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定这个决心,刘演觉得自己有时候有些又当又立。
想要完成这些,当皇帝才是最最好的选择,因为只有皇帝,才能让整个国家围着你运转,你做的任何决定才不会受到阻拦。
可这个位置,他是真的不想坐。
漢堂兄的死,他虽然一开始就知道绝对不会只是心疾和血虚厥,可是在读了沈丛的心之后,还是觉得冷汗淋漓。
皇位真的有这么重要吗?给老哥看的相,到了真的印证的那一天,又会是怎样的结局?算了,船到桥头自然直,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增加自己的力量,将希望寄托于别人身上,才是最可悲的。
至于以后怎样?到时候后再说。
不知为何?刘演突然感觉有些烦躁,看着手里刚拿到的雁翎枪,他莫名想耍一耍。
皇爷爷给他的雁翎枪和清代的那个同名兵器有些许相似之处,但有一些地方却大相径庭。
这把枪长约七尺五寸,枪头九寸,枪杆六尺有余,细长尖锐,传说里面加了天外陨铁,因此整把枪都带着独特的金属冷光。
刘演喜欢这把枪,他上辈子的老爹是个抗倭老战士,跟着民间奇人学过一点枪法,后来使用热武器,他就把枪法融进了刺刀里,凭着那一点枪法,好几次险象环生,活了下来。
后来解放了,他这点把式也用不上,把它当个念想,让他们几兄弟练一练,免得和同伴打架的时候吃亏。
当然,所谓的打架也不是真打架,那个时候的农村,男孩子精力旺盛,凑一起就喜欢通过打架的方式发泄自己多余的精力。
他自己不喜欢打架,可架不住自己弟弟多,调皮捣蛋的也多,就算不想打,也得给自己的弟弟找个场子。
时间长了,也练了一点皮毛出来,后来走南闯北没被人打劫,也是多亏了他这点拳脚功夫。
转世之后,他被皇爷爷皇奶奶带大,皇爷爷作为马上打下半壁江山的皇帝,自然不允许他表现的太过废物,读书可以稍微放放但枪马功夫不行。
他本身也挺喜欢功夫的,功夫好也不会引来什么猜忌,于是就这么练了下来。
从五岁打熬根骨开始,到现在也有快七年的时间。
这么长的时间,每天练一练已经成了他的本能。
刚好演武场离这里不远,索性就拿这把枪练一练。
作为郡王,刘演的营养是完全跟得上的,加上他们刘家一个个的都身材高大,以至于他如今虽然不到十二岁,却也有六尺,换算到现在差不多一米七。
加上臂展较宽,耍这么一杆长枪对他来说完全没问题。
……
“沈二小姐,多谢你帮我找来土豆与红薯。
要本宫自己去找,还不知道要找到什么时候。”
刘淳眉眼含笑,看着身侧的少女,好看狭长的丹凤眼中是止不住的情意。
六皇子的生母可谓绝色,他的妻子虽然家世一般,却也是清秀佳人。
刘淳捡两人的好处长,虽然没有捡全,却也是翩翩公子。
说起来,宫里一些小宫女闲来无事给他们这些皇孙们的颜值排了个号。
榜首以前是皇长孙刘漢,后来随着他们这些小的逐渐长大,榜首就变成了刘演。
对于这个排名,刘淳素来嗤之以鼻,无非是他的父王不是嫡子,一群趋炎附势的家伙搞出来的排名,他一点都不在意。
让他没想到的是,未等来沈若的回应,宫道上突然冲出不少小宫女,她们一个个兴高采烈的跑向演武场的方向,激动的满脸通红。
“柚儿,你们怎么了?一个个的都往演武场的方向跑。”
沈若常年呆在皇宫,如今年纪大了才来的少了些。
尽管如此,她的侍女春桃和宫里的许多小宫女仍旧亲密无间,姐妹相称。
春桃见宫中的小宫女都如此激动,有些不明所以,见其中有自己的好姐妹柚儿,便一把扯住她,想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回二姑娘,回皇孙,郡王刚才拿回了红薯和土豆,陛下便把那把枪送给他。
郡王素来喜欢枪,一时兴起,正在演武场耍着玩呢!”
柚儿说完这话,又看了一眼沈若:“二姑娘,郡主在宫里陪皇后娘娘,郡王在演武场演武,她可能会去看。”
说完这话,柚儿不动声色的挣开春桃捏着的袖子,疾步向演武场跑去。
沈若:……
“没想到演堂弟的动作竟然如此迅速。”
刘淳看着手中的红薯和土豆,不由得有些烦躁,可这是他心上之人给他找来的,他又舍不得丢弃,只能继续拿在手里,看着有些征神的沈若:“二小姐若想去看看皇祖父给演堂弟的那把枪,不妨我们一起去演武场看看。”
“那就去吧!”
沈若神色淡淡,不明白刘演既然无心皇位,为什么又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