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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3章 人心(1 / 5)

“淮粤之争不是咱大明朝才有的事情,从宋朝开始就有了,粤商多盗贩广南盐至京湖、江西等地以射利,只不过到了咱大明,因为盐产区和盐销区的划分不重叠,淮粤之争才愈发激烈。”

不消说,老朱又不是傻子,划盐销区的时候,肯定是故意这么搞的,为的就是商帮之间的内耗。

但现在这种盐产区和盐销区的不重叠,无疑给姜星火整顿盐务造成了巨大的麻烦。

工业化,哪怕是

如果姜星火不想苦一苦百姓,那就只能从农业税以外的地方着手。

而在现有的税收体系里,盐税在这个时代,是仅次于农业税的

整顿盐务的意义不仅是给永乐元年-永乐二年的210万两做补充,更重要的意义是让混乱的盐税重回正轨,给大明重塑正常的造血能力,国家财政这种东西,在某种意义上,跟个人财务情况是一样的,如果欠了一笔外债,始终入不敷出,那么再遇到点什么事,情况就会越来越差.人会被债务压力压垮,国家也是如此,很多朝代的灭亡,不是亡于其他原因,正是亡于经济的崩溃。

吴传甲继续说道:“以湖广为例,朝廷规定湖南也是要吃淮盐的,但是由于淮盐到湖南运输距离过远,运到那里十有八九是要赔钱的,所以长沙、宝庆、衡州、永州四府,以及郴、道二州,长期处于食盐缺少的状态。”

根据老朱的规定,在两淮盐销区范围内,不管是离两淮盐场几十里的当地,还是离着上千里的湖广、江西,食盐统统一个售价!

是的,你没看错,官府规定统一售价,多一个铜板砍脑袋的那种。

当然了,在实际操作中,也就是市场的自我平衡状态下,肯定是越远离盐销区的地方,官盐的实际售价就越高,虽然不符合官府的规定,但买卖一直是这么进行的,而且由于明面上还是官盐,因为是在盐销区范围内的运输和销售,官府不会阻拦,甚至还会分润溢出的盐价。

可即便如此,百姓能承担的盐价,总是有个限度的。

如果这个实际售价,减去盐商的成本和运费,最后得出的利润不让商人满意,那肯定就没有两淮的商人去那里卖盐。

换谁是商人,谁都这么选。

问题就出在,离湖广和江西更近的广东,由于濒海所以盛产海盐,但老朱却规定“广东之盐,例不出境”,这就造成了湖广和江西吃不到、吃不起淮盐,而与他们在地理上接壤的广东却呈现出盐多的卖不出去的情况。

由于运货和销售都不方便且无利可图,淮盐很少能到达湖广和江西,粤盐却出现大量积压,这就使得在官府规定的盐销区范围内,出现了新的私盐市场需求。

“所以淮粤之争,其实是势力范围的争夺?”

吴传甲重重颔首。

说穿了,这就是淮盐行销区与广盐行销区的两个既得利益集团,包括了商人、地方官府、豪强,他们围绕赣南、湘南的售盐权而展开的利益纷争,这也是僵化死板的盐法制度,面临明朝经济恢复的大环境,逐渐开始无能为力的表现。

来自官盐的淮盐出现滞销,既有商人路途遥远无利可图的因素,也有淮盐的官盐干不过粤盐的私盐的因素,不管如何,湖广、江西等对应区域摊派的盐税难以收取,造成越来越多淮盐壅滞于盐场。

“粤商主要是做什么的?”姜星火突然问了这么一句。

“食盐,渔业,海贸走私。”

姜星火心里清楚,老朱的海禁政策,对于靠海吃饭的南方,从来就没真正起效过,朝廷虽然每隔几年就强调一遍,但作用还是有限的。

在古代,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真不是一句玩笑话,你不让沿海的百姓煮盐、捕鱼、海贸,那不是逼着他们造反吗?

捕鱼倒还好说,明朝没有清朝那么变态,是压根不管的;而煮盐,尤其是煮私盐,在明朝的统治中心也就是南直隶一代,以其为圆心进行辐射,到两淮、福建,管的较为严格,而粤地百姓宗族化抱团严重,官府既没有能力也没有意愿管理,所以粤地的私盐比较泛滥,常常是整村整村地从事私盐产业。

海贸也是同样的道理,在这个时代,粤地农业欠发达,亩产量远远比不上江南,但却有着独特的海洋贸易区位优势,不管是民间还是官府,想要多弄点钱,都得靠海贸走私这条路,所以上到布政使司,下到地方官府,其实都心知肚明,甚至主动帮忙。

吴传甲说的详细,他有不懂的地方,弟弟吴传宗会帮忙补充,因此在长达两个时辰的汇报中,可谓是事无巨细,把淮商的家底抖落了个干干净净。

盐是国之生计,绝不容许任何人彻底掌控,哪怕是皇亲国戚都不行,必须是由不同区域进行分销的,因为它关乎社稷稳固。

但是盐法也不是随便改的,尤其是开中法,有着食盐销售与军粮运输的双重意义,而且很多人也不能坐视盐业的利益严重受损,毕竟这里面牵扯到的利益是很庞大的,所以姜星火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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