过去摸老板的脚,他不被训谁被训。
陆浔虽是集团的一把手,但也是靠自己一步一步打拼出来的,没有那些公子哥身上常见的骄纵毛病。
秦爽双眼放空,现在这个社会,与其费解心思想着升职加薪,倒不如好好想想要怎样才能无病无灾地活下去。
陆浔弯下腰,将鞋换了下来。
没留意间,脚腕间伤口渗出的丁点血迹快速消失在旧鞋的皮层之中。
像是被什么东西悄无声息地吸走了。
倏地,陆浔目光停在了鞋边的走线上,仿佛被吸进了一个漩涡一样,眼神迷茫地将鞋穿在了脚上。
旧鞋舒服多了,甚至比之前的穿感更为舒适。
他站起身来走了几步,先前被磨破的脚腕处此刻仿佛身处温泉之中,再没有一点疼痛感。
陆浔深呼一口气,接过了秦爽递过来的水,“咕噜”一口喝了下去。
*
阴暗房间内。
林初将拂尘甩到右胳膊上,手指向一整排被绑在床上乱叫的人,“这什么情况?”
整间房内都充斥着怪声噪音,仔细听,竟还有人在里面浑水摸鱼学鸭子叫。
难听的很。
老顾客推荐了她一单生意,来之前只说家中有人中了邪跳舞不止,但从未提及人数如此之多。
麻将都能凑出三四桌了。
“林大师,这并非是我有意欺瞒。”吴为抿了抿嘴,解释道:“实在是我也没有想到......”
“这......这中邪它也能人传人啊!”
“新闻上只说遇到鬼上身的人尽量远离,也没说过会像传染病一样啊!”
吴为跺了跺脚,如果知道会这样的话,早就将人隔离起来了!
何必自寻苦吃,落得个没人干活的局面。
他溜溜地转了圈眼珠,林初是他好不容易托关系找来的大师,可不能因为一点误会就让她跑了。
业务好,脾气怪,不好惹。
这是介绍人对于林初的评价。
等见到林初本人时,又觉得这评价不太符合对方的样貌。
林初是典型的江南女子样貌,一张鹅蛋脸上长了一双含情脉脉的双眼,水润润的,看上去是个性格温柔的人。
只是右耳上戴着一颗蓝宝石耳钉,绚烂夺目的同时为她凭添一丝凛厉之气。
吴为回过神,详细说明了情况,最先出事的人名叫吴明敏,不知道从哪捡来了一双七成新的小白鞋,问了一圈没人认领后她就自己试了试,尺码正合适。
吴明敏节俭,洗过之后就把鞋留下了。
但自从穿上这双鞋后,吴明敏就开始神情恍惚地到处乱跑。
起初没有人当回事,只当她是心情不好散步散散心,直到有天半夜,吴明敏边跳舞边走遍了山庄的各个角落。
巡逻的保安吓了个够呛,村里的人这才反应过来是出了事。
像得了失心疯了一样,任谁跟她说话都不搭理,只不停地光脚在地上旋转跳跃,脚上渗出的鲜血将土地染红,吴明敏也一句痛都没有喊,仍不停地跳着。
直至村里人将她捆在了床上。
末了吴为擦了擦头上的汗,小心翼翼地问道:“大师,这种情况要怎么办?”
林初头疼地闭了闭眼睛,说道:“先把灯打开。”
这么暗的房间里,她除了隐约能看见人影,其他什么东西都看不清楚。
阴阳眼能见鬼魂,但不能夜视。
“还有。”林初顿了顿,继续道:“之前的收费是一个人的,既然现在有这么多人,收费要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